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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歷史檔案/2011年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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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黃世澤條目

黃世澤即User:Martinoe,以本條目有「誹謗」、「抹黑」、「公報私仇」等為由要求維基保護及刪除條目,並要求管理員打壓本人,本人在此表示反對。

本人早前也曾經建議提刪本條目,理由是因為黃世澤一度將本條目瘋狂地扶植做一個個人履歷大秀場,該次的提刪討論已結束,而大家都認為本條目應該被保留,但就有必要改善條目並移除過多的宣傳和黃的可疑履歷。現在本條目已經作出編輯,並移除大量沒有來源及來源成疑的部分,現在該條目的關注度也得到改善,另外亦加入引用自一些報章官網,黃先生自己的博客文章,還有黃先生出席網路電台的節目錄音,文字、聲音,種種來源可證其一言一行都得到反映。

在維基,「在黃世澤條目跟與黃世澤起編輯爭議」的人,我不是第一人,僅維基而言,黃先生屢次跟維基人發生多次衝突,對自己作出非常過份的保護,但黃世澤總不可能因為自己的不悅,就抹黑編輯者對其「無理針對和誹謗」或「公報私仇」,這種抹黑絕對是對編輯者的不公道,也在剝削網民的知情權。黃先生當日容許本條目淪為一個宣傳他自己的園地,如今又企圖阻止別人編輯條目「公報私仇」,是無理據的。

另外,黃世澤以「法律控告」手段恫嚇網民和維基已經不是第一次,但從來未有真正行動,而事實上黃的所作所為是出於他自己的言行,維基如實記載並未有將他「抹黑」,請各位維基人、管理員以及管理層能夠清楚此人性格,此人亦一直沒有於維基作出貢獻,請黃君留意,即使你有錢可以亂花法庭也不是你的遊樂場,如果黃是要「買取他的正義」亦沒有任何法律理據,黃也一直未有善用維基的討論平台,我不認為黃單方面要以法庭作為對話平台的做法可行,因為黃先生本身擺出來的正是不欲溝通的態度,在法庭上黃也得回應這個問題,無論如何,企圖以「法律控告」網民或維基本身或已構成刑事恐嚇。如果黃世澤認為自己有足夠理據,就請他立即動作,不要好像北韓一樣像個小朋友般一斷撒野企圖讓別人注意。

另外,本人希望是次爭議應循題目本身加以討論,而非因人廢言,我亦不希望有人會以「這個編輯者曾經受過封禁處分」之類的理由,以陰謀論的角度論斷別人編輯的可信性,或陰謀論別人是跟他「有仇」所以「來者不善」、「有居心」之類。事實上,黃世澤本人也不是一個煸煸君子,抹黑網民、企業的不實文章他也寫很多。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3:15 (UTC)

嚴正要求管理員妙詩人公平公正做好管理工作

本人亦有感在維基受到個別人士所針對,特別是管理員妙詩人,基於黃世澤屢次以籠統的「有人破壞條目」、「誹謗」等似是而非的罪名向妙詩人「舉報」,也基於早前受到的不公平對待,有理由懷疑此兩人對本人指控的可信性,在此,本人也對其他管理員表達建議及申訴。

黃世澤條目而言,其實已經有違「維基不是宣傳個人或機構的平台」這點方針,早前,本人已對此條目掛上「像新聞稿」的模板並移除過多的廣告宣傳段落,惟管理員妙詩人卻不可思議地容許這些過份的宣傳出現於維基,並砌詞本人「破壞條目」,妙詩人早前更以「多次回退」、「編輯戰」的理由封禁本人,及後更以「無禮、攻擊別人」為由單方面將本人封禁數周,惟妙詩人對於黃世澤的無禮攻擊本人、回退條目、自我宣傳卻從未作出任何判斷。過去,本人曾在本條目加入黃氏於「居歐權」事件的相關報導,但多次被User:Martinoei即黃世澤本人移除,並單方向管理員籠統地投訴「有人在此條目進行破壞」、「加入不實不可靠來源」。

如管理員認為有條目的個別部分欠缺來源,作為管理員的應該做的是加入「來源請求」模板,而非將整個段落給刪,而又不帶有理由,不善用討論頁陳明你的解釋或陳述,這種舉措根本如同破壞條目。但管理員妙詩人沒有這樣做。

明顯地,是有人不願意一些事跡被記載到維基,但文章及電台錄音均是出自黃氏本人,顯然妙詩人管理員未能公正執法,並基於個人私怨對個別維基人作出針對。事實上黃世澤一條目妙詩人甚至癲倒是非反指本人「屢次回退可靠內容」藉此封禁本人,管理員妙詩人明顯有護短,選擇性執法的可疑,也令人懷疑妙詩人有否公平公正地處理每件編輯爭議,而每次黃世澤每要投訴他「被誹謗」,都只能找這位需本人有過爭執的管理員妙詩人,本人有理由質疑個別維基人以至管理員在維基有著極度不公平編輯及管理手法,打壓異己。

其實早於多年前妙詩人對於管理、編輯的判斷不濟早有前科,特別是一些談及有關基督教的條目都被此人刻意隱惡揚善,並無理回退條目,最近的例子是怪談 (電視節目)這個條目的「節目停播」,關於身為基督徒的有線高層胡容卿女士下令停播節目的部分。

身為管理員,務必中立持平,有條目提及有關基督教/教徒的,都不問理由地回退,實在很難對此人的操守不抱有懷疑;如果有管理員認為有條目的個別部分欠缺來源,作為管理員的應該做的是加入「來源請求」模板,而非將整個段落給刪,而又不帶有理由,不善用討論頁陳明你的解釋或陳述,這種舉措根本如同破壞條目,希望各位明察。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3:15 (UTC)

請這位管理員尊重維基,尊重別人,也尊重自己,管理員知法犯法,無異於騎劫維基及社會輿論,請你自重! 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3:15 (UTC)

嚴重抗議User:waihorace及User:Martinoei無理移除條目及討論頁的申訴章節

各位,很抱歉,面對瘋狂的黃世澤(Martinoei),本人有感無力應對,希望閣下能給予意見、幫助和定奪。

黃世澤將他人對他的投訴無理移除,並砌詞他人對其人身攻擊,但事實上他所移除的都是他人對其實在可靠的投訴,而於本條目所載的居歐權及網絡爭議部分也有大量來源可證,但黃世澤不欲將之曝光,強行移除,黃世澤不但抹黑他人,更對網民人身攻擊,惟他本人卻容不下別人批評自己,更抹黑網民「人身攻擊」他,做法可恥。

另外,昨日也出現一名為User:waihorace的人士,同樣強行移除本人所有對黃的質疑,做法相當可疑。也因為黃世澤現同時要求提刪其同名條目,於是他刻意將條目回復至一個「只有好人好事的版本」,並企圖令當次提刪變得順理成章,另外,此人亦移除了本人的一則投票,企圖以不法手段控制投票結果,非常黑暗。

畢竟,知法犯法、不屑溝通又不容別人討論的他對維基有非常嚴重的傷害,另外此人自詡為時事評論員,我們不能排除他會藉著實際媒體的版面去單方面抹黑維基人,並將其荒謬行為合理化。

為此,本人將在先作通知的前題下,將條目、討論頁等回退至本人的編輯版本,當中提及黃世澤曾企圖維基宣傳自己,以及編輯該條目的理由,是否涉及所謂的人身攻擊可以由各位定奪,不用由個別「有心人士」刻意將之隱屏,敬希各位明察各點之可疑,以及對黃先生等人肆意移除討論頁、網民對其投訴的文字,慎重對其作出懲處。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0:55 (UTC)

抗議管理員Wing對[[吉!米!多!维!奇|吉米多维奇]](顯示、引用標題均為「吉米多維奇」)的無理刪除

我撰寫了一篇顯示標題為{{DISPLAYTITLE:吉米多维奇}}(顯示為:吉米多維奇),引用名稱為[[吉!米!多!维!奇|吉米多维奇]](吉米多維奇)的條目,在條目上掛上斜體標頭「請不要移動本頁,除非以確認該移動不會導致防火長城的連鎖反應」後,曾被掛{{d}}但經管理員Alberth2確認為保留。Myheimu因與我有矛盾,私自重建了鮑里斯·帕夫羅維奇·吉​米​多​維​奇條目,然後強行將[[吉!米!多!维!奇|吉米多维奇]](吉米多維奇)改為重定向並掛CSD R3。我提出了hangon和mergefrom並在討論頁上開闢了兩個討論空間「#{{d}}」和「#合併請求,自​鮑里斯·帕夫羅維奇·吉​米​多​維​奇」,然而Myheimu多次(參見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Myheimu (討論·貢獻·封禁(日誌)))條目中的hangon和mergefrom刪除,並美其名曰修正破壞。並以我掛hangon和mergefrom模板為破壞為由欲免於WP:3RR的責任。請問管理員:他那算回退破壞嗎?另外他濫用Friendly,並違反維基百科:回退功能#批量回退,不該封禁嗎?

我認為:條目出了問題,首先想到的應該是去維護它(例如這個條目就是改兩個字就可以搞定的事情),而不是去把它當作胡話處理(Wikipedia:胡言亂語#別把這些弄混了-質量很差的內容),更不能因為自己瞧不上一個條目的書寫風格,就到另外的地方重寫一個,然後把原有條目變成重定向後刪除,以磨滅該條目作者的貢獻記錄(一個合格的維基人會在原條目上重寫,然後將將條目移動或進行其他維護;即便另起了新的條目,也會通知管理員去把原有的條目的貢獻記錄插入到新條目中作為貢獻歷史;而Myheimu不僅沒有這樣做,還在討論過程中避開自己的行為不談,對別人點出的問題,裝作沒看見)。

我想,未來將有很多新來到維基百科的用戶,他們在剛來到維基百科時將會寫出很多質量不是很高但又說得過去的條目,在Myheimu這些[[WP:BITE|Newbies' biter}}的禮遇下,這些潛在的用戶將對維基失望、絕望,最後在他們的精心呵護下成長為新一代的破壞者。

  • 下面我把條目的內容粘在這裡:
  • Б·П·吉米多維奇俄羅斯語Борис Павлович Демидович),蘇聯(今白俄羅斯)數學家。在中國大陸他的一本「臭名昭著」的《數學分析習題集》培養了至少兩代的數學家,各種不同版本的「吉米多維奇數學分析習題集」從50年代一直出版到了今天,[1]「吉米多維奇」至今被防火長城封鎖,當用戶瀏覽境外含有「吉米多維奇」字串的網站時,連接會被切斷。
  1. ^ 吉米多維奇《數學分析習題集》
  • 註:此為第二版,第三版中「培養了至少兩代的數學家」被改為「被中國大陸兩代數學專業學生使用」(精確文本已不可查),而後為Alberth2確認為保留。

敬禮!

220.181.106.54 (留言) 2010年10月19日 (二) 14:53 (UTC)

我當時會移除{{d}} {{hangon}}模板其實並不是因為我同意你的原因,純粹是因為當時提速刪的理由「沒有實際內容或歷史紀錄的文章」並不符合此條木的實際狀況,我當時編輯摘要中也有稍作說明「我移除模板的原因」。基本上,我並不認同條目採用這樣的命名方式,除非客棧裡的討論結果是支持這樣的命名方式。-Alberth2-汪汪 2010年10月19日 (二) 15:21 (UTC)
條目命名違反維基方針之外,刪除了也不令人感到意外,而且其品質與編排是完全的地域中心,能否不要使用「臭名昭著」與刻意提及防火長城,把被牆掉之事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搜尋引擎審查辭彙列表等其他相關條目即可。--安可 留言請按此請來啟動質量提升討論2010年10月19日 (二) 15:41 (UTC)
閣下長篇大論都只想表達Wing移動了條目吉!米!多!維!奇並掛上刪除模板?--  廢 話  +  2010年10月19日 (二) 16:05 (UTC)
吉米多維奇無法訪問是因為其中觸發了「多維」這個關鍵詞,至於什麼是「多維」,看看多維新聞網就知道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10月19日 (二) 18:12 (UTC)
我不認識這位數學家老兄,但光從上面提出的內容看來,我認為這條目被刪除沒有什麼令人意外之處(根本僅是個人的意見評論),更不用說條目名稱完全不合乎維基百科的規則。—泅水大象 訐譙☎ 2010年10月19日 (二) 21:03 (UTC)
  • (!)意見你們搞錯了,我記得好像是我把吉!米!多!維!奇(原題目我掛了速刪)移動了吉米多維奇,刪除掉了原來詞條內的速刪模板,做了一點維基化,刪掉了斜體標頭「請不要移動本頁,除非以確認該移動不會導致防火長城的連鎖反應」「臭名昭著」和「防火長城」等詞語和段落。不關Wing什麼事。他只是執行了我的請求。以後的事情我不清楚。--蘋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03:12 (UTC)

  • (!)意見我是Myheimu。整個事情是發生在我與220.181.106.54之間,整個過程是這樣的:
    • 吉米多維奇數學分析習題冊是國內高校廣泛使用的一款習題冊,挺有名,但相當難。
    • 我沒必要與一個IP有「原生」的矛盾。
    • IP用戶220.181.106.54創建吉!米!多!維!奇條目,內容就是上面所說的那些,「這本臭名昭著的書害了中國兩代數學家」「請不要移動本頁,除非確認不會導致防火長城連鎖反應」等等。
    • 我在進行新頁面巡查時,看到這頁面,憑藉我對這本書和GFW的認識,我個人以為是一個幽默,我轉發給身邊同學,他們也笑了。於是我轉移到了Wikipedia:壞笑話和刪除的胡話/吉米多維奇頁面,並加上了兩句編者按「這本書在享有讚譽的同時,受到眾多同學的憤恨」「文中有關防火長城事項為假,可見學生對該習題集之怒氣。」。
    • 同時,我把原來的吉!米!多!維!奇(轉移後成為重定向頁)掛速刪(錯誤命名),不久被管理員刪除。
    • 馬上,用戶220.181.106.54在我的討論頁里用維基化的行文留言:[1]
請閣下不要胡鬧,閣下對吉!米!多!維!奇的編輯已經造成中國大陸地區的用戶無法繼續訪問、編輯該條目,這將被視為破壞。這裡是維基百科,不是閣下耍猴的地方,如果閣下執意要這樣做,將會遭到封禁。--220.181.106.54 (留言) 2010年10月17日 (日) 08:42 (UTC)
    • 鑑於用戶220.181.106.54如此熟悉維基方針,我就不將其看做新用戶,以為這也是一個幽默,回覆:
感謝您的「創作」,更感謝您對維基百科:壞笑話和刪除的胡話的支持!--User:Myheimu 2010年10月17日 (日) 08:46 (UTC)
    • 我覺得這個條目有關注度,就根據英文維基內容,翻譯過來形成了鮑里斯·帕夫羅維奇·吉米多維奇‎‎條目。
    • 用戶220.181.106.54立刻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Wikipedia:投訴(新建)、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同時發布「檢討用戶User:Myheimu」的投訴
    • 我與其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內進行討論,後來我覺得既然它不願意將條目作為幽默,本身又不符合維基方針,因此把維基百科:壞笑話和刪除的胡話提刪到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10/19‎‎,在那邊雙方也有交鋒。
      • 用戶220.181.106.541的觀點:
        • 因為正文中「害了中國兩代數學家」的「害」字內部連結到了培養,因此不具備負面性,不必提供可靠來源。
        • 因為目前瀏覽寫有「吉米多維奇」頁面的確被封鎖,而百度、谷歌搜「多維奇」第一條就是「吉米多維奇」,所以寫了「因為害了中國兩代數學家,所以被放火長城封鎖」這句話。
        • 因為Myheimu建立、移動到標題為吉米多維奇的頁面,因此導致該條目內容無法被中國大陸正常訪問。
      • 用戶220.181.106.541的用詞:
        • 請不要在這裡裝傻,吉|米|多|維|奇被封鎖是個不容狡辯的事實
        • 你……才是真正的破壞(而且屢教不改)
        • 如果閣下繼續破壞,我也只能到這裡跟閣下干到底
        • 閣下「倒打一耙」的戰略思想(但請注意尺度,豬年早就過去了,這招已經不靈了
        • 閣下抓住害人一次不妨,卻專門避開害鏈向培養的事實不談,居心何在?
      • 我的觀點:
        • 無論是「害」、「培養」、「兩代數學家」、「因此被封鎖」,含有負面內容。無論正面負面,均沒有提供任何可靠來源。
        • 瀏覽帶「多維奇」頁面就會被封鎖,可能是因為某東歐政治人物的影響,這種名字結尾很普遍。因此無法證明因為「吉米多維奇」的書而封鎖。
        • 無論是否屏蔽,符合維基方針下的語句都應直接寫出。吉!米!多!維!奇不符命名規則。
      • 我的用詞:
        • 我讚賞閣下的幽默,但請注意尺度,請不要把一再展現自己的「幽默」當做一種驕傲。
        • 維基百科不是偽基百科,歡迎換個地方展現您的「幽默」。
        • 閣下請勿使用「你裝傻」「不容狡辯」「無理指控」「屢教不改」之類詞語來刻意強調自己的觀點並對我進行人身攻擊。這樣對閣下沒有任何好處。
        • 曾經有用戶換用不同IP進行破壞……被我舉報,最終封鎖IP和IP段。希望閣下不要步它後塵。
    • 以上摘錄,如有不妥,請指正,或直接查看原文。
    • 用戶220.181.106.541再次創建吉!米!多!維!奇條目,並再次將英文條目的中文指向調整到吉!米!多!維!奇上。內容依舊那幾句話,但去掉了「臭名昭著」之類的詞語。
    • 之後我不是太清楚了,可能是被Sysywjel提刪了,最後又怎麼保留下來了。
    • 我以重複為理由將其改為重定向到吉米多維奇,並以命名錯誤為理由掛速刪。
    • 用戶220.181.106.541視作破壞,回退。我再次將其作為破壞,回退。
    • 用戶220.181.106.541掛hangon,之後又掛上模板,以「名從主人、可用性原則」要求將鮑里斯·帕夫羅維奇·吉米多維奇‎‎合併到吉!米!多!維!奇。並又進行修改,恢復上面那幾句內容。我使用Friendly進行破壞回退,由於Friendly會自動將同一個人最近編輯一次性回退,因此自動將hangon刪除了。用戶220.181.106.541又進行修改,恢復那幾句話的內容,我再次回退。這時我發現hangon沒了,又掛上,但我個人至今以為可以直接刪。
    • 不久,管理員Wing將該頁面刪除。
    • 用戶220.181.106.541認為我先前操作是不照顧新用戶的表現,嚴重打擊了新用戶的積極性。它認為我違反了3RR原則。
    • 用戶220.181.106.541到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投訴,並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寫「至維基人的一封信」認為這是對IP用戶的歧視。
    • 至今--∰ 黑目觀世界 2010年10月20日 (三) 06:02 (UTC)

請注意:Myheimu修改他人的對話,並添加大量假信息,正在撰寫對其的批判,請稍候--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07:38 (UTC)

根據以上,該UP用戶已經明顯造成了擾亂,故此已經將之封禁5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0月20日 (三) 07:40 (UTC)
什麼up用戶?--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07:43 (UTC)
是IP用戶,書生打錯了一個字母。你的IP已經因為明顯擾亂被封。如果繼續擾亂,估計這帳號也不保。--∰ 黑目觀世界 2010年10月20日 (三) 07:57 (UTC)
  • 我剛才的確修改了220.181.106.541的對話,一共兩個詞,望周知:
    • 220.181.106.541故意寫成的[[吉!米!多!维!奇|吉米多维奇]]改為原始吉!米!多!維!奇,用以表現所創建的原始不符標準標題,而不是用正確的「吉米多維奇」顯示,使其看似沒有問題。
    • 220.181.106.541最初寫的是「」並連結向「培養」,這一點220.181.106.541自己也多次提及了。不過無所謂,如果220.181.106.541認為原來寫的就是「培養」也行,不會損害語句的強烈負面色彩。
  • 如果我提供的某一條為假信息,提供證據即可,維基百科上,清者自清,說過的話,沒什麼可以狡辯的。--∰ 黑目觀世界 2010年10月20日 (三) 07:57 (UTC)
  • 指責及證據在此:
    • 證據一:
      • 裡面寫得很清楚,引用名稱為吉米多維奇,沒必要改為內部名稱。從DISPLAYNAME到BreakChar和REDIRECT,我把條目構造得很周到,使用者根本感覺不到條目的內部名稱為吉!米!多!維!奇。
    • 證據二:
      • 請查原文,上面分明寫著:「註:此為第二版,第三版中……」,閣下故意混淆編輯的兩個階段,讓其它的維基人以為我重創建的條目和現在呆在「壞笑話」里的那個一樣。
    • 你擅自修改他人的對話,很不禮貌,將被回退。
    • --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09:27 (UTC)

真實的事件過程(歡迎查閱原始記錄)

第一階段

  • IP用戶220.181.106.54的觀點(根據220o181o106o54 (留言))
    • 有鑑於:
      • 因為正文中「害了中國兩代數學家」的「害」字內部連結到了培養,因此並非一個純粹破壞的條目。
      • 因為目前瀏覽寫有「吉米多維奇」頁面的確被封鎖,所以寫了「所以「​吉​米​多​維​奇​」至今被防火長城封鎖」這句話。
    • 故該條目只需刪除四個Unicode字符就可以達到維基百科的標準,然而Myheimu並未掛維護模板,卻見其移動至笑話(第一個破壞),令我很氣憤。
    • 在User talk:Myheimu中指出Myheimu的錯誤做法後,Myheimu並對指出的問題做出任何回應,僅僅回了一句說那就是個笑話,他說是就是。
    • 討論頁交涉無效,我轉至互助客棧(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Wikipedia:投訴)和WP:當前的破壞。Myheimu迫於壓力在WP:當前的破壞與我展開舌戰
    • 與此同時,吉!米!多!維!奇被速刪(下文稱提刪A),我對這個速刪並無意見(而Myheimu卻將我對其後第三、第四個速刪的意見強加為我對這個速刪有意見)。
    • 乏,轉而重寫條目,將原來有問題的條目「送給」Myheimu,同時,發現Myheimu已在維基百科:壞笑話和刪除的胡話/吉米多維奇中作假,稱「吉米多維奇」並未被防火長城封鎖,欲貶低我的名譽。(第二個破壞)同時,用「可見學生對該習題集之怒氣」等話語誹謗我。(第三個破壞

第二階段

    • 我重建吉!米!多!維!奇條目,首版照抄,次版作上面所說的Unicode四字符修正,該版本可在這裡被查到。
    • 同時,條目被掛{{d}}(下文稱提刪B),同時,第三版發布,僅為語調上修正(「培養了至少兩代的數學家」被改為「被中國大陸兩代數學專業學生使用」(精確文本已不可查))。
    • 我掛上{{hangon}},不久,刪除請求被Alberth2‎撤銷。
    • Myheimu一面。建立名為鮑里斯·帕夫羅維奇·吉米多維奇的條目,並將吉!米!多!維!奇內容替換為#REDIRECT [[鲍里斯·帕夫罗维奇·吉米多维奇]]並提交CSD R3(下文稱提刪C)。(第四個破壞-注意:Myheimu並未「移動條目並掛上CSD R3」,如果那樣,我會直接去社群請求移動至鮑里斯·帕夫羅維奇·吉!米!多!維!奇並添加DISPLAYTITLE,而不是在這跟他糾纏)
    • 同時,Myheimu試圖將維基百科:壞笑話和刪除的胡話/吉米多維奇提刪(下文稱提刪D),已銷毀他第二個破壞和第三個破壞的證據(第五個破壞)。
    • Myheimu一直對「害」進行大事渲染,但事實上,自第二階段開始後的十分鐘內(保守估計),「害」字就不出現在正文的任何地方了。而直至最近,Myheimu仍在通過修改他人討論內容的方法將[[培养]]改為[[培养|害]](後面將提及為第七個破壞)。
    • 我將吉!米!多!維!奇的正文內容恢復,但保留了CSD R3,並添加{{hangon}}和{{mergefrom}}(同時在討論頁里開闢了討論空間,Myheimu未參加討論)。Myheimu以「修正破壞的名義」三次移除{{hangon}}和{{mergefrom}}(以GFW封鎖、名從主人等原則),後承認使用了批量回退功能(第六個破壞,違反批量回退的方針和WP:3RR),後稱他移除{{hangon}}和{{mergefrom}}屬於修正破壞因此免於3RR的懲罰()(後將提及,[2])。
    • 吉!米!多!維!奇被Wing刪除

第三階段

    • 我到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和互助客站提出抗議。
    • Myheimu製造如下的假象:
      • 將我第一階段寫的[[培养|害]]強加至第二階段,而前面已經說過,第二階段開始後不到10分鐘[[培养|害]]就被改為[[培养]]了。Myheimu兩次通過修改他人討論內容的方法製造該假象,第二次還說:「最初寫的是「害」並連結向「培養」……」(而我在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中早就寫著「註:此為第二版,第三版中……」)。(第七個破壞,製造假象,修改別人討論頁)
        • 同時,Myheimu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稱「一共三四句話中大部分是對這本書的負面指責」,導致無法看到頁面真實內容的用戶被蒙蔽。
      • 我在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中寫的「引用名稱為吉米多維奇」中的[[吉!米!多!维!奇|吉米多维奇]]被User:Myheimu改為內部名稱吉!米!多!維!奇。(第八個破壞,製造假象,修改別人討論頁)
        • 使得Wikipedia:當前的破壞里多個用戶(同舟、112.105.156.28)以為條目排版很亂,事實上,我在條目中應用了DISPLAYTITLE、BreakChar等多個技術,條目和正常的條目看起來沒什麼兩樣。而這些都被瞞天過海了。
    • Myheimu將三次移除{{hangon}}和{{mergefrom}}稱為修正破壞,要以此免責於WP:3RR()。
  • --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09:27 (UTC)

其他討論

抗議管理員未查閱原始記錄,僅聽Myheimu的一面之詞,就封禁IP用戶。--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09:27 (UTC)

看完整串內容,我只想說...辛苦大家了。(哈)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09:44 (UTC)

不長,一會就看完了。--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09:50 (UTC)

弄的那麼複雜,好,以上說我八個破壞,挨個做疑問句:

  • 當一個條目內容是「在中國大陸他的一本「臭名昭著」的《數學分析習題集》害了至少兩代的數學家,各種不同版本的「​吉​米​多​維​奇​數學分析習題集」從50年代一直出版到了今天「​吉​米​多​維​奇​」至今被防火長城封鎖,當用戶瀏覽境外含有「​吉​米​多​維​奇​」字串的網站時,連接會被切斷。」時,是否可以看做破壞進行刪除,或者當做一個笑話。我的處理是——轉為笑話。
  • 上面已經有管理員說了,不是因為「吉米多維奇」這個詞語,而是因為「多維」這個詞語。那麼維基百科:方針是否允許直接說正是因為「吉米多維奇」詞語而被封鎖?我的處理是——不能那麼說。
  • 把這種對吉米多維奇習題集的誹謗稱為「可見學生對該習題集之怒氣」是否可以?我的處理是——可以。
  • 維基百科:方針是否應該建立吉!米!多!維!奇這樣的條目,如果有人建立了,能否將其提速刪?我的處理是——提速刪。
  • 原作者不願意將自己的內容當做笑話,並且內容完全不符維基百科:方針時,能否提刪討論?我的處理是——提刪討論。
  • 如果有人三次修改已經hangon頁面,我是否可以進行回退?我的處理是——回退。
  • 最開始的內容到底是還是培養。(有本事寫原始的啊,寫後來修改的有意思麼?)我的處理是——按照最原始。
  • 管理員Wing刪除的到底是吉!米!多!維!奇頁面還是吉米多維奇頁面?能否寫成[[吉!米!多!维!奇|吉米多维奇]]。我的處理是——使用原頁面標題。

我自己不評論,等各位管理員評論。--∰ 黑目觀世界 2010年10月20日 (三) 11:27 (UTC)

剛才又看了一下,笑死了,我上面說這IP用戶「以GFW封鎖、名從主人等原則」要把吉米多維奇合併到他的吉!米!多!維!奇里去,他下面居然用同樣的語句說是我回退的時候「以GFW封鎖、名從主人等原則」,囧死,我管它GFW封不封,我也管不著,我翻牆舒暢著呢。別露怯。

有些事情其實說起來很簡單,特別是兩方的爭執。最基本內容就是:

  • 是否可以建立「臭名昭著的習題集害了至少兩代數學家,吉米多維奇這個詞至今被封鎖」這樣的話。如果可以,那麼這個IP用戶是對的。如果不可以,那麼我是對的。
  • 是否可以建立吉!米!多!維!奇這樣命名的條目。如果可以,那麼這位IP用戶是對的。如果不可以,那麼我是對的。

什麼保守估計十分鐘後[[培养|害]]就已經改成培養啦,什麼其實沒有造成影響啊,什麼「大事渲染」啦,什麼「瞞天過海」啦,什麼「轉移話題」啦,囧死。作為一個理科生,我討厭這些形容詞和自我估計,討論這些感性認識上的事兒沒意思,我也不想爭。這IP用戶實在想折騰的話,就來個投票,看看大家認為這樣條目到底應不應該存在,不就完了麼?是不是又說我這是在「轉移話題」?大家又不是小孩子,給個糖豆就注意力轉移了?

自從前些天創建過清華大學百日大武鬥條目之後,我越來越對這種誇大性的形容詞持厭惡態度了,政府新聞里但凡出現指責「瞞天過海」、「轉移視線」、「險惡用心」、「表示強烈抗議」等語句,我就不再看了,假。--∰ 黑目觀世界 2010年10月20日 (三) 12:01 (UTC)


    • 好啊,當IP用戶已經明確的提出「我將重建​吉​米​多​維_​奇​條目.重建後的條目將不具任何問題」且閣下已經閱讀後,閣下的處理是——「按照最原始」——那麼維基有肖一般的條目都要被閣下提刪了。
    • 能否寫成[[吉!米!多!维!奇|吉米多维奇]],閣下的處理是——悄悄修改他人的討論內容
    • 閣下在除分鐘內將內容替換為「#REDIRECT [[……」並掛上CSD R3,被原作者加上{{hangon}}並恢復內容,閣下的處理是——「回退」——而且是當作破壞回退——而且要逾越3RR。
    • 當看到一篇不太合格的條目時,閣下的處理是——維護模板不掛,重建一篇,然後刪了它,不讓IP用戶留下一點痕跡。
    • --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12:53 (UTC)
  • 你是否重建任何內容,和我無關。如果重建了違反規定的標題吉!米!多!維!奇,就應該刪除。如果重建了與已有內容重複的條目,沒有實質性具備更多原條目沒有的可靠信息,則可以刪除。就那麼簡單。
  • 你為什麼現在不願意翻維基百科:方針呢?一再說「你悄悄修改了別人的討論內容了!」「你悄悄修改了別人的討論內容了!」「你悄悄修改了別人的討論內容了!」 卻不說我所修改的內容里,為什麼你非要寫成[[吉!米!多!维!奇|吉米多维奇]]這種誤導性的連結。奇怪了。
  • 「被原作者加上{{hangon}}並恢復內容」,您掛上hangon之後幹嘛要馬上恢復內容呢?符合hangon原則麼?別砸自己的腳。
  • 是的,看到一篇新條目,僅有兩三句話,其中3/4是「臭名昭著」這類顯然沒有根據的負面信息時,我會將其刪除。我按照維基百科:方針來處理,用不著非得按照您的指示執行。
  • 你也別說什麼IP用戶啦、新用戶啦之類的話,即便元老書生建了這樣的條目,我也會刪的。裝新來的,裝弱小被欺負了,真是沒意思。當你最開始對我洋洋灑灑說「不是閣下耍猴的地方」時,咋不說自己是新來的、是IP用戶,需要關照和保護呢?
  • 最後,你不妨說說我上面所說的兩個核心問題:

回應:

  • A. 重建了違反規定的標題,閣下可以將其移動至其他標題,例如吉​ 米 ​多 ​維 奇(或將更隱蔽的符號插入其中)並調整DISPLAYTITLE,並編輯之。
  • B. 維基百科:討論頁指導方針#別人的意見,在這點,我請求管理員來定位Myheimu的行為。
  • C. 你並沒有按照維基百科:方針處理,只是自稱如此罷了——維基百科:編輯守則:「但是,維基系統的一個好處是不完整或初稿很爛的條目可以通過寫作編輯被打磨成像樣的傑作。此方法提供了我們生產其他相似最終產品的方法所沒有的優勢。所以,提交粗陋的稿子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鼓勵的。……一個人可以概述或少量隨意的事實來開始一個條目。」
  • D. 沒聽說過hangon還有私家原則,但那肯定不是維基百科:方針
  • E. 我確曾在這個編輯中善意地提醒閣下應注意對待新手的方式,不過自從看到閣下的恢復後,我決定吸取公明儀的教訓,不再為閣下練琴。
  • F. 你最後的兩個「核心問題」:
    • 我在條目中說的是「吉米多維奇」被屏蔽,而非「吉米多維奇」本身被直接屏蔽,請不要強加民意;臭名昭著從頭到腳一直帶著引號,雖說不具備百科全書的寫作方式,但不影響整篇條目的質量,如果那個用戶覺得「不順眼」,可以使用更加順眼的寫法,這我從來就沒有過意見。
    • 我堅持——要求管理員恢復吉米多維奇這樣的條目——堅持到底。
  • 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14:12 (UTC)

請注意,Google搜尋「吉​ 米 ​多 ​維 奇」不被封鎖,看來空格分隔和嘆號一樣有效。--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14:17 (UTC)


  • 完全不具備百科全書寫作方式的內容也可以算得上「不影響整篇質量」,一共三句話,有兩句話包含未經驗證的個人臆斷負面信息,維基百科的質量什麼時候淪落到這種程度了?
  • 220o181o106o54希望建立的頁面吉!米!多!維!奇而不是已存在的吉米多維奇,用[[吉!米!多!维!奇|吉米多维奇]]、改變頁面內顯示方式等等都只是假象。無論頁面顯示標題還是正式標題,都不應以GFW等理由加入詭異符號,這樣只會引來GFW更加瘋狂的封鎖,大規模那麼做甚至會讓GFW再次全面封鎖維基百科
  • 感謝AT朋友的留言,事已至此,多說無益。今後除非有他人或管理員就此事與我相商,才積極答覆。為了避免更大碰撞,我一直沒有對IP用戶以及220o181o106o54提出任何封禁要求,但書生已經主動將其IP封鎖。幾日下來,各管理員和編輯人也都明白事情原委,我相信大家的識別能力。
  • 我的家鄉流傳一句話:「小流氓吵架才會以為,吵到最後一句就是贏」。既然我的目的已經達到並得到支持,多說無益。「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隨他去了。」--∰ 黑目觀世界 2010年10月21日 (四) 00:41 (UTC)

你們二位到最後已經開始人身攻擊對方了,請自肅。再者,如果真是被墻擋住的條目就要把標題改成那種造型,維基裏面需要改的豈止那一個?爲什麽以前沒有過?港台用戶不需翻牆,220開頭的IP用戶是不是犯大陸中心的錯誤了?再者這一次爲什麽大家都不贊同你,何不自我反省?這裡已經不是一個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中的環境。—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10月23日 (六) 02:43 (UTC)

呵呵,謝謝提醒,我會注意的。還有,以前沒有過不代表以後不會有。維基不應只考慮中國大陸用戶,但也不應不考慮中國大陸用戶使用。港台用戶當然不用翻牆,但是誰不希望中國大陸用戶也不需要翻牆?中國大陸中心主義當然是不對的,但使儘量多的地方合理訪問條目的做法是絕對沒有錯的。至於大家都不贊同我,這我不在乎,因為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0月23日 (六) 14:40 (UTC)
這種不顧及大家思維的想法,就是不遵循共識。這才是維基編輯的大忌。—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10月24日 (日) 08:16 (UTC)
事實上,我對條目的命名一直是討論的態度,而我所痛斥的是Myheimu的行為。如果他當初是通過正常的手段去維護、移動、編輯那個條目,220.181.106.54恐怕是不會去對他窮追不捨的。--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0月30日 (六) 15:12 (UTC)
閣下明顯涉嫌破壞。所以不能奢求所謂正當手段。—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11月6日 (六) 16:11 (UTC)
既然閣下認為在下涉嫌破壞,就應該指出在下違反了那個方針的那一條,否則空口無憑的,我也可以指控閣下涉嫌破壞,從而使用Myheimu的手段對付閣下。--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1月11日 (四) 02:15 (UTC)
WP:命名是方針,這個要我說嗎?—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11月11日 (四) 14:29 (UTC)
(×)抗議偷換概念啊!WP:命名里說的很清楚,「畢竟只是整理了過去編者約定俗成的常規,並非絕對」,是一條「指導方針」,也就是說,220.181.106.54採用「吉!米!多!維!奇」,並為違反WP:命名方針,其行為符合命名方針的「並非絕對」一條。--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1月17日 (三) 05:40 (UTC)
社群不認為中國大陸能完全正常訪問維基百科。請不要繼續人身攻擊,否則兩位早晚都會被封禁。--達師147228 2010年11月6日 (六) 13:21 (UTC)
請指出在下哪裡存在人身攻擊,如確屬存在,我一定改正。--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1月17日 (三) 05:42 (UTC)
就算把頁面名稱改了,改天gfw還是會有別的方法過濾,比如把內容裡面含有敏感詞的頁面過濾,這樣只會牽涉更多的無辜頁面--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1月13日 (六) 18:56 (UTC)
參見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中的「杞人憂天」一節中我已論述,閣下的擔憂是不必有的。我把它拷過來:


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1月17日 (三) 05:50 (UTC)

:那就再問一下:既然你的目的只是避免封禁,為什麼不去移動原有條目而是另外寫一些比較原創研究的東西?--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1月18日 (四) 13:35 (UTC)

首先,我的目的不只是規避封禁;另外,閣下所謂的「原有條目」在我寫條目時根本不存在,Myheimu的條目是在我寫的條目已經存在的情況下重創建的,不過他為了掩人耳目,把我寫的條目變為重定向然後{{d|G3}}了,所以歷史就看不到了,來了個死無對證。請管理員明察。--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1月25日 (四) 03:23 (UTC)
不好意思,沒有細看事件過程,和Myheimu的描述一致,這個頁面是最先由你創建的--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1月26日 (五) 13:32 (UTC)
早知道這樣會整出這麼大麻煩,就應該慎重一點提刪,而不是管理員自作主張。至於這個條目本身有一些價值,可以另外做,和吉!米!多!維!奇不一定要有關係,反正按照這位IP用戶的想法大陸的用戶是碰不到這樣的條目的。

另外問一下

不过他为了掩人耳目,把我写的条目变为重定向然后{{d|G3}}了,所以历史就看不到了,来了个死无对证。

這裡面掩蓋了哪些對Myheimu不利的證據來著?翻譯以提高條目質量沒什麼說的,有爭議的是變成重定向頁面。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別的?再有就是閣下之前的貢獻記錄被去掉了,除了這些還有遺漏的嗎? --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1月26日 (五) 13:41 (UTC)

再小小的問一下這個吉!米!多!維!奇條目是什麼時候建立的?記得像刀、槍、劍、戟、斧、鉞、鉤、叉、鏜、棍、槊、棒、鞭、鐧、錘、抓、拐子、流星這樣的無意義條目從提刪到被刪除也花了兩到三天--Inspector (留言) 2010年11月26日 (五) 14:58 (UTC)
當然有了,220o.181.106.54在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0年11月里就有提到。「有爭議的是變成重定向頁面。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別的?再有就是閣下之前的貢獻記錄被去掉了」是主要內容,至於別的。。。先把這個解決了再說。就這個,加上3RR,再加上人身攻擊,就足以封禁他三次了。
刀、槍、劍、戟、斧、鉞、鉤、叉、鏜、棍、槊、棒、鞭、鐧、錘、抓、拐子、流星從提刪到被刪除間隔很短,這很正常,走的是正常的流程,沒有人能說你什麼。如果當初Myheimu做的是提刪,而不是(對第一個條目)移動至維基百科:壞笑話和刪除的胡話及(對第二個條目)同時加標#REDIRECT和{{d|G3}},220.181.106.54也不會跟他這樣較勁,因為改善那個條目就是一兩個字的事,在擴充擴充,就將會是個不錯的條目。Myheimu這樣做,就是對一個不太完善的條目,不給它完善的機會,這是我容忍不了的。那個條目在被撰寫之前,就使所有的情況都被考慮到過——如果被提刪,怎樣改善條目以免遭刪除的命運;如果「!」被去掉,怎樣說服討論者來讓他們保留「!」……唯獨沒想到會有人採取非正當手段操縱條目,也是一個條目沒有了被改善的餘地。--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2月2日 (四) 08:39 (UTC)
不好意思中途插個話,可以請問一下220o181o106o54你現在的訴求到底是什麼?是認為Myheimu有搞破壞的嫌疑,要求對進行封禁,還是要恢復用原來有那個驚嘆號的條目名?如果是後者的話,在互助客棧裡已經有用戶對此進行討論了。--祥龍 (留言) 2010年12月2日 (四) 09:06 (UTC)
當務之急是1.公開檢討Myheimu的行為,必要時可將其封禁,2.同時管理員必須承認有疏忽遺漏之過,3.將被刪除的吉!米!多!維!奇的頁面歷史紀錄與當前存在頁的合併,是歷史可查,4.必須給220.181.106.54的被封禁一個說法,而非留著討論頁上的封禁申訴不處理。至於是否使用感嘆號來規避封鎖,可以在互助客棧慢慢討論。--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2月2日 (四) 09:46 (UTC)
請問之前的編輯內容有什麼特別值得關注的地方?不然的話遺漏掉也不是什麼大問題--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0年12月2日 (四) 10:04 (UTC)
(:)回應之前的編輯內容作為歷史,保留它不需要「特別值得關注」。--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2月12日 (日) 10:04 (UTC)
Myheimu這樣做,就是對一個不太完善的條目,不給它完善的機會,這是我容忍不了的。不是已經完善了嗎?--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0年12月2日 (四) 10:06 (UTC)
(:)回應是完善了,但完善的是另外的條目,不是原來的條目。--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2月12日 (日) 10:04 (UTC)
為什麼完善吉!米!多!維!奇才能算完善?--愛管閒事的Inspector六方會談核試驗2010年12月12日 (日) 11:35 (UTC)
因為吉!米!多!維!奇是原始條目,新增條目應合併至原始條目,而非把原始條目刪除。--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0年12月22日 (三) 14:49 (UTC)
莫非以後我也可以像Myheimu一樣消除頁面歷史??--220o181o106o54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5:33 (UTC)

有關黃世澤

現在無論是頁面和討論頁都在保護狀態,而事實上即使討論頁被解封,黃世澤本人即user:Martinoei也只會繼續無理地反對,永無寧日,也不能達至「解決共識」,而現在的條目頁面處於早前被黃世澤回退至一個滿載不實內容的版本,但黃也將其負面評價統統給移除,然而這些事宜只不過是黃世澤自己不欲被記載,但卻是和公眾有關的便理應記載,黃世澤將編輯者都看成是惡意和抹黑,說法並不公道,亦有感黃世澤連日來的發飆和舉措實與破壞無異,另外User:Waihorace:對本人的四處抹異誣告亦誤導管理員,其所作所為欠缺公道,即使該用戶現在以「不回應」為由想置身事外,就更反映出此人的言行非常不負責任,其行為可以被稱之為共謀,希望管理員團隊對此兩人作出適當的調校,對條目作全面的解封,並保障條目所記載的各章節都是客觀中立。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21:43 (UTC)

請解封黃世澤條目並對破壞條目者作出封禁懲處

現在該條目及討論頁均被保護,無法推進討論及編輯,更無法解決爭議,但條目現在所記的內容是不實的,將條目凍結在此個版本是有害無益,本人撰寫該條目已經基於事實也客觀中肯,黃世澤的反對只是基於他不欲將自己的問題被討論,黃世澤本人的所作所為是人所共知,此人公開異見網民個人資料、箝制言論,不遜的事皆出自自己的博客,於電台電目語塞撒野企圖離席,也是源於其情緒管理不佳,種種負面評價乃基於自身的言行,自己不慎言、不包容、行不義,不能怪誰,也不能怪維基的如實編輯;而此人聯同User:Waihorace對本人的誣告抹黑,君可知道此二人讓我早前被某管理員錯判「永久封禁」,更令本人連申訴電郵的渠道都不能使用,可見此二人是處心積慮要「置本人於死地」,特別是User:Waihorace,此人不斷要求個別管理員要求封禁本人,但當包括閣下在內的多名管理員發現此人對我的指控並不成立,User:Waihorace就說「要結案」、「不再評論」,對於一個一直貢獻的我而言又是否應該被這樣欺凌?就算我不要求維基對我公道了,但試問如此辜息 User:Waihorace,袒護黃世澤,管理員可以對我錯用重典,但對此二人就沒有任何懲處,條目又應黃世澤的要求被調校至不盡不實,這對網民(包括所有維基的使用者、搜集資料的人士以及努力撰寫編輯條目的維基人) 公道嗎?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5:35 (UTC)

請求維護我的條目,若不能就請刪除我的條目。

親愛的編輯,謝謝您的辛勤工作!我叫遠志明,我的email是[email protected],在對我「遠志明」的介紹中,有人加一些不實之詞,我多次刪除,又被加上。能否由當事人(我自己)修改確定後,不讓人加,不知能否做到?如果不能做到,我情願去掉我的名字,不要對我進行介紹,行嗎?不知當事人自己是否有這個權利,拒絕維基百科來介紹自己?打攪了,請諒解!願上帝賜福您!遠志明 上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uanzhiming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19日 (三) 15:34加入。

請求維護我的條目,若不能就請刪除我的條目。

親愛的編輯,謝謝您的辛勤工作!我叫遠志明,我的email是[email protected],在對我「遠志明」的介紹中,有人加一些不實之詞,我多次刪除,又被加上(今天發現關於我的條目已經被設為全保護頁,使我的編輯不能生效)。如果不能糾正,我情願去掉我的名字條目。不知還活著的當事人自己是否有這個權利?打攪了,請諒解!願上帝賜福您!遠志明 上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uanzhiming對話貢獻)於2011年1月19日 (三) 15:35加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1月23日 (日) 16:32 (UTC)之前加入的。

留意誤觸81號或86號過濾器而被封的IP

例如一些香港或台灣的IP,59.127.122.193 (討論頁貢獻whois)118.232.224.121 (討論頁貢獻whois)之類,觀其編輯歷史,應該不是機器人攻擊者,請管理員有空時檢查並解封。--Mewaqua 2011年2月7日 (一) 06:27 (UTC)

為何屬於快速刪除對象?

正在編輯頁面, 才一提交就被加入快速刪除頁面... 我該如何修正? 請速回復!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eexwei13對話貢獻)加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3月6日 (日) 12:01 (UTC)之前加入的。

為何我的請求保護未被受理?

網頁顯示不正常

我發現咱們的網頁在Firefox以及IE8、IE9里圖片不能正常顯示,所有圖片全都不顯示,這樣瀏覽起來很不舒服,希望管理員可以解決這個小問題,謝謝 —以上LGYRMetal的留言由LGYRMetal對話貢獻)於2011年3月8日 (二) 13:06加入。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3月9日 (三) 00:02 (UTC)之前加入的。

可以將NOWNEWS 今日新聞網的網站設為連結黑名單嘛?

你好,

請問可以將NOWNEWS 今日新聞網的網站設為連結黑名單嘛?http://www.nownews.com/

謝謝。小鬍子 - (對話) 2011年3月28日 (一) 14:20 (UTC)

首先是自我介紹,本人是Августу,於20世紀80年代出生,第一家鄉是蘇聯首都莫斯科中央直轄市西北區休金諾鎮科涅夫元帥街

根據國家,民族和城市的原則,本人的直系親屬如下:

  • 父親:
    • 祖父,父親的父親:來自蘇聯莫斯科,俄羅斯人;
    • 祖母,父親的母親:來自蒙古烏蘭巴托,蒙古人;
  • 母親:
    • 外祖父,母親的父親:來自中華民國福建省福州市,漢人;
    • 外祖母,母親的母親:來自中華民國福建省福州市,漢人;

因此本人是擁有三種血統的混血兒。

本人現爲一名翻譯,掌握俄文,英文和中文這三種語言文字。

本人是最近加入中文維基百科的新手,在Wikipedia裏從事翻譯,將俄文條目翻譯成其他文字。不料卻遭遇到編輯戰!

編輯戰和一些俄文名詞的中文譯名有關,以下是詳細內容:

Россия 衝突

根據相關翻譯,Россия這個詞既可以譯成俄國,又可以譯成俄羅斯。俄國和俄羅斯的區別就像中國和中華一樣。 編輯涉及到了一些不同級別的行政區,這些行政區都是蘇聯在1918年至1988年這70年期間設立,而現在又是俄羅斯的行政區,所以去掉蘇聯和俄羅斯,用俄國是最合適的,即可反映歷史,又可反映現狀。

問題是同舟先生非要將俄國和蘇聯等同,他在和我的對話裏多次這樣提到。

而事實上,俄國是一個消歧義名詞,俄國這個詞可以代指這6國:莫斯科公國,俄羅斯帝國,蘇俄-蘇聯-獨立國協,以及俄羅斯聯邦。

比如説蒙古,同樣也是一個消歧義名詞,蒙古這個詞可以代指這3國:元帝國,蒙古國,蒙古人民共和國。

比如説中國,同樣也是一個消歧義名詞,中國這個詞可以代指這9國:秦帝國,漢帝國(西漢-東漢-蜀漢),晉帝國(西晉-東晉),隋帝國,唐帝國,宋帝國(北宋-南宋),明帝國,以及中華民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Район 衝突

根據相關翻譯,Район這個詞既可以譯成區,又可以譯成鎮。

此外,Район的上一級行政區Административный округ這個詞只能翻譯成區,為避免兩個不同級別的行政區混淆,本人將Административный округ翻譯成市轄區,簡稱區;將Район翻譯成區轄鎮,簡稱鎮。

問題是同舟先生非要將Район這個詞翻譯成區,他在和我的對話裏多次這樣提到。

而事實上,這是一個僵化思維,難道不是嗎?在擁有多種譯名的請況下,同舟先生非要堅持其中一種,而不去考慮更重要的行政區譯名混淆的問題。

相關模板衝突

關於這些,還是和Район這個詞的譯名有關,是採用區還是鎮的問題。此外,同舟先生提出所謂的圖片是多餘的問題,爲此,本人主動作出了妥協。

總結

所以,就此三個主要問題以及相關其他問題我多次主動向同舟先生提出妥協,希望可以解決爭端,但不料的是,對方因此得寸進尺,不斷揚言威脅本人,甚至有對本人進行人身攻擊的嫌疑。

本人雖爲新手,但這並不意味著新手是可以任人宰割的。本人已經做好心理準備應對這場突如其來的編輯衝突,這場編輯戰極有可能沒有結束的期限,如果同舟先生不願意停止霸淩新手的話,本人只好是連續十天,十個月,十年,甚至是更長時間在計算機前奉陪到底了。

同舟先生極有可能召喚一些不稱職的管理員以任何莫須有的罪名對本人的帳號和這個IP進行任何形式的封禁,包括永久封禁。這在中文維基百科應該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的事情了。

本人並不是第一位遭到霸淩的編輯者,但本人誠摯希望自己將會是最後一位遭到霸淩的編輯者。

本人是從事翻譯工作的,請相信本人的專業。若不幸遭到封禁,本人將深表遺憾。

關於IP問題,因爲此前這個IP是一個公用IP,因此可能因爲一些本人並不知道的原因,本人的帳號無法在該IP上登陸編輯,本人在登陸以後的編輯結果仍爲IP用戶編輯,這一點還請相關人士予以協助,謝謝!

編輯戰解釋過程陳述完畢。

--АвгустуРусский-English-中文 2011年3月30日 (三) 20:00 (UTC-5)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3月31日 (四) 00:02 (UTC)之前加入的。

已對72.229.35.176即Августу提報破壞。-- 同舟 (留言) 2011年3月31日 (四) 00:09 (UTC)

關於毛岸英。

毛岸英什麼時候成皇帝了,這個是誰編的,怎麼還有「我家老人說」,雖然他該死,但是不能說沒有根據,以厄傳厄的事情,本人新手,不知向哪反映,只好寫這,看到的人請幫忙反映一下,維基百科不是胡扯的地方。中立。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uan7218722對話貢獻)於2011年3月31日 (四) 11:03加入。

(:)回應:按條目右上方的編輯歷史可以知道主要是在3/25、3/26時有IP用戶進行編輯加入上述不適當的內容,已予以清除。如果日後再碰上這種明顯不適當的內容,你可以按下編輯來修改。另外其實要讓比要多人知道某些訊息的話,到wp:互助客棧會比較多人。最後跟你提醒一下發言後請記得在後面加上「~~~~」來簽名,這樣大家才方便知道留言的是誰。--祥龍 (留言) 2011年3月31日 (四) 04:14 (UTC)

我覺得您們維基很不錯........

1.我覺得您們維基很不錯.曾想捐一點點錢幾百元而已,給您們,但是您們好像只有用信用卡的,我不用信用卡.我用郵局劃撥的,希望您們有台灣郵局的劃撥帳號.以便我們小額撥款用. 2.你們應該也允許有些人,發表他的另類觀點式或論文..例如:癌症病因的研究,只要註明這只是他個人的看法,給大家參考而已.如此也許有助來早日瞭解癌症的最重要主因.像愛滋病是近幾年才知道是病毒所造成的.以前認為同性戀所造成的.若有人早日提出病毒論則早知矣!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20.137.25.114對話貢獻)於2011年4月8日 (五) 21:21加入。

  1. 捐款可以看這裡
  2. 至於所謂另類觀點等,違反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的要求。--KuailongTMWAA 2011年4月8日 (五) 13:30 (UTC)

該條目在擴充過程中多次遭到囘退,請各位管理員注意,本人不願意再次觸犯會退不過三條款,不願意再次陷入無謂的編輯戰,謝謝。

--Августу Русский-English-中文 14:02, 31 марта 2011 (UTC-5)

由於在中文中,蘇俄卻有消歧義之必要,故暫時先將您編寫的內容移動至全名蘇維埃俄國,並在蘇俄的消歧義項目中增加此條目。-Alberth2 汪汪 2011年4月14日 (四) 02:00 (UTC)

關於二次革命影響的問題。

二次革命的影響那一段貌似主觀性過於明顯,雖然他說的很有道理,我也很認同,但是有悖維基百科客觀的原則,而且講得也不是二次革命的影響,希望管理人員看一下。(一個國家的民主進程並沒有一條特定的規律,而是根據國情找出一條現實的辦法。孫中山先生貿然發動二次革命是他的草率。但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即使孫中山先生不發動暴力革命,中國也不可能按照現在有的人妄想的一廂情願的憲政進程發展,袁世凱不會同意,他手下的段琪瑞、曹錕、瑪國璋、張作霖等實力人物同樣不會同意。他們撕毀憲政只需吹灰之力。如果當權的人不是獨裁者,如果民眾的民主意識普及,反獨裁力量能夠在合法的程序下運作,那麼也許現在有的人對孫中山貿然發動二次革命斷送中國民主進程是有道理的。但一百年前直至今天的事實告訴我們中國的實際情況根本就不是這樣。孫中山先生草率發動二次革命有他的錯,然而批評二次革命斷送中國憲政進展完全是有的人脫離中國實際情況主觀猜想的結果。不發動二次革命,憲政也不可能把袁世凱怎麼樣;不發動二次革,北洋派的各個實力人物不可能將手中的權力和勢力範圍拱手相讓。當時的種種事實告訴我們所謂憲政體制下的議會是沒有群眾基礎的,是完全被當權者玩弄的木偶。當時的中國實際情況是民眾只會尋求溫飽,只會尋求權力的庇護,當權者只會尋求更大的權力。當時的中國民眾甚至大多都不認知孫中山先生宣揚的那一套西方民主思想。在他們看來當權者的權力是理所當然的。那麼當權者本人就更認為自己的權力是理所當然的了,任何影響他手上權力的東西都會被他視作一種障礙,是遲早會被他清除的。而又有什麼東西阻止他的清除呢?根本就沒有。民眾不會普遍地行動起來反對,而軍隊又拿握在當權者手裡,一百年來的中國歷史證明了這一點。所以認為孫中山先生如果不發動二次革命,中國會順利地發展憲政的人是一廂情願,是完全沒有看到中國的實際情況。這樣的謬誤對孫中山先生來說是莫大的恥辱。求你們不要再抵毀孫中山先生了,雖然他經常信口開河而且有一點點像唐吉訶德,但他是中國一百多年來唯一一位為中國的民主為中國人民的福祉奮鬥了一生的「最高領袖」。求你們了,求你們別用這樣的謬誤抵毀他了。)順便問一下維基企鵝群有哪些,還能入嘛?還有上個毛岸英的問題也是我提的意見,就是不會簽名,悲劇了明天不來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12:32 (UTC)

關於瀏覽器cookies保存時間問題的提議

很早就註冊了維基百科的帳戶,但仍是IP黨,很大原因是因為時間一長就需要重新登錄,網速不景氣一類原因,維基帳戶的安全性覺得並不需要太高,所以,建議將"在此瀏覽器上保留我的登錄信息(最長30日)"這一功能修改為"在此瀏覽器上保留我的登錄信息(最長120日)"。--124.112.17.135 (留言) 2011年4月16日 (六) 12:57 (UTC)

建議維基編者密切關注並及時修訂「方針和指引」,防止管理員利用立法漏洞濫用權利

「方針和指引」是維基編者廣泛接受,並遵守的標準。目前,維基百科方針主要是靠取得共識來制定的,但由於缺少仲裁委員會這樣的機構,使得少數人可以通過製造出「形式上」的共識擅自改變方針的內容來達到特定目的(例如假借版權名義來達成文字或言論審核過濾的目的等)。(註:仲裁委員會在英文維基百科中是一項正式方針,但在中文維基百科卻因沒有達成共識而被否決,這有可能導致少數人靠局部多數而為所欲為)。 在缺少仲裁委員會的情況下,就只有依靠關注和參與的人多了,力爭達成真正的Wikipedia:共識,才能使「方針和指引」真正成為保障WIKI百科正常發展的準則。 建議關心維基發展的人們密切關注「方針和指引」的內容, 隨時審核並提請廢除「方針和指引」中有可能令管理員的權利不受約束的條文——特別是有關刪除權力的條文,避免個別管理員利用漏洞依「法」為所欲為,造成無法挽回的破壞性影響。(註:此建議符合WIKI百科的基本原則——[Wikipedia:Five pillars](http://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Five_pillars)(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Wikipedia does not have firm rules. Rules on Wikipedia are not carved in stone,... Be bold (but not reckless) in updating articles and do not worry about making mistakes. 」)--chehw 2011年4月22日 (五) 18:36 (UTC)

請有權限的管理員及時刪除Wikipedia:快速刪除的標準中的F3、F4, 儘快結束因個別人的錯誤行為給WIKI百科帶來的破壞性影響

根據Wikipedia:方針與指引:「方針與指引描述的標準有著社區的共識」,未經達成共識的規則根本不應出現在方針和指引中,無需投票。由於F3、F4當初加入時並沒有按程序且未達成共識,根本不應在方針和指引中出現,應予以刪除並註明刪除理由,為避免類似事件發生提供一個範例。參考[Wikipedia:Five pillars](http://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Five_pillars)(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Wikipedia does not have firm rules. Rules on Wikipedia are not carved in stone,... Be bold (but not reckless) in updating articles and do not worry about making mistakes. 」),WIKI的方針不存在既往不咎之說,請有責任心的管理員儘快刪除不應存在(未經共識)的條目,亡羊補牢為時未晚,請儘快結束因個別人的錯誤行為給WIKI百科帶來的破壞性影響! --chehw 2011年4月24日 (日) 13:49 (UTC)

百樂兔被永久封禁

資深維基用戶百樂兔遭管理員TA白河永久封 禁;對此我尊重管理員的做法,亦對最後這種結果感到相當遺憾。進入維基後,一直跟百樂兔亦敵亦友,一方面佩服他思緒周全,資訊技術一流外,卻不太認同他的 某些做法。只希望不要因此出現另一位影武者,也請社群哀矜勿喜,除了思考他以往提出觀點的背後意義外,也要檢討現行「社群維持」與「百科書寫目標」的失 衡。

以下綜合事件提出一些小小建議,惟謝絕文字論戰:1.維基太重視「菁英」,有些用戶常常恃寵而驕,如何於第一時間予以柔和勸告,避免 積習成疴,是我們該面對的。2.管理員間封禁標準不一,車輪戰可能性越來越高,如何避免是一大要題。3.爾後社群維持與百科書寫孰重孰輕?4.擾亂維基的 定義過於模糊,應該要從嚴審定。5.封禁似乎無法解決不同意見的爭執,以議題公開討論及凍結保護相關條目,取代「封禁」與「優勢人數編輯戰」,是我去年面 臨百樂兔的做法,僅供社群參考。

最後,還是語重心長的說:用驅逐少數意見者來取代溝通,並不是很好的做法。也希望下一個遭永久封禁的古董維基人並不是常常當烏鴉的我。--Winertai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5:39 (UTC)

十分同意Winertai (留言)所言Yen von Young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6:42 (UTC)

建議來公審百樂兔,也希望屆時大家能提出百樂兔的破壞證據,免的W兄完全無視百樂兔使用匿名IP破壞的事實。

(:)回應:就一個當事人的立場,必須出來說明:

  1. 個人從沒自認「菁英」,跟他人交流亦不熱絡,不知所謂「恃寵而驕」從何而來?只知編寫維基應詳實而已。
  2. 個人對百樂兔相當容忍,既然話不投機,只要不經常刻意破壞,通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算了。惟最近破壞頻繁,之前已舉報一次,被菲菇封禁1個月,其他管理員仍給他機會改為1周。而這次被封禁後依然不思反省,以跳板(傀儡)鋼之鍊金術師條目出氣,在該條目半保護後針對個人編輯過的條目、用舊資料覆蓋進行破壞。姑且不論過往貢獻多少,這次實在太過分了。
  3. 如果百樂兔能回復來維基時的初衷(有去查當初的發言討論),不偏執、尊重他人,相信大家也願意給他機會。--Justice305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8:01 (UTC)
  • (?)疑問:我們的封禁永遠讓人摸不著頭腦:如「操作傀儡,並且持續進行多項破壞行為」,也不知是操作哪些傀儡,進行了哪些破壞行為,其中哪個行為違反了哪個方針,都沒有說。不知道的還以為是百樂兔在維基里得罪了不少人,被封緊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4月17日 (日) 08:14 (UTC)
贊同虞海論點。--Winertai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3:01 (UTC)
(:)回應因為有人在那刻意淡化他的破壞事實,扯出其他議題,完全不對他破壞事實做出客觀判斷,容易對他人造成錯誤認知。希望大家別被此人所誤導,誤以為百樂兔是得罪很多人才被永久封禁。
(?)疑問,其實傀儡的用戶名是甚麼?冰霜葵 2011年4月17日 (日) 09:00 (UTC)
(:)回應:因在封禁中,所以是公用伺服器IP(也是俗稱的跳板):
--Justice305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8:04 (UTC)
(:)回應:破壞手法類似,尤其針對鋼之鍊金術師條目,故意更改區域用語轉換模板位置,使之無法全文轉換。現該條目已半保護,因而轉至其動畫作品持續破壞。請見下方對Mewaqua的回應。--Justice305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8:22 (UTC)
(:)回應:這也說過了,現是個人編輯過的條目就隨之破壞,只會沒完沒了。--Justice305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8:58 (UTC)
(:)回應:搞不好下一個就是我,我有自知之明。—yiken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9:20 (UTC)
(:)回應:前面有提到,是拿舊資料覆蓋,連我之前編輯錯誤的地方也一字不漏地COPY過來。--Justice305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5:26 (UTC)
(:)回應to:何止是3rr而已,他還多次做人身攻擊,故意擾亂維基,完全不理會別人的討論…實在是很多。
(:)回應:嗯,又來個新同學,跟百樂兔還真是有志一同。--Justice305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6:30 (UTC)
(!)意見:從Justice305提供的資料,明顯的看出,大都是百樂兔曾編輯過的條目,這叫輕率的把IP編輯都算到他頭上?

為什麼百樂兔會與可以和諧共處多年的規則與社群衝撞到今天的程度,恐怕不是一兩個人的編輯衝突而以。有些爭議上,往往看到是他一個人和諸多常常編輯日本動漫畫的用戶你來我往。雖說多人的意見應該會被視為是主流,但是也就會出現多數驅逐少數,以及這個多數成為菁英團體(不管你願不願意)。多年前關於日本動漫畫的用語和編輯就曾經有過很大的爭議,幾次採取的共識,也不見得在長期來講是個好的方向,而且,將日文大量的使用在中文條目中,導致一個條目究竟是中文還是中日文混合的混淆,這對於想要擴展影響力的的維基來說,是需要多思考的。

社群會縮小,有些背後的因素可能很分散,但是,今天百樂兔的狀況,其實也是一個例子。此外,想要改善條目的品質,該怎麼撰寫中文,是不是把看起來像中文的字直接放到條目中,也需要社群來考慮。總之,這不過是一個沉積以久的問題的一個反爆。-cobrachen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3:48 (UTC)

贊同Cobrachen觀點。希望關注ACG專題的維基朋友們能對事不對人的將百樂兔以往意見當成諍言,也再度強調日文漢字非中文文字的看法。--Winertai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4:03 (UTC)
「復仇已經批准了。」
某一天,百樂兔正使用駭客程式更改IP編輯條目,當按下「儲存」後,奇怪的事出現了。一目連在電腦前爬了出現。
「破壞是不是很好玩?讓我們做你的對手。」
「應該得到教訓了嗎?你上國中的時候,訓導主任沒有教你應該怎樣做嗎?」山童在後面指著百樂免說。
「現在不只要記大過!更要永久離開!」骨女陰沉地說「大小姐,輪到你出場了。」
「受到黑暗迷惑可悲的陰影……要X一次看看嗎?」
「這兒是哪裡?」
「讓你無限次玩編輯戰的地獄。」
「你要怎樣玩?」閰魔愛再說。
百樂兔沒出聲,一心只想執仇。

總結,百樂兔淪落到這種地步,卻沒有半點反省,他是活該。--地獄少女閻魔愛 地獄繪馬 2011年4月17日 (日) 14:27 (UTC)

請閣下留意自己的發言。即使是一位死刑犯,也要享有其尊嚴,正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yiken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6:45 (UTC)
(:)回應我們不是正義的朋友。—地獄少女閻魔愛 地獄繪馬 2011年4月18日 (一) 03:13 (UTC)


中文維基有沒有怨恨,和你的行為與成熟度是兩回事。-cobrachen (留言) 2011年4月19日 (二) 15:34 (UTC)
囧rz...又是地獄少女這招……?--Noah~~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6:39 (UTC)
這次是閻魔愛親自出馬…不過,言歸正傳,
(×)抗議,在此需要對百樂兔在自由的資訊社會蒙受政治迫害提出嚴重抗議。在此同意上述虞海「我們的封禁永遠讓人摸不著頭腦…」之意見,以T.A.白河為 首的有關人士必須立即詳細對大眾解釋其進行的破壞行為何以至於需要封禁。沒有對條目進行破壞行為的消極意見,吵架,惡性辯論,有針對性的社群活動,糾纏不 休,無理取鬧等雖不被推薦,但皆應享有最大限度的自由。黨派鬥爭嚴禁使用濫用權限的手段,及有關所謂「擾亂」及「魁儡原罪」的一切條例應立即廢除。114.48.104.108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7:23 (UTC)
(!)意見根本就不是政治迫害,是依據法規去處理。
(※)注意,請補上簽名後,先會被閱讀。1.113.120.217 (留言) 2011年4月20日 (三) 19:11 (UTC)
(:)回應:聲援百樂兔,百樂兔沒做錯什麼,他的貢獻值得肯定,期待百樂兔繼續以其他帳號或以IP留在維基百科,努力為維基百科繼續貢獻,本人表達支持百樂兔的立場Yen von Young (留言) 2011年4月18日 (一) 12:42 (UTC)
(!)意見那他對別人做的人身攻擊,傷害行為你怎麼做解釋?
(:)回應深黯維基之道者,必懂得結黨結派互相引援,今日點滴於他人,他人日後則回報,對人不對事,不問是非才是高明維基者。Yen von Young (留言) 2011年4月18日 (一) 17:05 (UTC)
(:)回應,作爲剛好數天前看到這一段討論的人,無意參與討論。不過要說一說,如果有意見請留意留言的地方,例如這個[4][5]的分別。留言的地方搞不好會做成讀者理解錯誤,由Yen von Young贊成Winertai變成贊成沒簽名的人的意見。另外,建議Yen von Young明確説明是贊成Winertai的意見。Cybercavalier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7:28 (UTC)
  • (!)意見我 自始至終認為對於貢獻絕對大於所謂的破壞的用戶「永久封禁」是過於嚴厲的做法,絕非維基之福。我實在是不想看到「影」第二的出現。在現今事實例子之前,繞 過封禁或者使用傀儡不能成為「永久封禁」的合理理由,管理員不能採取雙重標準和視而不見的態度處理,管理員如此做情何以堪?--蘋果派.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18:42 (UTC)
(:)回應: 個人認為封禁毫無意義,換個帳號或是IP登入即可無視封禁,反而是一些可能的模仿者作為全部算到封禁用戶帳上,再說執行封禁者也很難主觀與絕對中立,在這 裡混過都知道即使編個百科彼此之間也是有「恩怨情仇」的關係的,維基百科作為開放式編輯就必須面對「破壞」或「多元意見」的威脅,採取實名登入制可以防止 上述缺點,但採實名制的「封禁」也是意義不大,我上述說的是對事不對人,不是針對百樂兔的事件Yen von Young (留言) 2011年4月18日 (一) 08:55 (UTC)

本 人曾與百樂兔參與多次討論。本人認真觀察過百樂兔的言論,雖有偏激之處,但未必對社區全無貢獻。反觀上面對此事發表意見的某些人,整天就在客棧上吹牛,有 什麼不如意的事情就來個打擊報復。我不覺得這些人比百樂兔有多高尚。我覺得,百樂兔之所以在近期犯下多次錯誤,與其對維基百科某些人的所作所為極度反感, 卻又無可奈何所致。本人並非偏袒百樂兔,並非否認他的3RR。只是各位在評論任何一位即將離開維基百科的故友之前,最好先反省一下自己犯了什麼罪。-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18日 (一) 12:16 (UTC)

非常同意上述說法。此外,對於一位經常拿怨恨來進行無禮儀發言的用戶,經常提出注意文明禮儀的 用戶(也在此發言),請適時,單一標準的提出譴責。百樂兔的做法有違規的事實,但是使得他有極大反彈的又是什麼因素,有幾個人去了解過,而不是繼續打壓或 者是裝做看不到。尤其是他提過濫權的現象,包括機器人申請運行的工作範圍是不是與實際不符合而應該修整等(剛剛搜尋的時候看到的歷史),才是我們應該要多 加思考的地方。-cobrachen (留言) 2011年4月18日 (一) 12:26 (UTC)
我 不點名,而且我和地獄少女神馬的不熟。可我說的是真話,上面(暫不包括COBRA和地獄少女)留言的真有我說的人。甚至我可以這麼說,百樂兔所作所為,管 理員也應該有責任。為何百樂兔和我反覆強調的濫用機器人方針的問題討論最終不了了之?對維基百科的正常運轉與一些人的小毛病之間的取捨,我是跟大部分人選 擇了前者,百樂兔則選擇了後者,所以他過得比較累,累了,就會想「既然連管理員提出的方針也可以玩曲解,為什麼我不可以搞破壞?」。我想這就是全體維基人 打算建造一座巴別塔,所犯下的嚴重的原罪。我希望百樂兔能真的退出維基編輯,這樣他的生活不會這麼累。-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18日 (一) 15:37 (UTC)
我不介意其他人怎麼說,從文字上你會覺得很惡質。沒錯,我只是監察者,某些人鬧得我很對,可能我的做法不符合21世紀的社會,不過有種事的話我一定沒登場。如果有維基人認為我的編輯是破壞,毫不客氣到WP:VIP申報,因為我已經不介意再多「死」一次。--地獄少女閻魔愛 地獄繪馬 2011年4月19日 (二) 15:28 (UTC)
  • 真要去舉報,那就太浪費時間在這種無實質意義的地方。說實在的,你爽就好,至於別人怎麼看你,那就不是你能控制的。此外,不要隨便談,你沒有真的經歷過,不要當作說嘴的藉口。-cobrachen (留言) 2011年4月19日 (二) 15:36 (UTC)
此人像我一樣,動漫性中毒,只不過大家都沒看出來我中的是哪部動漫的毒,呵呵。—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19日 (二) 15:46 (UTC)

(!)意見:既然是老用戶,爲什麽沒有直接進行封禁申訴,沒錯的話,我相信沒有人能封禁百樂兔。至於是否成爲人人喊打的用戶,那就留待本人和他人定調。Mountainninja (留言) 2011年4月19日 (二) 22:43 (UTC)

  • (!)意見: 建議在帳號登入後,以JavaScript紀錄帳號在用戶端Cookie。當未登入編輯時,將這個Cookie回傳做為日後判斷的依據。這樣就不會錯把 IP用戶的行為都算到已註冊的用戶身上了。當然這樣還有其它的漏洞,但應該可以區分出部分IP用戶與已註冊用戶的關聯了。-P1ayer (留言) 2011年4月27日 (三) 10:24 (UTC)

九龍塘學校(小學部)

Please add this topic 九龍塘學校(小學部). It is a famous and historical school in Hong Kong without Wiki topi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4月29日 (五) 00:02 (UTC)之前加入的。

關於管理員

不活躍

這些都是老問題啊。參見在下於三月下旬的統計,大部分管理員並不活躍。儘管如此,由於各種因素,例如缺乏適合的用戶參選管理員、用戶不願擔任管理員這項苦差(做對沒賞,做錯捱罵 囧rz...) 和嚴謹的參選過程(往往被提名人都受到不少考驗)等,部分管理員尸位素餐,擁有權限卻鮮有行使,甚至是不活躍,讓社群以為還有大量人力可以維護中文維基, 這些都促使管理員的貢獻分佈出現斷層。改善的方法很多,例如鼓勵管理員多行使權限、提名更多合適的用戶參選管理員和邀請更多用戶成為巡查員和回退員等,最 重要的是讓社群認清人力不足的事實,這樣才有望改變現狀。—ATRTC 2011年4月23日 (六) 07:36 (UTC)
真痛苦,要到甚麼時候才可以每時每刻都可以找到管理員? 2011年4月23日 (六) 08:47 (UTC)
這一點連英文維基都不可能做得到。—ATRTC 2011年4月23日 (六) 08:57 (UTC)
中國13億人應該可以,不過在內地維基好像是被封鎖了。 2011年4月23日 (六) 09:04 (UTC)
沒有啊,可以上就是一些網頁被屏蔽;大多都沒有問題。Merphisto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08:52 (UTC)
更正確來說是「做對捱罵」,囧。-- 同舟 (留言) 2011年4月23日 (六) 08:58 (UTC)
上聯「做對捱罵,」;下聯「做錯捱罵。」;橫批「管理員也!」 2011年4月23日 (六) 09:04 (UTC)
13億人固然可以帶來一些改變,可是破壞者也會隨之增加,結果還是沒辦法。其實管理員這份差事並沒有想像中困難,只是權限多了,責任也大了,做事自然需要更加謹慎。作為管理人員,捱罵難免,問心無愧就夠了 囧rz...。—ATRTC 2011年4月23日 (六) 09:16 (UTC)

管理員應為可信賴的用戶,高活躍度不等於適合參與管理工作,而且要經過維基人的投票選舉。建議朋友可以向上面幾位朋友諮詢是否有意參與管理工作並開展投票。—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23日 (六) 10:02 (UTC)

(?)疑問,上述只是高活躍度用戶,那麼哪些人適合參與管理工作,而且為可信賴的用戶?請舉例。 2011年4月23日 (六) 10:07 (UTC)
請自行參閱維基有關方針,尤其是Wikipedia:管理員。-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23日 (六) 10:11 (UTC)
這種用戶少說也起碼有十幾個,願意參選的卻沒幾個。—ATRTC 2011年4月23日 (六) 10:16 (UTC)
大概有哪些人? 2011年4月23日 (六) 10:35 (UTC)
例如Flamelai和Nivekin等等。可是,據在下所知,他們並沒有意願參選。—ATRTC 2011年4月23日 (六) 11:11 (UTC)
我也無意願參選。--今古庸龍 (ten7728)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16:29 (UTC)
其實在分類:想當管理員的維基人都可以嘗試提名。但儘量不要提名我,在下還需要磨練。 2011年4月23日 (六) 11:31 (UTC)
不幸的是願意不代表勝任,那個分類的參考價值有限。相比起提名新用戶參選管理員,在下認為重點更應該放在怎樣鼓勵管理員行使權限或如何讓社群認清人手不足的事實。—ATRTC 2011年4月23日 (六) 11:46 (UTC)
  1. 我覺得某方面的原因是:這幾年下來維基百科社群的改變,某方面的改變讓管理員越來越難被選出,也間接造成其他人擔任管理員的意願降低。
  2. 簡單的舉例,以我當年被提名擔任管理員前的條件,若是在這兩三年才被提名的話,我相信我一定不會被通過的。(或許我甚至會連接受意願也沒了)
  3. 不過,我認為這不一定代表維基百科的社群是往不好的方向改變,這純粹時代演變的結果,我倒認為這種改變是無法避免的
  4. 針對即時處置破壞的問題,如果可以有一個公開的即時尋找當時在線管理員的方式,應該有助於解決這問題。(我記得以前好像有過這樣的頁面?)
--Alberth2 汪汪 2011年4月23日 (六) 13:21 (UTC)
這個 2011年4月23日 (六) 13:24 (UTC)
首先,我想說那個統計可能有問題,我自問最近也沒少編輯,雖然沒怎麼編輯條目,但是至少做了很多快刪和討論。其次,找不到管理員我認為還是維基軟體的問題,如果能像論壇有站內信,還是會方便很多,因為很多新手,比如我,開始時怎麼也想不到我竟然能編輯別人的頁面。--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1年4月30日 (六) 08:38 (UTC)

怎樣鼓勵管理員行使權限或如何讓社群認清人手不足的事實

大概設立排行榜之類,但可能有管理員為求高名次而馬虎了事。 2011年4月23日 (六) 11:53 (UTC)

其實已經有排行榜。—ATRTC 2011年4月23日 (六) 11:55 (UTC)
真麻煩...... 2011年4月23日 (六) 12:53 (UTC)

針對近期客棧部分維基用戶的活動狀況,對管理員的一些建議

  • 請管理員檢查部分過度活躍用戶,是否正在過分使用傀儡參與討論。如有,馬上按方針執行。
  • 請管理員關注部分人的討論方式,如有可能存在侵犯他人名譽的辱罵性質的語言,建議按方針處理。

以上只是一個普通人對可信任用戶的兩點小建議。另請剛剛被解封的某船,注意你的舉止,不要為無謂的原因再次被封。—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04:24 (UTC)

難聽一點,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難道還要等換上有道德的血液?-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04:37 (UTC)


  • 轉 述Ein großer Heilige Männer des Krieges大人的看法,「自由的百科全書」應有包容「垃圾與寶藏標準不同」的胸襟,對於編輯內容是「垃圾」還是「寶藏」的認定,每個人的「標準不 同」,完全都是個人的「主觀認定」,各種類別的編輯價值,也因每個人的感興趣的程度而認定有所不同,也許現在維基充滿了「更客觀更沒價值的垃圾」,卻「長 期無人清除」,但是如果無法容忍他人的編輯,正確的作法應該是自行「存錢」將來出版「充滿寶藏沒有垃圾的百科全書」,而不是否定他人編輯在維基百科的存在 價值,因此Ein großer Heilige Männer des Krieges 大人即使認定他人編輯是「垃圾」 過去原則上也「不輕易刪除」,Ein großer Heilige Männer des Krieges 「尊重他人的編輯」,Ein großer Heilige Männer des Krieges的編輯卻「不被他人尊重」,Ein großer Heilige Männer des Krieges將 軍「慰勞」過去因任務而「刻意批評」將軍大人的影子兵團辛苦,也請「深喉嚨們」再忍耐一下還沒輪到你們「出場」的時候,希望能告戒他們「敵人的敵人不是朋 友」,「朋友的朋友也不一定是敵人」,藉以糾正維基社群長期「對人不對事的惡習」 及「朋黨結成的不良風氣」,本人任務到此結束,請各位自行自重與多加保重

效忠Ein großer Heilige Männer des Krieges將軍的傳令兵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08:52 (UTC)

(!)意見:一直拿主觀認定當藉口不是理由,維基的內容是由社群共同創造的,這種時候就要交由社群公評才是,在社會上遇到這種情況應由多數決來決定(當然暴力解決也是社會上存在的一種方法,但絕不建議採用)。而如果社群不接受卻依然堅持耍賴,那只能說維基這種自由編輯的模式不適合你,請注意所謂的「編輯」不是只有加東西,還有刪改與修飾文句。此外就我看來Ein großer Heilige Männer des Krieges根本沒有尊重他人,他只是一直在搞人身攻擊批評他人結黨,最對人不對事的就是他,因為他只拿自己的感受當他揣測的依據。而就你「效忠Ein großer Heilige Männer des Krieges將軍的傳令兵」 等存在看來,真正在搞結黨的似乎也是他,不然他就是在搞傀儡,後者應有觸犯維基方針的嫌疑。如果說他是認為別人在搞結黨所以他也可以搞結黨,那麼只會使得 他先前的「嚴正」指控頓失喪失論據根基而顯得言行不一、自相矛盾,更別提他前面其實完全沒有提出具體證據指出批評過他的人真的有結黨,那些批評可能是因為 他的編輯行為實在很有爭議才先後出來發表意見也說不定。--祥龍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09:28 (UTC)

問題的解決方案很簡單,全部關聯帳號依照方針辦事查,查到違規就按照方針處理,其餘的全部都是廢話。無論有多少傳令兵、步兵、哨兵、裝甲兵,甚至風林火山團都出來了也不管,一切依照方針照辦,看看是誰醜陋。—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10:04 (UTC)

維基百科方針的系統完善度是相當糟糕的。換句話說,這種方針是團隊協作的調節,與人間法律截然不同,故上述方案易招致全局崩壞,可行性不佳。61.201.49.129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10:17 (UTC)
另外我加上一個建議,無關討論可以以「與本版無關」為由移動到其它版面。-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10:22 (UTC)
我不認為你的建議是有建設性的,討論版面有必要最大限度的接受和解決討論。不知閣下希望將「無關」討論「移動」到何處,只是目前,方針、技術等既存版面以外的有關維基百科的討論皆應在「其他」版面進行,而無關於維基百科的討論皆應在「詢問處」進行,這已經包含了全集。61.201.49.129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11:20 (UTC)
你似乎誤解了我的意思,我說的無關,是針對目前此對話開始出現的,乃至後面對話中出現的「效忠Ein großer Heilige Männer des Krieges將軍的傳令兵」談及的內容。如果出現某一段落有純粹的 類似內容,我建議轉至合適版面。至於上面還有點討論餘地的內容,還是應該留在這裡直至存檔的。準確一點說,IP朋友你不覺得他的談話內容已經轉向類似影武 者的無意義話題?在對方試圖以毫無意義的話題勾起維基人的注意,而自己自身卻拒絕維基人的解釋時,難道這樣的內容不應該轉移到別處去?—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12:25 (UTC)
(:)回應,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願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即使是對待影武者等人士。此外,我覺得閣下提及之有關內容,是有關於維基百科的討論之中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如果隨意割裂移動,將是斷章取義,破壞討論所表達的原有意思。互助客棧之設計可容納一切話題,各版面相加構成全集,有關移動,應僅限於分類錯誤之情 況。61.201.49.129 (留言) 2011年4月21日 (四) 18:37 (UTC)
你又誤解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如果有一整段純粹的無關言論就移動,不是對類似本段的有其它內容的做拆分,何況我只是建議移動到詢問處,並無封嘴之意。只是不想看到滿屏的廢話,看著很噁心。—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1:50 (UTC)
(:)回應,無關維基百科的討論內容當可移動至詢問處。請閣下注意言辭,將他人發表之有意義的文字辱為廢話及噁心,極為不妥。61.201.49.129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4:00 (UTC)
只是非常客觀、雖然可能不太文雅的形容而已。Luke的馬甲在我的討論頁留言「給腦殘用戶的建議」,你又會如何形容這種修辭呢?-- 同舟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5:33 (UTC)
請樓下注意,「這個用戶腦袋有個大洞 是腦殘之後的結果」,這句話出現在同舟 的用戶頁,是同舟自己承認的,不信的話可以去查查看,我可沒冤枉他。110.50.180.221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9:18 (UTC)
這是令人討厭或惱怒的。61.201.49.129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6:33 (UTC)
我只是用同舟的「自稱」來稱呼他。110.50.180.221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9:20 (UTC)
一個人可以稱呼自己愚鈍,這叫自謙,但如果您說別人愚鈍,那個叫人身攻擊,兩者是不一樣的。—泅水大象 訐譙☎ 2011年4月23日 (六) 10:57 (UTC)
以上轉移自互助客棧/求助。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4月30日 (六) 18:44 (UTC)
User:Rook201似乎尚未處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2:01 (UTC)

傳令兵, 維基百科對內容的評價標準不是主觀的、隨意的、不確定的,請閣下不要說得好像維基百科方針是不存在的一樣。我已經懶得再對人說明尊重並遵守維基百科方針的 必要性了。維基百科是自由但不是無序的,不承認規則,就什麼都沒得談。如果你想改變現有方針,請拿出意見並提交討論,否則就好好的承認並按照方針來做。插 科打諢硬耍潑皮無賴之舉,實在是過於無理和無禮。無論如何,爭議應在框架內進行,想要強行推翻一切,是不可能行的通的。即使您不會付出尊重,也請您至少理 性一點,這是最低限度的請求了。--可能在說屁話的一菜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3:28 (UTC)

對牛彈琴。—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8:27 (UTC)
「我 當然可以用其他帳戶或其他IP登入阿,反正我用的是同一家電信公司用戶所分享的N個IP,這個網卡也快到期了,會有新主人的,我可是一點也不擔心,對於你 們的風氣我很瞭解,所以我很早就「培養」數個「維基菁英」來未雨綢繆,請各位繼續享受與他們的「互動」,他們在各領域都有不錯的發展,也請熱烈期待即將出 現的一些「新人」,他們可是很擅長角色扮演的喔,絲毫不會「遜色」於他們的「前輩們」」尤其是這句話,簡直就是低估維基百科的管理運作及管理員的能力。—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22日 (五) 08:47 (UTC)

對近來一系列濫用權限行為提出抗議

近 日,一系列圍繞Luke7956等用戶的封殺行為,實在極為不妥。一切封禁權限,皆理應是保護條目內容不遭惡意毀壞為目的,而絕不是用以鎮壓不同言論者的 兵器。在此事件中,幾乎只有該等用戶的意見被群起而攻之進而被封禁,更為阻止發言封閉互助客棧而僅允許特定用戶發言,甚至濫用過濾器來進行封殺,實在是令 人驚嘆的荒謬至極和瞧不起。

互助客棧不是條目,而是用戶發表討論意見的地方。即使用戶意見不合理,亦需進行聽取和考慮,無論回數。圍繞Luke7956等用戶並未發生洗版,濫刪等破壞性行為,只是言論較為激烈(請注意:亦包括其反對者)。以封殺少數(minority)言論為目的封禁用戶本身已不正在先,保護此頁更嚴重影響討論的正常進行。

在此,本人必須對上述一系列濫用權限的行為,提出嚴重抗議,及對濫權者提出警告。社群必須反省該等行為及態度,徹底杜絕對異見者進行封口的卑劣行為,以免真正給中文維基百科帶來毀滅性的打擊。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4月30日 (六) 19:05 (UTC)

您不會也是Luke7956的分身或「崇拜者」吧?—Snorri (留言) 2011年4月30日 (六) 19:26 (UTC)
又一個粉絲出現。--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5月1日 (日) 02:43 (UTC)
203.152.196.50多次被觸發Luke7956過濾器 冰霜葵  2011年5月1日 (日) 02:46 (UTC)
真eggache,閒著沒事幹。恐怕會成為下一個影武者。--CHEM.is.TRY 2011年5月1日 (日) 06:22 (UTC)
請你注意言辭。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12:12 (UTC)
好吧,如果你不是Luke7956,而只是為他說話的話,我對你表示抱歉。至於上面的評價,我其實是對那個破壞者說的,如果你認為這言詞有問題,那我也沒辦法,或許你可以刪去eggache一詞。--CHEM.is.TRY 2011年5月2日 (一) 18:14 (UTC)
抱歉,在下沒有竄改別人留言的習慣。閣下的形象,閣下自己負責。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3:21 (UTC)
哈,我相信除了你和那個到處說別人是小人的破壞者之外沒人認為這句中肯的評價有問題。因此我也不在乎了。--CHEM.is.TRY 2011年5月4日 (三) 07:32 (UTC)

203.152.196.50通過skype和我聯繫上,經過確認,他並不是Luke7956的傀儡,而是另外一個中文維基人。所以管理員PhiLiP在 判定其為Luke7956的傀儡時出現了錯誤,封禁理由已不存在,我進行了解封處理。另外,質疑他重複觸發Luke7956過濾器的說法,他本人解釋為他 編輯的是和Luke7956有關的討論,自然會帶有Luke7956的原話。最後,希望大家在討論時保持友好、善意的態度,這樣才利於問題的解決。--長夜無風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11:44 (UTC)

若 不是傀儡,我對他「並未發生洗版,濫刪等破壞性行為」的敘述感到離譜。當然不排除是因為部分的討論已經被機器人存檔有關。基本上他的過激言論並非一日兩 日,剛開始也沒人圍攻他的。針對他帶有破壞性的編輯,光我就追蹤了一個月以上,一堆人被他用真資料摻雜原創研究的方式搞得團團轉。而他多次在不同地方散布 言論,表達明顯非善意的編輯意圖,也沒人轉到這裡來參他一本。真的要檢討,我覺得應該檢討在一片「對新人不友善」的罵聲,導致我們對破壞方針式的編輯投鼠 忌器、過於容忍,付出太多成本在與之周旋,對真正有善意但無法發聲的新手,反而忽略了。--Reke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12:09 (UTC)

(!)意見,我的意見是,包括互助客棧等一切討論場所,甚至也包括各位在網路上或現實中的社交場合,應允許異議存在。不可阻止他人發表異議,不應對發表異議的人存在忌恨,更不能動用其他手段封殺或加害等。這不僅是作為維基百科用戶,更是做為一個人的基本常識。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12:43 (UTC)

他被封的原因不是異議,而是後來的人身攻擊。另外,初期他在發表時可沒人提議要封掉他,換來的是他天天來洗板。倒是如果到現在為止還不封禁之,你每天都能看到該仁兄把一樣的罵詞開新主題重貼一遍,如此互助客棧還需要討論什麼其他的話題呢?--Reke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13:23 (UTC)
遺憾的是我所看到的不是一群維基人在努力尋求共識,而是群起而攻之鎮壓異議的畫面。此外,Luke7956等用戶並未破壞其他討論話題,用戶對同一問題進行反覆討論當屬可行,不能以運營上的方便來隨意新設限制。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13:37 (UTC)
我 也很遺憾的是,先前尋求共識的過程其實很長,但是好心都被Luke7956拿去濫用。這個過程你因為自己沒看到,就隨便說別人在「鎮壓異議」。我可以再說 一遍,一開始Luke7956的異議,其他人是很審慎地與之溝通的,包括我在內兩、三位編輯甚至協助將其異議以合乎方針的格式留存在維基百科。這些努力的 結果,換來的只是Luke7956三番兩次堅持要使用他的版本,絲毫未見退讓,甚至在多個頁面對其他維護者發出不實指控。我必須嚴重地抗議這樣冗長而耐心 的溝通,被你一句「遺憾」就打發。這些過程您可以去慢慢翻閱Luke7956的編輯紀錄(大約從3月初就開始,可以慢慢翻找)查證,不要光憑片面的正義感 就跳出來,幫一個不追求共識的人說話,反過來指控其他真正尊重共識的用戶。
另外「同一問題進行反覆討論」當有所限度,若共識已成仍要照三餐反覆提醒討論,這是會破壞其他討論話題的,因為版面被佔據了,而且這也是極不尊重共識的行為。--Reke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13:52 (UTC)

順 帶一提,我也很好奇「群起攻之」算什麼不合理的行為。如果我堅持提議刪掉「五大方針」,又不准其他人同聲反對,還要跟我謀求某種「共識」(難道這種還能 「各退一步」?可以打個七折執行「3.5大方針」?)這裡還叫維基百科嗎?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沒得談的東西就是沒得談。違規的人第一次可以教、第二 次可以勸、第三次可以警告,第四次、第五次…除了群起攻之之外,我還真想不到要怎麼處理。這位IP兄要不要出點可行的主意?--Reke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14:05 (UTC)

被群起攻之的又不是只有他一個人。以前shizhao還因為刪除某配音員的條目被群起攻之過呢。--愛管閒事的Inspector六方會談核試驗2011年5月2日 (一) 13:10 (UTC)

後續情況

5月1日,PhiLiP,通稱菲菇,管理員權限持有人,在發現上述意見的發表之後,以「確認為傀儡: Luke7956」為由胡亂封禁203.152.196.50。而此理由顯而易見經不起推敲。因此,再次以同樣事由,對一系列的封口行為提出嚴重抗議。
此外,不知PhiLiP能否說明一下,閣下是如何所謂「確認」的。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12:43 (UTC)

抱歉,因為閣下多次觸發了Luke7956過濾器,故誤以為閣下是該用戶的傀儡而加以封禁。在此對我沒有認真檢查過濾器過濾下的每一次編輯而誤封閣下對您致以歉意。--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5月1日 (日) 13:09 (UTC)
謝謝你的回覆。閣下應對Luke7956過濾器非常瞭解,此外之前我亦有提到,Luke7956過濾器存在問題使一些討論無法被正常編輯,故我不認為你確認他人違規與否的手段是妥當的。維基百科不是政治家玩弄手段的舞台,不可因異議而濫用管理手段封殺用戶等其他意見仍同主題,請參考。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13:16 (UTC)
剛才檢查了下過濾器,應該是少放了一條removed_lines排除規則導致閣下的編輯觸發過濾器,現已修改,以閣下的近期編輯測試過濾器已無誤過濾現象,還請見諒。Luke7956被封禁的主要原因是由於他對部分維基人施行了人身攻擊甚至人身威脅(如此處),並且威脅要持續破壞維基百科(如此處)。--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5月1日 (日) 13:35 (UTC)

以下是移動自敝人對話頁,僅修正一些標點符號

  • 我是Luke,感謝203.152.196.50君的理性言論,其實一直以來我從來沒有惡意編輯過條目,即使是封禁後也一樣,之前威脅要持續破壞維基百科是刻意凸顯某些人"對特定帳號的歧視",我可以玩替身"別人當然也可以"啊,差別只是一說出來即見光死,有些人只是不"明講"卻默默地"進行",我和他們的做法請大家"自由心證",他們一見到L開頭帳號的"條目編輯"就立刻回退,有很深的偏見,Rxxe用戶給的"回退"理由"前科累累,無須仔細比較差異",本人對維基若干人士的行為非常的不諒解,並發現維基的種種弊端,提出一連串的討論,結果他們還是無法跳脫對"對特定帳號的歧視",無法對議題提出客觀的討論,我對此真的非常的生氣。
  • 我不認為有人可以真的是完全為了編輯一部好的百科全書為目的存在於維基,編輯維基的理由可以是為了自己社會'的利益,或是為了表達對一些事的不滿或是滿意,若是為了,炫耀好玩或是純無聊為目的也是常見的理由,而出現在維基,懷疑惡意推定別人的編輯動機無意義的事情。
  • 之前故意放話分身的事情,就是刻意彰顯一些人不理性事實,果不其然搞得草木皆兵,任意亂懷疑別人,還說沒有對人不對事理性的維基人們大家心裡有數,現在搞個過濾器,維基這個自由的百科還有禁忌用詞進行強迫消音,好像在,害怕什麼似的樣子,,媲美過去的文字獄
  • R說包括我在內兩、三位編輯甚至協助將其異議以合乎方針的格式留存在維基百科。這些努力的結果,換來的只是Luke7956三番兩次堅持要使用他的版本,絲毫未見退讓,現在這些不同意見的編輯在條目中早就已被全部回退了根本沒保留,還說我沒退讓,這些都是可以查證的。
  • 現在我用其他帳號一樣對條目進行合理的編輯,他們就沒有任何的動作,可見確實維基上存有不一致的標準與偏見,L開頭帳號證明了這一點,我不認同是Rxxe用戶形容的惡意編輯者,或是影射為影開頭用戶第二,我認為我的編輯基本上是合理的,L開頭帳號的編輯都是有歷史資訊,也許我表達的方式比較直接,公理自在人心,我解釋再多也不如歡迎大家自行檢驗
  • 真的對維基感到很失望,並不是對條目品質感到憂心,而是越來越有難以容忍異己胸襟的趨勢,和部分人士把維基當我家的自私獨佔心態,我很不滿意Rxxe的那句話以粗體表示,reke說:「這些東西其實根本是垃圾,拿掉反而會讓條目有價值點。」當然,我還是很文雅地用上了「資源回收」代替「垃圾」,我從來沒對Rxxe用戶的編輯回退或刪除,不是我認為他的編輯很有價值不是垃圾,而是因為我尊重他的編輯
  • 如果您對我的言論或行為想表達給我知道可以在客棧其他留言,再次謝謝您。

110.50.150.83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19:51 (UTC)

雖然如此,很多事情還是希望可以平心而論,Reke不要有針對性,也希望Luke7956也可以冷靜下來,先暫時不要編輯有中指蕭之類極有爭議的條目,把注意力放在您過去的孩子(條目),您的自由軍官哈米斯旅等條目皆相當精采且還須維護。--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敬邀參與人文提升計劃 2011年5月2日 (一) 02:34 (UTC)

他 的編輯被其他看不下去的人移除也要算到跟他溝通的人頭上就對了。被突然殺出來的人移光光,不就證實了其實他的編輯看不爽的人非常多,而「群起攻之」的這群 人,之前的動作都是在包容、在協助留存?甚至我要說,如果Luke7986真的搞清楚他人的苦心,不要在我們幾個人沒注意到的地方另闢戰場,根本不會引來 局外ip人士全面性的移除。
「我認為他的編輯是垃圾,但我尊重他的編輯」這樣的話我問心無愧,所有的回退,均只針對有大量違反方針內容的編輯而行。我從未因為「id前科累累」而回退,只有因為「這些內容被他人指出違反維基方針而回退的紀錄前科累累」才回退。
至 於這個Luke7986是不是為闡釋自己理念而做出某些編輯……我很不想做惡意推斷,不過他自己就有在許多地方放話表明了他就是為了自己的理念(彰顯公 義、讓他人得知蕭師言言論之錯誤等等)在編修條目,根本無需「推定」。這種編輯法,就算觀念不是扭曲的,也同樣違反了中立原則。對Luke7956沒有問 題的編輯本人從未回退過,對於有問題的編輯也克制己見僅以修正替代移除,這樣豈是「有針對性」?
我是很想問何謂「平心而論」,真正的平心,要看的是理據。麻煩看過雙方的編輯紀錄、看過溝通的歷程,看過這些騙不了人的證據之後,才來評述事件。不要看了片面的敘述,還真的以為我在欺負新手。對於真正編輯有困難的人我是很Nice的,可以詳見最近與伊朗朋友的互動。
最後我要說,的確任何的封禁都令人痛心,應該戒慎恐懼。不過可不可以不要無謂地凡有封禁就對被封禁者抱以同情?在下即認為久遠的意識形態並不算扭曲,許多論點我大力贊同,但從未覺得他那樣的編輯方式,安可君的移除乃至管理員的封禁有何不妥之處。我自認為意志如本人般堅決者很少見,這樣的氣氛一再出現,反而讓有心維護維基方針的人站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立場縮手。最後我們得到的不叫自由,叫混亂。--Reke (留言) 2011年5月2日 (一) 07:00 (UTC)
好吧,如果安可認為reke有針對性,那當初指責過luke7986的每一個人是不是都逃不了?如果luke7986從來就對維基抱著錯誤的期待,我只能說他失望是毫不令人惋惜的。--Zhxy 519 (留言) 2011年5月2日 (一) 10:16 (UTC)
(:)回應,敝人轉述110.50.161.83(luke7986)對話頁留言,並非代表我在幫他說話,而且相信各位都可以看得出來,我是來打圓場的,這樣可以讓雙方有轉圜餘地,請Z別再把事情無限擴大。而110.50.161.83有做一些回應,因此版已解除半保護,因此希望110.50.161.83能夠自行處理,免得讓眾人誤認為敝人有所偏袒。不過還是希望別浪費太多時間在此事上面,衷心希望可以就此打住不作任何回應。--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敬邀參與人文提升計劃 2011年5月3日 (二) 03:51 (UTC)
個 人認為,替被封禁者傳話無異於使封禁無效,希望以後別再幹這種事情。其次,打圓場也要打得合理,不分青紅皂白就各打五十大板,這樣的做法一點也不 「圓」(苦笑)。我不覺得你有所偏袒,只覺得你此番動作與發言太過於形式上的中立。要打住不做回應,麻煩不要讓扭曲的言論繼續找到表演舞臺。--Reke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4:45 (UTC)
安可,你做圓場(先不說你幫助對象對錯與否),那請問你有打算負起圓場的責任嗎?-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5:07 (UTC)
好,反正你是管理員,後面若此人繼續出現爆版行為你處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7:06 (UTC)
也算我一個。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3:21 (UTC)
(*)提醒,蘋果派並非管理員。—AT 2011年5月3日 (二) 14:04 (UTC)
在維基將異議者與其同情者打成朋黨是一件見怪不怪的陋習。110.50.132.14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9:48 (UTC)
(+)贊成,這詞妙。目前中文維基部分活躍用戶,「陋習」不少。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19:24 (UTC)

支持封禁此人的第一人說幾句

本 來前段時間我是因為有些私人事情要做,所以維基編輯基本上停頓下來,只是每天看看客棧。但是因為兩件事,我真的忍不住要說幾句。一件事是Luke,一件事 是百度。百度的事情先不說,Luke我是看著事態變嚴重的。剛開始Luke只是跟維基人探討蕭師言的事情,後來他就開始發表言論恐嚇(這是個人意見)維基 人,然後就是一大堆長篇大論,然後就是開始罵人,最後才是大量使用傀儡。我是在他「恐嚇」開始參與討論的,實話說,參與的不多,如果說要拯救一個人,我下 的力氣是不夠的。未知IP朋友是在什麼階段留意此人,此人不提罵人跟傀儡的話,實際上前面的長篇大論都是沒有違規的。我覺得這就是他的厲害之處,雖然占用 了方針、條目、其他三版的大量版面,但說的任何內容都沒有違規,甚至可以說是跟你在探討問題。但你再認真看下去,你會發現他根本沒有在探討,而是在一味宣 揚他的理論。搞到最後有些維基人也中毒了,發出維基是否有問題的討論。我這時才建議管理員考慮方針處理。當然,根據方針共識什麼的也只有罵人跟用傀儡才會 被關,這些條件他都符合了。維基的方針運作我支持探討,IP用戶你可以翻開記錄,每次出現這樣的問題我都沒有反對過。只是這次,表明上是在探討,實際上他 是在傳教(姑且讓我又用點誇張的詞句),所以我真的忍不住要出來說幾句話。IP朋友倘若你真的想了解清楚全過程,可以自己看記錄。-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2日 (一) 15:30 (UTC)

IP 朋友也好,安可也好,我出來說這麼一大堆,無非是想替Reke、Zhxy 519二人說句公道話。想當初,不僅這兩位,我親眼看著不少維基人勸諫Luke,你違反方針了。唯獨Luke對此毫無悔改之意,反而惡言批評方針。我也在 討論中說過,這個根本不是維基方針的錯,而是有人對維基方針條文不去理會,甚至在其他用戶指出其錯誤後仍然無視的問題。你對方針有意見,你可以通過合理手 段提出,縱使失敗,你還不是違規的。但是你為了宣揚所謂的社會公義而違反方針,先不說是否是真的公義,你的行為實際上就是在抹殺其他人的發言權利。如果這 樣做都不夠封禁,那我相信維基百科可以取消封禁這個規條了。對這個錯,任何人都不應該站出來包庇。Luke你自己可以開別的ID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但對 此事,我覺得絕對不能網開一面,封禁了就是封禁了。尤其是「我還是光明正大的做,有些人自己開小號秘密做,我比他們好多了」,這樣的想法證明你還不知道自 己錯在哪裡。我覺得你真的應該好好反省。-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2日 (一) 15:42 (UTC)
  • 我 不認為是進行無意義的探討,和你們這些不友善的小圈圈聊天有什麼好玩的,我覺得維基問題在於走不出"要馬肥又要馬什麼不能吃"的封閉式思惟,今天現實較忙 碌,回答得較不詳細,希望以後能慢慢地詳細說明,你們的過濾器技術要改善,我的編輯和發言都暢行無阻,反而擋到其他不相干的人,不知道會不會有新的過濾器 真的強迫消音。110.50.161.83 (留言) 2011年5月2日 (一) 16:25 (UTC)
    • Luke在封禁之前那段時間感覺只是一直在丟新的議題出來而已,雖然那些議題不見得是無意義的,但光是這樣稱得上是探討嗎?頂多是抒發個人意見罷了。如果拒絕跟所謂「不友善的小圈圈」溝通,那根本稱不上探討,因為探討是雙方有意見交流才成立的。--祥龍 (留言) 2011年5月2日 (一) 22:22 (UTC)

Zhxy 519很早就提封禁了,他歧視某帳戶我就把某帳戶永久封禁給他看,換一個帳戶就好了,有什麼關係,關於某些小人們的行為實在很卑劣(溫總理也用此詞譴責小人故此詞不算粗話),譴責他們我可以覺得非常的適當,絲毫不覺得有甚麼不妥的110.50.161.83 (留言) 2011年5月2日 (一) 16:35 (UTC)

Zhxy 519第一次和我對話就是抹黑我"編輯習慣不佳"之後拼命為同舟護航,完全對人不對事,同舟!該出來回報老友來護航說幾句話了,做人可是要懂得投李報桃喔!110.50.161.83 (留言) 2011年5月2日 (一) 16:49 (UTC)

  • 可憐的人,希望你不要向影武者看齊。當然影武者有他自身的個人原因,如果你也是因為那個原因的話,那我就……只能為中文維基的運氣之差感到悲哀了。--CHEM.is.TRY 2011年5月2日 (一) 18:25 (UTC)

那是奸黨們的故意抹黑與含沙射影,我和影開頭用戶一點關係也沒有,對維基早期歷史不熟,對這句"影武者有他自身的個人原因"是指什麼阿,有好奇心想知道。110.50.161.83 (留言) 2011年5月2日 (一) 18:53 (UTC)

如果我們真的是奸黨,真的是小圈圈,我相信我們之中沒有一個人會回覆你,就像那些論壇BBS,立馬給你關小黑屋。醒醒吧朋友。—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0:39 (UTC)

@Reke @Zhxy 519 @CHEM 以及各位,不要再理此人。此人唯一目的就是想讓人關注他,那只要沒有人理,他就是最可憐的;如果你們再理他,就是害人害己。不要管他,如果他再次破壞,封禁。-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0:43 (UTC)
再次回應任何有關「過濾」的言論,維基百科就我知道而言從來沒有什麼過濾技術。-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0:46 (UTC)
此IP用戶上述留言已經承認其就是luke7986。請管理員考慮封禁110.50段IP。--Zhxy 519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0:48 (UTC)
他沒有違規,你不能封。除非像上次那樣逼他到違規。—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0:51 (UTC)
繞過封禁。--Zhxy 519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0:54 (UTC)
參見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存檔/2011年4-6月#懷疑為Luke7956新註冊傀儡清單 --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1:19 (UTC)
你自行考慮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1:21 (UTC)
對上面Edou******n等用戶鼓動甚至有預謀加害於其他用戶的言行表示譴責。此外,對用戶或對觀點及事件關注與否,本身並無問題,請不要對公眾進行誤導。133.26.192.8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4:54 (UTC)
我主要是針對部分仍在活躍的用戶,提出對處理破壞者應有的認知,避免管理員或處理爭議者往後面臨破壞行為時,礙於無謂的社群壓力而不敢挺身而出,或是處理時機緩慢導致破壞擴大。--Reke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2:34 (UTC)
我只是覺得,就目前此IP用戶說的話沒有違規,按他發布的內容不應該封禁。但如果有證據比如說從元維基查出此IP跟某人有關聯,可以考慮以方針處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7:09 (UTC)
  • 不 知道「對某些用戶繞過封禁視而不見」是指誰,不過您身為管理員的話,其實可以依照規則直接處理就好。「有些用戶違規沒被處置」的確構成雙重標準,而在已發 現且能力所及的情況下,改善的方式是「補處理違規用戶」,不是「對之前被規定處置的用戶,改成不依規定處置」。若管理者存後面的想法,我不會意外有人覺得 就算編修內容不符合維基方針,該內容還是應該被保留。--Reke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7:51 (UTC)

看到110.50.161.83在User talk:Wasami007的 留言我第一個想法是顛倒是非,曲解「對事不對人」。你換個帳號往別的條目做不抵觸方針的編輯當然沒人管你,但在Luke進行過原創研究的條目再重覆類似的 行為當然是回退,這和編輯的那個人是否Luke的真身完全沒有關係,這就是「對事不對人」。你既然承認自己是Luke,就算管理員未打算封禁你的繞過封禁 編輯,都請你尊重方針,停止再做任何特顯你就是Luke馬甲的行為。--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09:32 (UTC)

同舟就只會抹黑,我到覺得他才是顛倒是非,我從來沒有進行過原創研究的條目,視註腳不見 才 是扭曲事實,我也不想去管哪些條目會被糟蹋到甚麼程度,完全沒有條目編輯動力和不想繼續浪費時間和你們溝通,只是對一些積極編輯的維基人和路過的條目編輯 者感到很惋惜,他們的熱誠可能被操踏了,他們的心血可能被某些人士主觀的認定逕行回退,應該在編輯者在編輯前先列出回退的規定,警告編輯者成果可能會被莫 名人士回退消失,相信這種無酬的編輯在被回退一次後,編輯第二次的熱忱一定大幅降低甚至消失,去仔細看一些活躍用戶的歷史紀錄,其實真正的條目擴充編輯並 不多,反倒是每天在維基巡邏,批評別人的編輯,追蹤回退盯上目標的歷史紀錄,卻不檢討自己的行為,只會在他人編輯裡雞蛋裡挑骨頭,這種分工方式的高級維基 人真是令人羨慕,如果我也當這種"維基人"那些批評者可不要說沒貢獻喔。110.50.176.72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4:50 (UTC)

(!)意見,希望敬啟者冷靜考慮以上用戶110.50.176.72的意見。這是對維基百科比較寶貴的意見或批評,請將之前或曾有過激烈的爭執暫時放置。133.26.192.8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5:00 (UTC)
他們聽不進去的,一但批評他們就會馬上抹黑成"擾亂"維基百科,再多說就封禁消音,現在他們似乎認為自己沒有錯,就像現在中東地區鎮壓改革聲音一樣,認為改革與異議即是"擾亂"秩序,可不動則不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消音"即可掩耳盜鈴,是最佳處置方法。110.50.176.72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5:13 (UTC)
那希望133.26.192.8冷靜考核一下,像這篇腳註如 何得出「蕭師言是現任《環球人物》雜誌駐台北特約記者,在《環球時報》和《環球雜誌》等媒體以本名和胡又中的筆名與其妻孫香蘭長年為中共黨營媒體撰寫與臺 灣政治相關新聞與評論」的結果。腳註裡的報導一沒有出現「胡又中」三個字,二沒出現「孫香蘭」三個字,三也無法顯示是「長期」,四也沒說他是「黨營媒 體」。
這種編輯到現在還掛在維基上頭,只被標記「來源請求」。這種能稱得上「沒有進行過原創研究的條目」,還是說刪掉是「主觀的認定」?這只是一個例子而已。對於沒有違規的編輯,真的亂回退早就被警告封禁了。--Reke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5:15 (UTC)
對台灣資深政治評論家的條目,收錄他對台灣政治人物的有註腳的相關評論卻被強行回退刪除,拿出"篇幅"與"刪除反使條目更有價值"的理由,完全無法使人信服與令人感到失望。110.50.176.72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5:52 (UTC)
請正面回應對Luke原創研究的分析,別兜圈圈,一直以來這是我們回退的根據,這已經不是爭議亦不需要共識,我要求的是對方針的服從。--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22:11 (UTC)
對於觀點的不同,希望禮貌的真誠交涉及試圖達成共識。即使是爭議,所謂台上打架台下握手,我不希望看到有人打到紅眼。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5:46 (UTC)
我 也很希望真的有交涉、有共識,不過,這種話本身有些空虛。我不知道我要做什麼樣的讓步才叫「真誠交涉」,請指教。到底是應該「違反方針的編輯只能當成沒看 到,不能回退」還是說「移除違反方針的編輯前要先請示違反方針者的同意」還是?!如果有人能提供一個「合乎方針、能維持住條目內容品質,而同時我或其他人 從來沒有試過的努力」,那麼我立馬放到用戶頁頂端奉為圭臬好嗎?--Reke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6:18 (UTC)
禮貌用詞,不厭其煩,相敬如賓,笑容可掬……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6:41 (UTC)
那已經對不起「真誠」二字了。不過既然這麼說,那就☺吧。--Reke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6:43 (UTC)
忘 了澄清一下,203.152.不是我的分身,是一個有獨立思考精神的維基人,這位有理性的IP君很早就對我友善,很關心維基的發展與合理性,發言不但很有 哲理,對一些議題的觀點更是適切與合乎邏輯,雖然我還不知道這位IP君是誰,但他的言行舉止和安可君一樣是維基少數的清流與模範。110.50.176.72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8:09 (UTC)
哈,一旦203.152.或安可回退你的原創研究編輯到時又會得到對Reke式的待遇,記得當初你都對Reke做過類似的讚美。--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22:21 (UTC)
相信203.152.和安可等理性人士,做事是非常謹慎與用心的,如果是他們的看法,尊重是很重要的,不像有些人應為反對而反對,失去理性與獨立性,真是為他們感到惋惜。110.50.132.14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9:29 (UTC)
(*)提醒 - 根據維基媒體基金會理事會最近決議Resolution:Openness,維基社群應"repel trolls and stalkers"。Troll是指網上滋事者(另見條目白目),而stalker大概是指刻意針對特定目標的追纏者。--Mewaqua 2011年5月5日 (四) 11:32 (UTC)
有必要不樂觀的說,所謂「Repel trolls and stalkers」對部分人而言,極易被濫用。如不肖政客型。我們無法避免該等人士的存在及其進行相應行為,維基媒體可能會逐漸發展到有必要設置極具體的法律條文式條款和細則,來取代目前的善意推斷等合作機制。133.26.190.17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02:30 (UTC)

召喚閻魔愛

囧rz...我想,現在應是大小姐登場之時。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3日 (二) 15:46 (UTC)

某人從未正面回應他/她為何如此編輯

對 維基百科,任何無來源的編輯,任何以「全世界動物都吃草」得出「汽車吃草」的推理,任何維基人都有權推翻並保護這個權利。這才是維護維基人的權益,不是什 麼小圈圈,不是什麼誤導公眾。我說的這些話,不是說給luck聽的,是說給安可、蘋果和各位IP用戶聽的。另請安可、蘋果負起他們宣稱的責任,維護好維基 百科內容,對以上的編輯和推理予以合理修改。-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1:03 (UTC)

反正Luke已經處於無限期封禁所以他也做不了什麼,他敢用馬甲/IP再次在條目發表原創研究就立刻封禁/半保護,不用擔心。--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1:21 (UTC)
我一直暢行無阻,無所畏懼,會完全無視同舟的不實指控與恐嚇,請不用擔心。110.50.132.14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9:22 (UTC)
我只是想提醒有些人,口口聲聲說負責,我真沒看到他負過什麼責。-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1:34 (UTC)
覺 得E君的言論很有小圈圈的味道,光是"維護好維基百科內容",如何算"維護好維基百科內容"就沒有一個客觀標準,請注意維基百科不是專屬於老活躍用戶們 的,維基百科是屬於全人類甚至未來的使用者的,對自己的條目編輯就是"負責",強行刪除其他編輯者的編輯又不肯溝通才是不負責。110.50.132.14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9:22 (UTC)
維基百科上的條目沒有一條會是屬於任何一個人的,沒有什麼「自己的條目」或「其他編輯者」的條目,只有「維基百科上的」條目。條目創建者無權將條目據為己有。--Reke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10:15 (UTC)
對自己的條目編輯就是"負責",是指自己編輯過的條目,樓上故意誤解居心何在,本來維基百科就是公共財,不屬於任何人,包括維基社群,請你們多尊重非社群的使用者好嗎。110.50.132.166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16:12 (UTC)
是否可請停止一切攻擊,威脅與興災樂禍?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15:58 (UTC)
何處有攻擊?何處有威脅?何來「興災樂禍」???-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04:41 (UTC)
上面某人的「小人」、「奸黨」論,明顯就是攻擊嘛,哈哈。--CHEM.is.TRY 2011年5月5日 (四) 07:34 (UTC)

請專注於改革問題而非對人偏見

有 用戶都已經求仁得仁換取永久封禁的待遇了,有些用戶基於在社群的和諧而不敢公然的批判現行的維基現況,封禁代表的是一種決心,坦白說根本不關心自已編輯過 的條目以後會變成什麼樣子,也懶得進行條目編輯,自願放棄對過去編輯過條目的堅持,就算試提刪也部會有異議,希望能換取給予未來的使用者有更好發揮的舞 台,把焦點放在過去的編輯者身上根本就是轉移焦點,完全沒有任何意義,希望能請諸位對問題本身進行探討。110.50.132.14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9:45 (UTC)

諷 刺的是你最近新開的話題、包括到安可的留言、特別是加粗的文字,都流露你未有對以前所發生的事情釋懷、理解,依然在文字中間暗示受到我、M和R的「壓 迫」。非原創研究是WP極為重要的方針之一,如果你在經歷那麼多的編者勸說下依然不知醒覺,那麼不論你換幾多個身份在WP打滾都一樣會遭遇荊棘(除非你的 重點改為與非原創研究方針無抵觸的純網頁、代碼編程或多媒體上傳之類)。--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11:04 (UTC)
luke完全不想去關心那些已被惡意回退的條目們,已經跳出編輯爭議而具備獨立性,請同舟也自行走出"原創研究"的陰霾,就事論事,不要老是轉移話題。110.50.132.166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16:21 (UTC)
同舟說得太好了。現在問題是在你自身而不是在別人,先管好自己吧。--CHEM.is.TRY 2011年5月4日 (三) 14:23 (UTC)
我真不知某些用戶是否尚存基本的廉恥心。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16:00 (UTC)
各 位好,我現在是以一個普通人的身份説話。就上述事件不知情,故不變發表意見。我覺得同舟說的對:作爲用戶是應該在討論時候有自我約束力。不過,話分兩頭, 我覺得用戶之間只有交流、不能溝通。首先一位用戶(以下簡稱甲)不知道對面的用戶(乙)是否是真實人、傀儡、或者請第三者(丙)使用乙的帳號跟甲交流,而 也可以同時沒有違反維基百科:傀儡的方針。另外,世界上什麽人都有,舉例乙可能是大財主請來半個學者的丙來寫。就同舟所描述而言,對方已經知道同舟、M和R三「用戶」是真實人,故有「基本廉恥心」等説話。如果是我(就算我是真實人),我發表完意見後就失蹤。另外,「IP用戶」不用找「我」,說完。--- Cybercavalier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16:19 (UTC)
樓上表達能力有問題,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傀儡,看不太懂再說什麼,傀儡這種東西真的很難分辨,有時一些看法相同者和模仿者也會莫名其妙的無辜被打成某些人的傀儡,是要非常謹慎的。110.50.132.166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16:27 (UTC)
樓 上說得好,對方(即是我所說的乙、丙)會不會因爲「我」這個用戶(甲)的「表達能力有問題」,進而拿住這弱點攻擊?同樣道理,對方已經知道同舟、M和R三 「用戶」是真實人,會不會有以人性的一些特質(例如「基本廉恥心」)來作出攻擊?所以「我」說這樣的「溝通」是不行的。交流(學術上、技術上、維基百科、 版權、wiki技術等)才是上策;當然這個「上策」也可以被利用為達成個人目的的遮醜布。Cybercavalier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17:00 (UTC)

luke 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不值得大家的關注,繼續圍之批判亦毫無意義可言,對於如何改善編輯者們的編輯環境,如何讓原編輯者得到應有的尊重,進而提升條 目編輯的意願,這才是我們應該關心的焦點,請各位別忘了,條目的編輯是維基百科存在磐石,回退與方針等只是輔助的工具,不可以捨本逐末。110.50.132.166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18:05 (UTC)




好,那請你列出一份詳細的改革方案,另開段落討論。另告知大家一句,是否傀儡,可以查伺服器登錄資料,及該用戶是否宣稱其是傀儡,絕對不會無證無據封禁。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5日 (四) 04:06 (UTC)

向維基百科的皇上們之諫言

臣 斗膽向維基百科的皇上們諫言,自由的言論是自由的維基百科之磐石,不要因為害怕被批評或被指出缺點,就以採取永久封禁的方式進行消音,並將勇於發表相同看 法的用戶打成永久封禁用戶的魁儡,這些做法完全是鴕鳥心態,不但不會解決爭議與問題,反而是大幅削減維基人的編輯意願,維基百科比起其他嚴謹的傳統百科的 優勢就是擁有更多元的編輯者與多元的編輯方式,然而臣認為以上也都還不是維基百科最可貴的資產,臣認為維基百科最可貴的無價之寶是維基人的編輯熱忱,如果 因為不能容忍那少許的異議,將部分願意提出建言的維基人完全驅逐,漠視那些無法澆熄的編輯熱忱,等於自行丟棄了最可貴的無價之寶,這是多麼可惜的事阿,臣 斗膽再次向維基百科的皇上們諫言,請在做任何行動時請先以維基百科長遠的發展為最優先的考量,消音也許會為維基百科帶來短暫的和諧,但多元的聲音可以幫助 維基百科與維基人成長,更可防止維基百科走向封閉的小眾社群而不自覺,逐漸背離那走向大眾的自由百科全書之初衷,請以宏觀的方式處理維基事務並三思而後 行。—180.217.247.158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9:28 (UTC)

(+)支持-本用戶也不贊成驅逐任何維基人,應以善意溝通消除歧見,消音是處理爭議的下下之策,也許老用戶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但不能說其他用戶(包括IP用戶)的話沒有建設性,請管理員在處理封禁時需更加的小心謹慎。--163.13.33.6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07:41 (UTC)

所 有各種不同語言的維基百科社群,並不會以「言」廢人。被維基社群決議以「永久封禁」處理的用戶,都是因為在行為、或是言語上,不斷的牴觸明文規定的維基方 針,在社群忍無可忍的情形下,才會由社群所共同授予管理權限的維基人,代表社群執行封禁處理。而極少數被「永久封禁」的用戶,在社群共同討論後,是有可能 被解禁,但是依然需要受到維基方針的規範,並不具有任何的「豁免權」。近日觀察到一些現象:「有少數用戶自視為『烈士』,認為社群都不聽他們的話,不認同他們奇特的編輯行為、以及他們言詞,社群對他們『隨便就直接永久封禁』。」此等謬論可說是貽笑大方。事實上,維基社群是「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請參閱:維基百科:我們對批評者的回應),在維基社群中,亦有不少因為有人提供意見反饋而產生的實驗性計畫。我不明白少數被封禁者,動輒嘲諷全體維基社群是「皇上」、自視自己的言論比黃金還高昂,卻無法看清其實是自己錯了,這讓我深感遺憾。--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0:09 (UTC)
出 於本人沒有參與此事,故未能就事件發表意見。不過wikipedia作爲以mediawiki的wiki網站和在版權(cc、GFDL等)許可的前提下, 假設少數用戶和社群忍無可忍的情形都是可供查證的正確,什麽意見都可能會被不同情形的運用(包括隨便利用、封禁)。其實大家在這裡發表意見都算是一種關懷 wikipedia和自己在wiki的角色。所以請大家都維基友愛一下。-- Cybercavalier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0:41 (UTC)
我 相信絕大多數的維基用戶語用戶之間都很「維基友愛」,但是就是有少數人,不尊重其他用戶,也不友愛維基用戶,在各式各樣的負面編輯下,社群才會不得不出 面,由社群所共同授予管理權限的維基人,代表社群執行封禁處理。友愛雖然可貴,但是嚴重破壞是不能包庇的。對於極少數持續擾亂維基社群、或是根本不明白自 己在做什麼的破壞用戶,維基社群會準備好,隨時與他們周旋。--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0:54 (UTC)
安德魯君這句代表維基社群的「維基社群會準備好,隨時與他們周旋」這句,已有了統領一國之君的氣勢。--180.217.115.92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1:17 (UTC)
我並不代表維基社群,但是相信社群在方針的規範下,一定會有這樣的覺悟。「統領一國」不敢當,但是一國之君的確是可以來維基進行編輯的。--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1:23 (UTC)

有些用戶一發言,開口閉口的,就是維基社群一定會如何如何,真不知哪些用戶如此具備代表性,還能有洞悉出整體維基社群想法的特異功能,真是不簡單,以後任何事都不必再討論,直接問問這些人的意見就行,他們的意見就是共識。--163.13.33.6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07:12 (UTC)

所以 163.13.33.6 既然不贊成我的說法,那將我的說法反推過來,變成「維基社群應該要廢除維基方針,不應該與破壞者周旋,而是要與破壞者妥協,他們的意見一律採納,向破壞者的精神學習」,這是 163.13.33.6 所贊成的?--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5:53 (UTC)

如果社群大部分人認為應該永久封禁,那麼為什麼不這麼做呢?--CHEM.is.TRY 2011年5月6日 (五) 22:06 (UTC)

請留意,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133.26.192.7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3:41 (UTC)
沒錯,方針有言「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所以懇請用戶們先將維基方針全數詳細讀完,再進行發言,相信誤解會減少很多。(這一項要求與全體維基用戶的標準是一致)--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5:53 (UTC)
按照E君的觀察,也可以把「社群大部分人認為...」的不同用戶與IP言論,全部打成「某一用戶」的魁儡,所以只能代表單一用戶的意見。-- 180.217.154.124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05:52 (UTC)
這 種為他人戴高帽並不會讓你的話題特別受到關注,將別人捧成暴君來特顯自己卑微、好像受到他人以強權壓迫似的行為非常不要臉,在我眼中這和戴有色眼鏡輕蔑其 他用戶沒差,這種事在這一周內在不同用戶身上發生所以我特別敏感。在維基百科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差別就只有對指引方針的遵從程度。維基百科不是官僚社會, 但也不是無法地帶,只要行為上足以遭受封禁處理背後就自必然有其違反方針的理由,而絕不是因為他們建言得不到大多數接受而受到驅逐,請你不要偷換概念。--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2:32 (UTC)
我認為,從在爭議編輯面前發生的這場血腥械鬥及其結果來看,已經不是「對指引方針的遵從程度」,而是「對權貴集團意志的遵從程度」。請你不要先入為主,誤導公眾。百樂兔後援會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7:16 (UTC)

封禁申訴還可以導致延長封禁?

雖 然維基百科不是法治社會,但是「上訴不加刑」的原則已經深入人心,就算大陸法律也有此規定。很難想像維基百科還有「濫用封禁申訴」這一條規則導致延長封 禁。本人深感震驚。不要忘記封禁的目的乃是避免破壞,而非為了懲罰用戶。要不是百樂兔在上方的說明,我不知道呢。請管理員予以澄清,此延長封禁的決定是否 錯誤?也請大家發表意見。--蘋果派.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9:17 (UTC)

現在問題是,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封禁申訴只是延長封禁的一個藉口罷了。即使沒有這條,想必還會有很多事由備用。133.26.136.103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4:38 (UTC)
要是真的有封禁用戶假藉以「封禁申訴」當藉口,一直騷擾「社群共同授予權限的維基人」,確實可能延長封禁。在其他網站的論壇、或是討論區,都是很常見的處理方式。如果有人真的去騷擾其他用戶,我覺得這樣很糟糕。我覺得騷擾行為,與現實生活的法律中「上訴不加刑」不能相提並論。--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6:51 (UTC)
我看到的延長封禁理由是「4月2日、4日、5日、6日重覆申訴,內容不見反省,僅怪他人,濫用又顯無正當理由,延長既有封禁期間至6日」,未提到「騷擾」,他人請不要亂猜,請管理員澄清一下。--蘋果派.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7:07 (UTC)
上訴不加刑並非必然。香港有一些案例是事主上訴失敗後,被律政司加重刑罰,通常上訴是基於判刑後有新證據來讓事主脫罪而作出的決定,因此濫用上訴在香港的確有可能會加刑。如果單純以法治社會的角度,那麼在維基濫用封禁申訴,也可能會導致加刑。—AT 2011年5月7日 (六) 17:22 (UTC)

{支持}}-我選擇相信百樂兔,認為百樂兔受到非公平的審判,在此表達支持百樂兔解除封禁,並對某些人非理性的圍攻表示遺憾。--180.217.122.223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4:17 (UTC)

{意見}} -請百樂兔注意自我保護章·安德魯 (留言)並非管理員,他的這句:百樂兔可以進行「封禁申訴」,將事件始末詳細說清楚,反正有留下文字其他用戶也都可以看得到。有無具有封禁期間的豁免權值得商榷,感覺有人設一個陷阱等人請君入甕,請小心不要隨便再跳入他們的陷阱了,他們上次有瑕疵不實指控,這次可利用在封禁期間繞過封禁發言是違反維基方針為冠冕堂皇的藉口彌補上次陷害的程序疏失請管理員正式的給予百樂兔在這段期間「自我陳述」的內容獲得「發言豁免權」。--180.217.31.243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8:17 (UTC)

(:)回應:難道 180.217.31.243 不知道維基方針內有封禁申訴模板:封禁申訴)?「封禁申訴」是指封禁用戶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內進行封禁的相關申訴,這是符合規範的權利。分類:已處理的封禁申訴有很多申訴案例,請自行參閱。我不曉得 180.217.31.243 在「惡意假定」什麼,一口認定我要「陷害」百樂兔。事實上,百樂兔在很久以前也與我有過幾次零星的正面溝通。我覺得現在板上有幾個 IP 用戶的言詞,其實對百樂兔的解禁反而只會幫倒忙,因為那幾個 IP 用戶並不是在研究百樂兔是否已經能解禁,而是在旁邊吆喝「社群授予管理權限的維基人」的不是。我沒有管理權限,那又怎麼樣呢?維基的事務是眾維基人參與的,每位維基義工所做的事,都是協助社群維持日常運作。--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10:35 (UTC)

請各位注意,以上某些註冊用戶和IP用戶疑似某LU(非百樂兔)傀儡,請在交流過程中注意。-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8:49 (UTC)

請各位註冊用戶與IP用戶注意,請合理的就事論事,就關於百樂兔被不合理的程序封禁一事,給予合理的公道,請利用CU將IP用戶「觀察」成「傀儡」的某用戶,維基百科不是風景區,不值得閣下到處「觀察」,最多只能「觀察」到一些宅男宅女而已,朋友我也勸告您不要在客棧上大肆推廣維基麥卡錫主義 ,客棧也不是廣告商與闡述特定觀點的地方。-Peterlee9803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9:30 (UTC)

(×)抗議Peterlee9803的言論已涉及對全體維基人進行人身攻擊,違反維基百科的正式方針不要人身攻擊。已在 Peterlee9803 的用戶討論頁提出警告。--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10:35 (UTC)
(:)回應,請留意事主之發言:
不少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似乎都信仰「朕即維基百科」,但別以為百楽兎就註定要作「死」老百姓,「死人不會說話」的手段也不會適用在中文維基百科。
對於此次管理員的封禁,經過長期在申訴郵件列表中向管理員申訴無效後,本人決定訴諸公評,要求與管理員公開辯論,同時檢討管理員長期一手掌握行政與司法而衍生的濫權弊病。
該陳述表明,封禁申訴根本被無視(或被拖拉),這使得封禁申訴根本沒有作用。我們有理由認為,這是刻意而為。在此對該等黑暗行為提出強烈抗議,並要求管理員權限持有人T.A.白河即刻下台。百樂兔後援會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7:02 (UTC)

請封禁百樂兔事件的各方還原事實

先不提管理員申述部分,到底百樂兔被封禁一事的全過程是怎麼樣,其實包括我在內的不少維基人依然知之甚少。請各方還原事實,如果沒有必要就無需永久封禁。-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05:18 (UTC)

  • (!)意見 - 看來不得不過來說幾句話了,Edouardlicn (留言)表面上假好心的是要為百樂兔被封禁的問題深入調查,事實上一面將「聲援」百樂兔的用戶「觀察」成「傀儡」,意圖貶低其他用戶們的意見,同時,另一方面又能「心胸寬大」的「容忍」批評百樂兔的用戶,不將惡意指控百樂兔的用戶「觀察」成「傀儡」,完全是「雙重標準」,別有居心,若Edouardlicn (留言)有「歧視IP用戶的習慣」,請去「客棧方針版」深入探討現行的「IP用戶的權利」方針,而不是來這裡說一些含沙射影,漠視其他用戶發言空間,刻意的把某些用戶「觀察」成「傀儡」,這種不負責任的言論了,Edouardlicn (留言)口口聲聲的要別人負責任,自己又不對為其言行負責,本用戶覺得「最不負責任的」就是Edouardlicn(留言) 了。-163.13.33.6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07:00 (UTC)

(:)回應:莫名其妙,自己沒看過討論就在那裡噴。百樂兔永久封禁的時候Edouardlicn說了這麼兩段話:

本人曾與百樂兔參與多次討論。本人認真觀察過百樂兔的言論,雖有偏激之處,但未必對社區全無貢獻。反觀上面對此事發表意見的某些人,整天就在客棧上吹牛,有什麼不如意的事情就來個打擊報復。我不覺得這些人比百樂兔有多高尚。我覺得,百樂兔之所以在近期犯下多次錯誤,與其對維基百科某些人的所作所為極度反感,卻又無可奈何所致。本人並非偏袒百樂兔,並非否認他的3RR。只是各位在評論任何一位即將離開維基百科的故友之前,最好先反省一下自己犯了什麼罪。-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18日 (一) 12:16 (UTC)
我不點名,而且我和地獄少女神馬的不熟。可我說的是真話,上面(暫不包括COBRA和地獄少女)留言的真有我說的人。甚至我可以這麼說,百樂兔所作所為,管理員也應該有責任。為何百樂兔和我反覆強調的濫用機器人方針的問題討論最終不了了之?對維基百科的正常運轉與一些人的小毛病之間的取捨,我是跟大部分人選擇了前者,百樂兔則選擇了後者,所以他過得比較累,累了,就會想「既然連管理員提出的方針也可以玩曲解,為什麼我不可以搞破壞?」。我想這就是全體維基人打算建造一座巴別塔,所犯下的嚴重的原罪。我希望百樂兔能真的退出維基編輯,這樣他的生活不會這麼累。-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4月18日 (一) 15:37 (UTC)

這裡明顯能看出,Edouardlicn不支持永久封禁百樂兔,並且認為這件事管理員也有責任的。他當時支持百樂圖的時候,這位IP先生,您在哪裡?當然如果你是Luke先生的傀儡的話(也就是說你有參加討論的話),那就是無視了這他這段話了?你上面那段話,很難讓人不認為你才是「表面上假好心的是要為百樂兔被封禁的問題深入調查」,事實上只是針對Edouardlicn。在我看來,上面Edouardlicn說的「反觀上面對此事發表意見的某些人,整天就在客棧上吹牛,有什麼不如意的事情就來個打擊報復。」很適合你。
當然,如果你連這兩段話都認為是在「假慈悲」的話,那我也無話可說,只好懇求您不要再「皇帝不急太監急」,麻煩您找百樂兔本人來評評理好了。--CHEM.is.TRY 2011年5月7日 (六) 07:34 (UTC)

  • (!)意見 -:以上就Edouardlicn對特定論點出「觀察」其他用戶的傾向,提出批判,請樓上不要不明事理的發言,就針對百樂兔對維基百科的正面貢獻給予回應才是在回應議題核心。--163.13.33.6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07:53 (UTC)
    • (:)回應:那我問你,Edouardlicn「先不提管理員申述部分,到底百樂兔被封禁一事的全過程是怎麼樣,其實包括我在內的不少維基人依然知之甚少。請各方還原事實,如果沒有必要就無需永久封禁」這句話有什麼問題???他這麼說有錯嗎?我上面那段話是回應你的所說的「表面上假好心的是要為百樂兔被封禁的問題深入調查」,如果你要我就「針對百樂兔對維基百科的正面貢獻給予回應」,那麼請將你批判Edouardlicn的那段話另開一個二級標題,謝謝。--CHEM.is.TRY 2011年5月7日 (六) 08:05 (UTC)
163.13.33.6明明就是某LU的傀儡,前面已經說了。不要管他,繼續討論。我修改一下標題。—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0:43 (UTC)
再次提請閣下不要使用可能誤導公眾的市井式言論。甚麼叫「明明」?。133.26.192.7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3:47 (UTC)

長夜無風、Jusjih、RalfX、T.A 白河,請你們站出來解釋一下事情。-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0:53 (UTC)

對百樂兔封禁的疑問,應集中在封禁理由是否有瑕疵、後續申訴處理是否不當。至於百樂兔的貢獻,我不認為在面對違反方針的處置時,維基百科可以給較多貢獻的人禮遇。--Reke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3:14 (UTC)

(×)抗議,反對樓上的Reke的觀點,對於百樂兔的功過都因該允當的衡量,關於百樂兔對維基百科的貢獻不可故意的視而不見,這些都是長期用心所累積貢獻是代表一種付出,卻刻意忽略,這對百樂兔很不公平,或許有一天等到Reke被拉出來公審時,談到至於Reke的貢獻,我們一定要刻意忽略Reke的貢獻,才能公平的對待Reke。--180.217.122.223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3:56 (UTC)
(!)意見:不贊同樓上的觀點。如果一位法官的審判有問題時,本來就該將討論重點放在法官的審判過程是否有瑕疵、量刑是否恰當,而非去檢視被告的人格與社會經歷,因為問題是出在「審判」這件事上,而非被告身上。現在這個議題應該是要討論百樂兔是否受到了不合理的對待,而非百樂兔的功過總評。--祥龍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4:11 (UTC)
所謂的公平就是任何人犯規都是不問出生、地位或貢獻而得到應有的處置,就算是皇帝都不例外,這才是公平。180 IP的理據讓我想起某些名人或權貴超速或醉酒導致車禍撞傷人後找道德人士寫求情信說犯人對社會貢獻良多、受過高等教育而得到法官減刑或罰款了事。--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4:28 (UTC)
我建議IP君想清楚再抗議。如果對一個封禁是否妥當應考慮到貢獻,那麼一個老維基人和一個新手維基人雙雙明確違反方針的時候,會變成老維基人因貢獻而免於封禁或者封禁時間較短,這是真正對新手不友善的想法。我相信你只是一時失查而表示抗議,並沒有這樣的意思吧。--Reke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4:51 (UTC)

(+)支持-我選擇相信百樂兔,認為百樂兔受到非公平的審判,在此表達支持百樂兔解除封禁,並對某些人非理性的圍攻表示遺憾。--180.217.122.223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4:17 (UTC)

1)一般這種事情上是不會以投票來決定。2)就算真的有投票,作為IP用戶的你也沒有投票權。3)反駁你的人不見得是非理性的圍攻,我倒是又看到一場自貶為少數族群而受到欺壓的荒誕情節。-- 同舟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4:42 (UTC)
贊成解封百樂兔。TA白河多次執行對百樂兔封禁,懷疑兩人是否有牙齒印,亦不妥當。起人疑竇,在所難免。--220.246.166.143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5:02 (UTC)
現在不是大家表態贊不贊成解封百樂兔,而是應該討論百樂兔封禁事件的始末與來龍去脈,如果百樂兔與各方能澄清一下,之後才能談到「解封與否」的問題。--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6:34 (UTC)
(!)意見,事主百樂兔仍在遭盡全力封禁,難以發表,猶如死無對證,何來澄清?百樂兔後援會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6:51 (UTC)
(:)回應:百樂兔可以進行「封禁申訴」,將事件始末詳細說清楚,反正有留下文字,其他用戶也都可以看得到。--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6:55 (UTC)
(:)回應,請留意事主之發言:
不少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似乎都信仰「朕即維基百科」,但別以為百楽兎就註定要作「死」老百姓,「死人不會說話」的手段也不會適用在中文維基百科。
對於此次管理員的封禁,經過長期在申訴郵件列表中向管理員申訴無效後,本人決定訴諸公評,要求與管理員公開辯論,同時檢討管理員長期一手掌握行政與司法而衍生的濫權弊病。
該陳述表明,封禁申訴根本被無視(或被拖拉),這使得封禁申訴根本沒有作用。我們有理由認為,這是刻意而為。在此對該等黑暗行為提出強烈抗議,並要求管理員權限持有人T.A.白河即刻下台。百樂兔後援會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7:02 (UTC)

(!)意見 -請百樂兔注意自我保護章·安德魯 (留言)並非管理員,他的這句:百樂兔可以進行「封禁申訴」,將事件始末詳細說清楚,反正有留下文字其他用戶也都可以看得到。有無具有封禁期間的豁免權值得商榷,感覺有人設一個陷阱等人請君入甕,請小心不要隨便再跳入他們的陷阱了,他們上次有瑕疵不實指控,這次可利用在封禁期間繞過封禁發言是違反維基方針為冠冕堂皇的藉口彌補上次陷害的程序疏失請管理員正式的給予百樂兔在這段期間「自我陳述」的內容獲得「發言豁免權」。--180.217.31.243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8:17 (UTC)

封禁申訴也可以透過交由其他管理員轉達至公開區域的方式進行,如此則無繞過封禁發言的問題。不過事實上若社群要求讓百樂兔得以暫時豁免以便申訴,管理員自然得尊重此一共識。此外,目前由於執行的管理員仍保持沉默,百樂兔單方說被無視未必是事實,另一造的解釋也需聆聽。--Reke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8:50 (UTC)
(:)回應:180.217.31.243 真的不知道維基方針內有封禁申訴模板:封禁申訴)?「封禁申訴」是指封禁用戶在「自己的用戶討論頁」內進行封禁的相關申訴,這是封禁用戶的權利,符合方針規定分類:已處理的封禁申訴有不少申訴案例,歡迎自行參閱。不知道 180.217.31.243 為什麼要對我進行「惡意假定」,一口認定我要「陷害」百樂兔。事實上,百樂兔是老維基人,在很久以前也與我有過正面的溝通。現在板上有幾個 IP 用戶的言詞,其實對百樂兔的解禁反而只會幫倒忙,因為那幾個 IP 用戶並不是在研究百樂兔是否已經能解禁,而是在旁邊謾罵「社群授予管理權限的維基人」。我沒有管理權限,那又如何呢?維基的大小事務是所有維基人參與的,每位維基義工所做的事,都是為社群協助,維持維基的正常運作。--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8日 (日) 10:51 (UTC)

請封禁百樂兔事件的各方還原事實

先不提管理員申述部分,到底百樂兔被封禁一事的全過程是怎麼樣,其實包括我在內的不少維基人依然知之甚少。請各方還原事實,如果沒有必要就無需永久封禁。-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05:18 (UTC)

很奇怪,百樂兔自從紅底信以後就沒說一句話了。還是希望他先上來解釋一下。另外幾個管理員也不作聲,既然你們覺得自己沒做錯就跑出來說句話啊。另外是誰將這個內容由管理員申訴那邊又轉回來的,莫名其妙,現在管理員都不管理啦???-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9:01 (UTC)

我只是個小新手,不知道百樂兔事件的來龍去脈。但是從互助客棧的留言看來,百樂兔封禁事件應該是個相當具影響力的一個事件無誤。如果可以,請管理員詳細說明此事件的全程,除了可以讓前輩們得到合理的解釋,也可以讓不清楚此事件的後輩們作為警惕,讓自己不要犯和百樂兔相同或類似的錯誤。我強烈(+)贊成還原百樂兔事件的全程,讓大家一同審視。--LrouvbeyLune 2011年5月12日 (四) 14:20 (UTC)

關於User:Wxmsptwxmspt的封禁

被Mys 721tx以「屢次增加不實資料」為由封禁,我看了一下他的編輯,大多數都是加入一些數學公式什麼的,看起來不像明顯的杜撰,在沒有專業人士考證的情況下,怎麼能確定是「不實資料」?--管閒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5月10日 (二) 05:57 (UTC)

經長期觀察Mys 721tx濫權較尋常,給維基百科帶來較大毒害,請關注。百樂兔後援會 (留言) 2011年5月10日 (二) 16:25 (UTC)
這些明顯不是是杜撰的嗎。。。--CHEM.is.TRY 2011年5月10日 (二) 17:03 (UTC)
怎麼證明呢?--管閒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5月13日 (五) 13:19 (UTC)
這些是常識。。。真要證明我還不知道怎麼證了 囧rz...--CHEM.is.TRY 2011年5月14日 (六) 22:2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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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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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

本方針並不禁止那些擁有專業知識的編者將他們的知識加入維基百科,但它禁止編者在添加個人知識時卻不列明他們的來源。如果編者曾在可靠出版物上發表過他/她的研究成果,這名編者應在遵守中立方針的前提下以第三人稱的方式添加他們的研究,並列明來源。參見利益衝突指引。

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自我引用

  1. [6]
  2. [7]
  3. [8]
  4. [9]
以上-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5月13日 (五) 13:37 (UTC)
從該用戶的對話頁來看,之前就已經屢次創建或加入沒有版權許可的內容(應該是BOT檢驗出來,且內容多半轉自百度百科?),並且已有多次警告紀錄,加入的公式和內容沒有附來源,多半的編輯也沒有維基化?-Jack Tao(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13:40 (UTC)

TVB藝人 角色性質問題需要管理員協助

如題,因為要把相關新用戶/IP用戶給及時處理掉,這些需要管理員權限。

而原負責處理的管理員AT君最近似乎很少時間能上來。

於是哪位能接手麼?(靠我一個人吃不消啦)—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1年5月13日 (五) 18:25 (UTC)

你的意思是指個別藝人條目中的列表裏顯示的性質嗎?—哎喲喂 2011年5月15日 (日) 04:06 (UTC)

百楽兎又來了

不少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似乎都信仰「朕即維基百科」,但別以為百楽兎就註定要作「死」老百姓,「死人不會說話」的手段也不會適用在中文維基百科。

對於此次管理員的封禁,經過長期在申訴郵件列表中向管理員申訴無效後,本人決定訴諸公評,要求與管理員公開辯論,同時檢討管理員長期一手掌握行政與司法而衍生的濫權弊病。

此次管理員User:T.A 白河居然能不經Check User(CU)而斷定百楽兎使用了IP傀儡,管理員User:T.A 白河如果不是天才兼萬能到足以自我演化出具有CU的能力和公信力,便是嚴重濫用封禁,足以罷免,同時應該上告基金會。

事件一:多數暴力、不當封禁

本次封禁肇因於「庫利南鑽石」條目的爭執。儘管條目使用常用名本非「通則」,但在該條目討論頁中,反對方的幾個人卻以「極快」的速度結束討論並移動至「他們認定」的常用名「庫利南鑽石」。然而依「先到先得」原則,百楽兎是條目創建者,有權選擇使用哪個地方的常用名,因此百楽兎將條目移動至台灣常用的「卡利南鑽石」。可是反對方不但使用錯誤的Google搜尋語法以支持他們認為「庫利南鑽石」也是台灣最常用名的說法,而且User:星光下的人還可以無任何理由不斷回退,並將百楽兎提報破壞。接著,管理員User:長夜無風便無視百楽兎的反駁逕行封禁一個月。

封禁後,向管理員申訴、請求說明都猶如石沉大海,管理員User:長夜無風完全不理。此時,另一位自稱很忙、管理12個維基計畫的管理員User:Jusjih登場,據其和事實完全不同的錯誤調查結論,以「百楽兎申訴內容不見反省、無理重複申訴」為由追加封禁。

如果大家都同意管理員是中文維基百科的皇帝,那麼各位現在便要跪接聖旨,因為皇帝又頒布了前所未聞的新法條。而且今後各位要切記,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沒有處理申訴的義務,而你們可能只有申訴一次的權利,因為管理員可以認定你們的申訴合不合理。同時,你們的申訴內容還可能要先認罪自白才能表現反省之意。

中文維基百科的方針、規則、解釋、執行全由管理員任意決定,不由分說、沒有辯駁餘地,這就是宣稱「管理員僅是多了一些權限的普通用戶」的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擇日將管理員User:Jusjih宛如聖諭的回信內容公布。

事件二:犯罪事實莫須有

自從百楽兎斗膽挑戰ACG黨把持條目的行為後,ACG黨的管理員User:RalfXUser:T.A 白河早就不爽百楽兎很久了,數度羅織「擾亂」罪名封禁百楽兎。

去年10月,「著名」用戶User:Symplectopedia無充足理由便指控百楽兎使用了傀儡user:Prate並提交至當前破壞,ACG黨的管理員User:T.A 白河見獵心喜,趕緊至元維基請求CU,但CU的結果卻為inconclusive(查無關連)。此時,「資深」管理員User:Shizhao駕臨,意有所指地說:「CU的結果並沒有說是沒有關係,而是無法確定有沒有關係。」讓我不由得憶起莫須有的故事。

此次,管理員User:T.A 白河乾脆連CU都省了,直接把使用IP傀儡的罪名冠在「封禁中」的百楽兎頭上並永久封禁。CU的查無證據尚不可善意推定無關,無CU支持且僅為管理員個人認定的疑似線索卻能作為永久封禁的鐵證

這次為什麼不CU?我「天馬行空」地列舉可能的原因如下:

  1. 不必查,因為ACG黨的管理員User:T.A 白河雖然不是CUer但有CU的本領。
  2. 不待查,因為ACG黨的管理員User:T.A 白河早想除掉百楽兎,前數次騷擾云云一堆罪名都打不死,這次一有藉口必要馬上動手。
  3. 不想查,因為如果CU結果又和上次一樣查無關連就不能趁機除掉百楽兎了。
  4. 不敢查,因為害怕東窗事發,反被查出是ACG黨一搭一唱嫁禍百楽兎的圈套。

致社群全體

以上事件皆為可查證、可對質、確實發生過的歷史事實。

看 到這裡,還有常識和良知的維基人們,如何評價上述這些行政兼司法的管理員就由你們自由心證了。但我相信大家都不會同意管理員變成中文維基百科實質上的皇 帝,因此我們不要也不該繼續讓管理員一手控制行政與司法,讓封禁淪為不肖管理員打擊異己的工具。至於能不能期待基金會介入調查,這我真的不知道。

最後,請管理員User:T.A 白河把百楽兎用了IP傀儡的證據拿出來,我給你48小時。如果你們已進化到有勾串CUer的通天本事,我真要拍案叫絕。

--百楽兎 2011年5月6日 (五) 06:11 (UTC)

1)條目命名見命名常規,常用名是最優先考慮的。2)meta上CU如果是無關聯,一般是用"Unrelated"表示,「Inconclusive」則一般表示因為某種原因而沒有結果、沒有結論、無法判斷等情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5月6日 (五) 08:22 (UTC)
你不要再擾亂視聽了。「使用常用名」不是通則,反例多如牛毛,使用哪個命名原則是可以討論的。--百楽兎 2011年5月8日 (日) 09:17 (UTC)
1)百樂兔在處理命名時並無問題,只是典型的爭議而已,而有權勢的一方使用實力進行加害,令人不齒。2)無法判斷同可判斷為無關的結論實質是一致的,「無法證明有罪」之結論必將是「無罪」而不是「有罪」。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4:05 (UTC)
路過群眾表示你的紅底很嚇人......我還是建議你多與群體溝通,只要不要用不良手段去解決問題,我還是支持你回來的。「Inconclusive」應該算無法確認吧,那請問鋼煉那裡又是怎麼回事呢?-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09:36 (UTC)
CU只是最後手段,如果留言和編輯的偏好和方式已經能夠判斷是傀儡即使不CU也是可以的。--達師198336 2011年5月6日 (五) 11:04 (UTC)
不知鄙人可否請某些用戶去醒醒酒再回來發言?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2:45 (UTC)
不知鄙人可否請某些 IP 用戶不要再使用傀儡回來發言?--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0:43 (UTC)

我不記得秦香蓮伸冤的時候指著包公鼻子駡的說。--Zhxy 519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1:18 (UTC)

歡迎回來,祝好。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2:23 (UTC)
本人對於百樂兔的歸來表示歡迎,希望他能不屈服強權,繼續在維基百科進行貢獻與建言。--163.28.4.1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2:40 (UTC)
(抗議),在此,本人要再次向對百樂兔施以封禁暴行的朋黨提出強烈抗議,有關各方應立即停止迫害行為,清除言論壓制與人性歧視等陋習。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3:00 (UTC)
(+)支持,熱烈歡迎與支持百樂兔繼續留在維基百科,請不要害怕發聲,也請不要屈服於那些因反對而反對,企圖霸佔維基百科的自私小團體,也譴責那些打壓異己,用封禁來消音,企圖粉飾太平的管理者,在民主自由的社會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在自由的維基百科不應被允許這些鎮壓行為。--163.13.33.6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3:14 (UTC)

請不要以對人不對事的態度的對待百樂兔,並強迫將其消音,這是對百樂兔很不公平的,本人為百樂兔抱屈,請百樂兔不要害怕,不要只把委屈放在心理,也請維基社群不要害怕被批評與譴責,有批評與譴責的探討才有進步的空間與動力。--163.13.33.6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3:35 (UTC)

(:)回應:百樂兔閣下請先冷靜下來,有問題好好討論,不要給管理員扣帽子和人身攻擊 維基娘俺の嫁Aoke1989 2011年5月6日 (五) 14:14 (UTC)
(:)回應:1.百樂兔閣下上來就給管理員扣頂大帽子,請注意一下吧

2.維基共識怎麼被閣下曲解成多數暴力了,另外,為了一個名字發生編輯戰很不值當,坐下來討論討論吧,Google chrome條目為了一個空格的命名,討論頁封了多少人,實在不願閣下步永久封禁之後塵

3.斗膽挑戰,ACG黨,羅織,「資深」,閣下請注意您的語氣用詞吧,看閣下發言,不難理解閣下被封禁原因

4.煽動性的用詞實在讓人反感

5.以上IP用戶 Special:用戶貢獻/203.152.196.50 Special:用戶貢獻/163.13.33.6 除了在互助客棧討論,什麼也不干,有傀儡用戶嫌疑 以上:一個路過的維基人,閣下請一定要冷靜,曾經我遇到類似的情況,對管理員的看法大同小異,然而,在維基呆了這麼久之後,完全改變了看法 維基娘俺の嫁Aoke1989 2011年5月6日 (五) 14:30 (UTC)

警告,請在沒有絲毫依據甚至主觀臆斷的情況下不要進行誣陷。任何用戶當可「除了在互助客棧討論,什麼也不干」。203.152.196.50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4:44 (UTC)
同意樓上,現在自由的維基百科反而沒有真實世界的言論自由,有著嚴密的封禁政策,若有敏感言論即強迫消音,可比某些極權國家的網上審查,所以很多維基人選擇以IP方式登入,這都是不得已的權宜之計。--Peterlee9803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4:53 (UTC)
(:)回應: 本人也支持與歡迎百樂兔,請不要亂扣帽子,不要把所有的IP君都當成百樂兔的發言,你們對百樂兔的歧視與強迫消音,這對百樂兔非常不公平,很多理性的維基 人都看在眼裡,都很為百樂兔抱屈,願意在背後默默的支持百樂兔,希望百樂兔能看到這段話,能感受到其他維基人給他的溫暖,勇敢地為自己的委屈說明清楚。--Peterlee9803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4:33 (UTC)
為管理員抱屈,百樂兔對其溝通上不尊重共識的動作向來輕描淡寫,其對管理員之敘述並不公平。雖然他過去對維基貢獻良多,但也多次因其一己之堅持耗損多人戰力。封禁實非消音,或許是保護他人編輯力量不得不下的痛苦決定。--Reke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4:41 (UTC)
Reke的說法根本是顛倒是非,「封禁實非消音」這種明顯的謊言也說得出口,Reke一天到晚要別人反省,我很懷疑Reke自己到底自己反省過了沒有。--Peterlee9803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5:05 (UTC)
我有必要指出,編輯發生爭議不是破壞,這種「和諧」式思維方式十分可怕。不同意見相互制約帶來平衡,使用實力壓制對方終將使維基百科走向歧途。百樂兔後援會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4:53 (UTC)
Peterlee9803 兄,「封禁實非消音」, Reke 的說法是正確的,我已在後方回應此提問。--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1:02 (UTC)

共識方針擺在那裡,誰說的對誰說的不對應該很明顯才是。如果有人看不出來,那麼互助客棧關閉了也罷。--Zhxy 519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5:25 (UTC)

像樓上的Zhxy 519 (留言)所長期堅持「對人不對事的態度」就非常符合維基百科的「共識」與「方針」,誰做的對誰做的不對應該很明顯才是。--Peterlee9803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5:43 (UTC)
像維基方針要求不可使用傀儡用戶,誰對誰錯,樓上的Peterlee9803應該很明白才是。如果不明白,那就是在點選「提交編輯」按鍵之前沒有仔細讀過方針。--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1:02 (UTC)

在民主社會「言論自由」是普世價值,有著「封禁消音方針」的「維基百科」,到底算不算是自稱「自由的百科全書」,應改為「號稱自由但有封禁與消音方針的百科」更為恰當。--Peterlee9803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5:30 (UTC)

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封禁也未必違逆「言論自由」。--Reke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5:39 (UTC)
按照Reke的說法,把Reke 永久封禁也未必違逆Reke的「言論自由」,是這樣嗎。Peterlee9803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8:40 (UTC)
Peterlee9803 兄,您說得完全正確!如果社群同意讓 Reke 兄被永久封禁,並不違逆 Reke 的「言論自由」(這也同時適用於所有維基人身上)。但是這要有一個前提, 那就是 Reke 必須做出嚴重違反維基方針的事,一而再、再而三的頻繁違反,經過「社群授予管理權限的維基人」與「社群眾多的用戶」不斷的以善意與耐心溝通後,依然沒有一 絲一毫改善的跡象,社群才會於心不忍的做出封禁「數小時」,一直到「永久」封禁的決定。從前述可知,一位維基用戶要被判「永久封禁」,是要經過一段漫長的 過程,才會有這樣的結果,通常這樣的用戶,他的言論、或是行為,對維基的負面影響,遠遠大於對維基的正面積極作用。更何況,「永久」封禁還是在經過申訴 後,有可能「解禁」的。封禁的相關規定可以小幅修訂,但是「封禁」是很基礎的處理方式。本人強烈建議,想要廢除「封禁」方針的用戶,應該向美國政府提出要 求,讓美國國會通過「從今以後美國境內所有的網站論壇與討論區不得將用戶封禁」等強制法令。--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9:41 (UTC)

誰對誰錯現在很清楚了。不要搞到最後所有被永久封鎖的破壞者都出動傀儡來聲援自以為是真正正義的偽正義。--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5月6日 (五) 15:36 (UTC)

就是因為不清楚才要申述,請百樂兔將故事說完,說完整。-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6:07 (UTC)

注意:請管理員檢查用戶Peterlee9803及用戶Codename Protector是否為luke的傀儡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5:40 (UTC)

沒錯,請百樂兔快點講,讓故事更加完整。--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0:43 (UTC)

本人支持對百樂兔被封禁問題的深入調查

請百樂兔重申一下,鋼煉部分的修改是怎麼一回事。我很希望被封禁者能有機會自我申述。-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5:45 (UTC)

關我何事?我要說明什麼?--百楽兎 2011年5月8日 (日) 09:21 (UTC)

E君應該要有更廣泛的關懷喔,對所有的永久封禁用戶,都應該能有機會自我申述,並對於被封禁問題的進行深入調查。 --Peterlee9803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5:52 (UTC)

百樂兔若有難處,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溝通。因為本人不用什麼郵件列表,未有看到你的申述。前段時間與你一起申討機器人問題,覺得你不算是那種值得永久封禁的人。-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6:01 (UTC)

有些用戶還沒得到關懷時,就已經會用各式手法繞過封禁並且一而再、再而三申述了。對於有如此強烈維護權益意識的用戶,E君的關懷就比較沒有迫切性了。--Reke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6:00 (UTC)

我只關懷百樂兔,請不要與某luXs混為一談。Reke相信你也很清楚。-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6:03 (UTC)
  • 鑑於百樂兔聲稱IP並非其傀儡,那麼請執行永久封禁的管理員提出相應證據,而且百樂兔懷疑為他人陷害,就更需要確實證據。如果沒有證據,請解除永久封禁。--蘋果派.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6:20 (UTC)
如百樂兔的破壞僅限於3RR之類,請就情況考慮是否應修改為一個月或類似封禁方式。—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6:38 (UTC)
一個月的封禁期已滿。--蘋果派.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9:53 (UTC)

我 個人並不反對給百樂兔解封,但百樂兔您是不是也該反思下自己的行為,是不是應該考慮和ACG fans們各退一步,謀求一個雙方都能在維基共存的方案出來。還有空格問題,我真的覺得這個問題十分無厘頭,但竟然還能斷斷續續打上這麼多個月的編輯戰, 有些事情您是不是太執著了些?(當然,這句話對編輯戰的另一方同樣有效)要知道,維基百科是協作性的計劃,編者之間存在意見不合很正常,但如果這種意見不 合無法解決的話,維基百科面臨的將是無休止的編輯戰;所以,我希望,假如兔子您得以解封,您能夠改變之前固執己見的做法,多傾聽反對一方的意見,爭取和他 們謀求共識而不是謀求編輯戰;否則,您對維基百科作出的破壞將遠遠大於您所作出的貢獻。至於解不解封,我一個人作不了主,我想再聽聽其他人的意見。--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5月6日 (五) 17:28 (UTC)

「回退他人不是破壞、沒有錯誤的合理編輯必須要有合理的理由」,這應該是維基百科既定的協作原則。然而ACG黨卻把持條目,不合其意便無理由回退或無端要求「編輯前要討論」,這已違反維基百科的協作原則。只要既定的協作原則不能貫徹,把持條目的現象存在一日,我就不會妥協。當你指責我編輯戰的同時,身為管理員的你,你有維護這個協作原則了嗎?如果管理員維護了協作原則,何至演變成編輯戰?--百楽兎 2011年5月8日 (日) 09:20 (UTC)

經 仔細地詳閱百樂兔的歷史紀錄,發現百樂兔真的對維基百科的貢獻良多,各種編輯行為是合理的,並在多項討論中展現其富有哲理的發言,不得不令人佩服百樂兔清 晰的思路與有條理的邏輯,整件事的事實,經查證後才發現,完完全全的是自私的奸黨們,想意圖霸佔整個維基百科,容不下多元的聲音,想將之驅逐消音,所以對 百樂兔的惡意抹黑,利用各種辦法刻意陷害,先隨便找理由將之封禁,再你一言我一語的故意陷害成永久封禁,群起圍攻的陰謀,又為了防止百樂兔的理性申訴,快 速的將之封禁消音,真的很多維基人都因此而看不下去,如果百樂兔無法堅持下去就會真的被這群搞朋黨的小人們得逞了,從此維基百科成為封閉的老社區,新手們 聽不見其他聲音,在維基百科做任何事情都要經過奸黨的同意才能放行,完全扭曲可自由編輯的百科全書之崇高理念,我們維基人不能應為一些小挫折與不合理的待 遇就放棄自己的理想,因為小人們的一些小動作就屈服於他們,因該做的是為以理性的方式百折不撓地堅持到底,請百樂兔一定要有信心,因為至少還有一群理性的 維基人支持您,本人呼籲應該立刻解禁百樂兔,還給百樂兔一個清白,。--Peterlee9803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7:51 (UTC)

百樂兔在條目:Google Chrome中, 去進行主動回退條目紀錄也是『貢獻』良多,他並不是每一項編輯行為都是合理的。 Peterlee9803 兄在「經查證後才發現......」以下等語,我實在是不曉得你怎麼考證出這些結論的。如果百樂兔果真是清白的,社群一定會為他主持公道,但是就他的編輯 紀錄而言,與「清白」相差甚遠。至於社群可不可以為百樂兔解禁,則是應由社群討論後才能得出結論。--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0:43 (UTC)

封禁申訴還可以導致延長封禁?

雖 然維基百科不是法治社會,但是「上訴不加刑」的原則已經深入人心,就算大陸法律也有此規定。很難想像維基百科還有「濫用封禁申訴」這一條規則導致延長封 禁。本人深感震驚。不要忘記封禁的目的乃是避免破壞,而非為了懲罰用戶。要不是百樂兔在上方的說明,我不知道呢。請管理員予以澄清,此延長封禁的決定是否 錯誤?也請大家發表意見。--蘋果派.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9:17 (UTC)

(+)支持同意樓上蘋果派君的論點,管理員有了「疏失」就應該要承認錯誤,現在還來的及撥亂反正,建議管理員以最快的速度將百樂兔解除封禁。--180.217.115.92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0:06 (UTC)
(+)贊成 Same advice as above. 122.18.166.122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04:33 (UTC)
如果有封禁用戶假藉以「封禁申訴」為由,騷擾社群共同授予權限的維基人,確實可能延長封禁。這在其他網站的論壇、或是討論區,都是常見且合宜的處理方式。這與「上訴不加刑」不能相提並論。--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0:43 (UTC)

請各位注意

經過我多日來的觀察,Luck使用的傀儡與百樂兔無關。請大家不要因為Luck使用大量傀儡而將這兩件事混為一談。另,我個人認為上面幫百樂兔說話的大量IP用戶為luck的傀儡,請大家分辨清楚再行批評。-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04:43 (UTC)

請樓上說話要有證據,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以本人的觀察,閣下多日來的觀察明顯有疏失與未能明辨是非,請不要任意放矢,惡意抹黑多位具有獨立思考能力的維基人。-180.217.154.124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05:17 (UTC)
如果我有說錯半個字,請找我。-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0:44 (UTC)
醫學上,我並不具雙重人格。所以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很遺憾,你說錯了。百樂兔後援會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2:40 (UTC)

請管理員查證以下帳號是否Luke的傀儡(20110506)

  • Peterlee980
  • Codename Protector
  • 203.152.196.50
  • 163.13.33.6
  • 180.217.247.158
  • 122.18.166.122

必要時請使用CU。-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6:04 (UTC)

前兩個ID都是5月6日註冊的,註冊時間相差不到兩個小時,只在互助客棧上留言討論,針對的也是同一個主題。—Snorri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8:04 (UTC)

163.13.33.6可查的最近活動起始時間與Peterlee980大致相同,其修改只在互助客棧上,關注的議題和Peterlee980、Codename Protector基本一致。—Snorri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8:14 (UTC)

那段時間正好是下班時間後不久,很多人迫不及待的前往維基,不然上班時間和凌晨時間有誰編輯,很多註冊用戶畏懼奸黨們的報復,不敢用註冊用戶表達對於"被奸黨迫害的維基人"表示同情與支持,只好以IP登入發言。—Peterlee9803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8:25 (UTC)

現在的維基百科沒有全面的言論自由,現實社會中的民主國家有言論自由,號稱自由的維基百科卻沒有,多元的言論和異議有什麼好怕的,又不是毒蛇猛獸,唯恐避之不及,難道建言與異議會導致維基百科被破壞與退步,可能是因為維基是架設在極權國家,要遵守當地法律吧。—Peterlee9803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8:33 (UTC)

告 訴 Peterlee9803 兄一個好消息:如果伺服器架設在「共和國」中共大陸,假設閣下是大陸人,今天閣下就有可能會在黑牢;倘若伺服器在台灣,假設閣下是台灣人,今天閣下就有可 能被人給告了。(其他國家以此類推,包括香港、日本、新加坡、......),而維基伺服器存放在美國,閣下的人身至今安全無虞,還能在維基討論區上發 言,真的沒有「言論自由」嗎?--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0:19 (UTC)
有 個題外話想請教安德魯哥哥。那麽在大陸、台灣(香港、日本、新加坡,如此類推)的人士會想請在美國或海外的維基人代爲發言麽?不要以爲我在説笑,因爲這是 嚴肅的問題。維基伺服器存放在美國,在北美的維基人會因爲發言而入罪麽?如果要做到公平,至少要讓在北美的維基人確實認識到風險。-- Cybercavalier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0:48 (UTC)
Cybercavalier 您好,在美國境內,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條保護言論自由,其保障範圍較世上絕大多數地區來得廣泛。在其他方面(例如版權問題),才會比較受到限制。在每一個維基頁面的最下方,都會有「免責聲明」的小連結,已向外界充分告知「維基百科不保證其內容的正確性」。我的發言純屬我個人的意見,我不是代表維基社群,也沒有管理權限。關於這方面的詳細情形,可向比較資深的維基成員諮詢。--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21:20 (UTC)
It may be necessary to declare that a person/user in Wikipedia can absolutely do the edit or compose any comments, include objections or protests in the ONLY village pump(互助客棧) etc. without any contributions for general articles. Anybody who trying or tried to find out my "true character" may stop your challenge to save your time because actually I never edit articles in Chinese Wikipedia. 122.18.166.122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04:30 (UTC)

已加入新的疑似IP,請管理員判斷。-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04:39 (UTC)

LU我告訴你,你再這麼搞下去,開多少個傀儡都沒有用,只會搞臭自己的名聲。開得越多,搞的越臭。-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0:50 (UTC)
其實鄙人很想給閣下一條declaration,但有少許此方規則不允許鄙人這樣做。惟告知閣下,閣下想得有點誇張和瘋狂,122.18.166.122是政府機構的公共電腦。此外,傀儡這詞為貶義,在此請你注意言辭。百樂兔後援會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2:30 (UTC)
哦,謝謝告知。不管我再怎樣想,那也只是我個人的想法。當然如果最後某人被封那就是證實。—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2:37 (UTC)
請閣下參考維基百科: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後續情況[錨點失效]百樂兔後援會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2:55 (UTC)
我也來聲明一下,據CU調查後發現163.13.33.6是某高等院校的公共電腦,L君沒這麼神通廣大的,不要搞得整天疑神疑鬼,到處亂扣帽子,聽一些學歷史的學長說,搞麥卡錫主義的政客是沒幾個有好下場的,不曉得是不適用於維基。—Peterlee9803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3:31 (UTC)
共產主義的領導人很多也沒有好下場,不曉得是不適用於某些破壞者?--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5:19 (UTC)

(:)回應:Take it easy!諸位,維基不是人生的全部。-180.217.122.223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3:19 (UTC)

沒錯,「維基不是人生的全部」,所以那些破壞者,「被封禁」就意味著現在你不適合在維基進行編輯,破壞者還是早日離開維基比較好。--章·安德魯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5:19 (UTC)
你可以隨意給其他用戶冠上破壞者的帽子並要求其早日離開,我是否可以同樣要求你盡快消失?百樂兔後援會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6:57 (UTC)

Peterlee9803不簡單啊,自己都可以做CU了,還「據CU調查後發現163.13.33.6是某高等院校的公共電腦」。-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8:53 (UTC)

Edouardlicnu更厲害!居然還能幫IP用戶做CU,「觀察」出一些魁儡來。-Peterlee9803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9:11 (UTC)
我只建議管理員做CU,倒是某些人造謠做得挺離譜。-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9:28 (UTC)

在此本人表示道歉,本人認為IP203.152.196.50歸類為某LU的傀儡應該是本人的失誤。僅在此表示萬二分歉意。-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19:47 (UTC)

嗯,知錯能改也算是有悔意,建議IP用戶可以銷過一次,希望你真的能夠反省,以後不要再犯了。-Peterlee9803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20:25 (UTC)
為了表彰E君勇於認錯的嘉行,下回就幫朋友你做CU吧,看看是哪個單位的公共電腦。-Peterlee9803 (留言) 2011年5月7日 (六) 20:30 (UTC)
CU結果已經出來,那幾個的確是Luke大師的傀儡,看來我真的不應該對他善意推定,真後悔自己還浪費時間對他說了這麼多他根本無視的話。下次真的要像Edouardlicn學習。--CHEM.is.TRY 2011年5月10日 (二) 08:31 (UTC)
Codename Protector怎被劃掉了?他不也是Luck大師的傀儡?--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第二階段開始 2011年5月15日 (日) 02:56 (UTC)
我悄悄的告訴你,122.18.166.122也是永遠CU不出來的。維基難民援護會 (留言) 2011年5月16日 (一) 08:58 (UTC)

發現一個仿冒維基百科的頁面!

我打錯維基百科的域名,錯打成zh.Wikiepdia.org 後轉跳到http://www.inforewardsurvey.com/?sov=121351 ,這很明顯是一個仿冒維基百科的網站!我已經報告給Google,管理員能採取些什麼辦法嗎?--ZhanZongg (留言) 2011年5月18日 (三) 13:53 (UTC)

(:)回應,遺憾的,其網站設計應屬wikiepdia.org運營者的自由。另外維基項目基於GFDL/CC-BY-SA協議釋出,允許全盤複製。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0日 (五) 12:47 (UTC)
  1. 印象Logo部分仍有商標權,並沒有釋出。
  2. GFDL/CC-BY-SA都是要在「相同授權」下才能全盤複製,wikiepdia.org並沒有宣告為GFDL或CC-BY-SA,而是宣告自有版權,在此情況下並不能全盤複製。--Reke (留言) 2011年5月21日 (六) 00:27 (UTC)
wikiepdia.org並沒有複製維基百科的內容。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1日 (六) 00:29 (UTC)
左上角的Logo有。--Reke (留言) 2011年5月21日 (六) 06:24 (UTC)
拼圖Logo並非維基球維基難民援護會 (會議室) 2011年5月21日 (六) 09:09 (UTC)

網站之英文界面非常相似維基百科vector面板,而該網站之中文界面則模仿維基百科的標誌,非常遺憾,且已報告至維基媒體基金會郵件列表。-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1日 (三) 12:44 (UTC)

(!)意見是否可建議Mediawiki的開發小組在對外釋出的Mediawiki版本中,預設的介面不要與維基百科等計劃完全一樣,稍微修改一下以有所區別。—Ellery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14:40 (UTC)
另外,像wikiepdia.org這種拼錯字的域名可否請維基媒體基金會一併註冊起來(例如Paypal就把Paypa1等拼錯字的域名註冊起來以防使用者誤入釣魚網站)。—Ellery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14:47 (UTC)
那麼,維基都有很多錯別字。以及,維基媒體計劃的所有源碼全部可以在SVN中找到...-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5日 (日) 10:15 (UTC)
圖片副本在ptt點cc/9K3tptt點cc/T,ZA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5日 (日) 10:17 (UTC)

這種行為是否有濫用管理員權限之嫌呢?

Gzdavidwong在許多廣東地方條目添加了粵拼,那我想廣東是一個多元化多方言的省份,他在許多非廣州話城市添加粵拼多少是在促進廣東的多元化交流。也為了響應,更好的促進廣東的方言多元化交流,我也計劃在廣東的地方條目添加潮拼,誰知Gzdavidwong竟然在不少城市回退我的編輯,說這些城市非潮州話城市,不應該添加潮拼。當然,我這個人比較聽人的話,既然Gzdavidwong這樣說了,那我想,那也要繼續響應他的行為,廣東非廣州話的地方也同樣沒必要有粵拼及所謂的粵拼外語了,畢竟這是n年前的沙文主義產物,那我也在潮州話、客家話城市裡去掉粵拼,並多次在編輯上交流一番,或許是措辭方面並不能達到意願還是什麼。最終Gzdavidwong看起來不滿了,竟然最後打起官腔使出了所謂「提醒」,說我添加潮拼去除粵拼是「破壞行為」。那為什麼他添加粵評去掉潮拼就不是「破話行為」了呢?百思不得其解,請各位說說,編輯爭議下,管理員是否適當這樣說話呢?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03:55 (UTC)

管理員應該避嫌-HW (留言 - 貢獻) *DC9* 2011年6月20日 (一) 04:05 (UTC)
避什麽嫌?這是討論,HW小朋友。--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1:20 (UTC)
小朋友,這個管理員真在討論麼,可是在威脅哦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4:31 (UTC)
對中文地方名添加拼音是那條方針/指引了?我覺得維基百科又不是字典,對非外語名字提供拼音是頗為多此一舉的行為。--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04:34 (UTC)
把已使用將近幾百年的郵政式傳統譯名刪除,不知道是誰在破壞。我說過可以刪除粵拼、漢語拼音等方案,不代表你可以刪除傳統譯名。--瓜皮仔Canton 2011年6月20日 (一) 06:48 (UTC)
你不用揪住我刪除的時出現的一點小錯誤在大作文章。閣下的雙重標準真是好使,典型廣府沙文主義思維可別用在維基百科上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2:56 (UTC)

作為一個在廣州出生的潮州人,在這裡勸大家各退一步吧……潮拼粵拼兩個都刪了,這樣什麼爭議都沒有。--CHEM.is.TRY 2011年6月20日 (一) 11:27 (UTC)

我知道沒什麼好爭的,但是我向來不滿廣府沙文主義者的種種矮化廣東方言"侵略"廣東其他非廣州話方言區的種種行為。所以我才有樣學樣這樣做。不然我刪除掉粵拼的話,真擔心人家不知道又會安插啥罪名到我身上。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2:56 (UTC)
東北人圍觀之。保護自家文化可矣,受害者意識的根源--自卑大可不要。而且沙文主義者和別人給你安罪名這種話在維基可不好聽,說話心平氣和點不是難事,把別人說死對自己未必有利,先把理據拿好。--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1:20 (UTC)
我認為普通話拼音都應該刪掉的。--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12:34 (UTC)

本來懶得再跟你鬧,ok你喜歡就繼續啊。你的所謂「小錯誤」(還回退多次呢),難道就不算是破壞?有人像你這樣的回退的?還有我用了管理員權限了嗎?濫什麼權?你不知道警告模板誰都可以用的?真是一把好的縮骨遮呢。--瓜皮仔Canton 2011年6月21日 (二) 06:28 (UTC)

只有閣下才在鬧吧?閣下哪都說說除了這個條目,我都刪除了多少傳統譯名呢?還是閣下在造假添加了所謂的粵語外文名稱呢?這裡是維基百科,我看不懂你寫的後半段鳥語。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6:52 (UTC)
先拋開增加拼音對不對這件事。閣下怎麼不回應下,怎麼我刪除了粵拼閣下就要「警告呢」?而閣下刪除我的潮拼就不用警告呢?雙重標準很好使麼?這是一幅什麼嘴臉呢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6:55 (UTC)
是您刪了傳統譯名我才警告的,不是拼音;另外鳥語可引申指對方不是人,是動物,涉嫌人身攻擊。「鳥語」、「造假」(沒有真憑實據的情況下)這些奉勸閣下以後少說為妙。--瓜皮仔Canton 2011年6月21日 (二) 07:07 (UTC)
真佩服閣下的膽量及轉變,現在變成了我刪除粵語傳統譯名了,閣下不要忽略粵語兩字嘛,還有多說說我都刪除了多少所謂的「粵語傳統譯名」呢?。那閣下看過那本原版書嘛?在那本書的第幾頁,請閣下拿出證據來塞住我的嘴嘛。閣下這不就是在造假麼。當然我沒閣下的膽量造假氣魄,所以想請閣下求證下你所添加的粵語外文譯名多少是郵政式拼音呢?閣下應該糾結在這裡才對嘛?我刪除這些不實的,深究的話也沒什麼大礙,Meihsien是梅縣說是梅州是不對。再者鳥語「涉嫌人身攻擊」還望閣下另開一討論有理有據來論證出來,當然最好都能論證我的言語都涉嫌對閣下的「人身攻擊」這才更符合你的作風。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8:02 (UTC)

廣東話我不懂,不過瓜皮你也自重。縮骨遮看來不是什麽好詞,閉門思過去。--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0:00 (UTC)

閣下這個"法官"應該去好好警告他才對嘛,剛問了一些懂廣州話的朋友,說這詞極具攻擊性。作為一個管理員這樣人身攻擊一個普通的維基百科網友,並在對方看不懂的情況下以「鳥語」這樣的國人俗稱「廣州話」來說明,gzdavidwong還誣陷我用"鳥語"涉嫌人身攻擊。典型雙重標準,我決定彈劾這位管理員。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1:56 (UTC)
閣下某些懂「廣州話」的朋友是什麼文化程度啊,是外來務工人員上的廣州話速成學習班嗎?還「極具攻擊性」呢...怎麼我沒在Google找到此名詞的「攻擊」屬性啊?奇怪了,難道廣州人都不會用這詞?呵呵呵--瓜皮仔Canton 2011年6月21日 (二) 12:20 (UTC)

瓜皮仔莫要落井下石。--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2:39 (UTC)

公審管理員長夜無風涉嫌濫權的行為

  • 事件原委

從條目卡利南鑽石的歷史中可以看到,星光下的人無任何理由卻數度回退百楽兎有理由的編輯。星光下的人同時還將百楽兎提報為「破壞」。之後,儘管百楽兎提出了反駁,管理員長夜無風不但不回應,還單方面逕自將百楽兎以「解封後繼續編輯戰、移動戰等相同行為」的罪名封禁一個月。封禁期間,管理員長夜無風又完全無視百楽兎的申訴。

  • 濫權問題
  1. 星光下的人無任何理由卻數度回退百楽兎有理由的編輯,為何管理員長夜無風能判決百楽兎為「解封後繼續編輯戰、移動戰等相同行為」?
  2. 依管理員的職權,是否授權管理員長夜無風能無視用戶的反駁而逕自判決?
  3. 依管理員的職權,是否授權管理員長夜無風能無視用戶的申訴?

--百楽兎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09:54 (UTC)

  • (!)意見:經Google查證卡利南鑽石庫利南鑽石用更多,用戶百樂兔所言有理。星光下的人似乎多次改回庫利南鑽石,有編輯戰的嫌疑,請提交至破壞。--俠刀行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10:06 (UTC)
  • 百楽兎,我在你的用戶對話頁里也解釋過的了,我重新複製一遍上來吧:「我4月2日對你進行封禁一個月的處理,是因為你在4月1日21時至4月2日11時45分之間對「庫利南鑽石」執行了多於三次的回退編輯,這違反了「回退不過三原則」(簡稱3RR)。而如果你覺得你的移動或編輯是合適的,那麼你所做的應該是及時與對方進去溝通,你不應該以此為理由去違反3RR方針,因為對方的行為不是破壞,只是編輯爭議,不符合3RR中的「例外」情況。而對你執行一個月的封禁,是因為你已經是在短期內第二次對該條目進行了編輯戰和移動戰,上一次被封禁一周,很明顯完全不能使你冷靜,所以我認為執行時間更長的封禁是合適的。」至於你的申訴我未及時回應,我也已經在你的對話頁里進行了道歉。究其原因,是因為那段時間關於你的討論太多了,你的申訴也放在了多個地方,並且申訴的內容也不一樣,有我對你的封禁,也有別的管理員對你的封禁,我很容易看漏的。--長夜無風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11:46 (UTC)
  • (!)意見,長夜無風的確是有濫權的部分,就是他竟然對百樂兔解封,而事後證明,解禁只會讓百樂兔更愛擾亂維基百科…
  • (!)意見,權利是相對的,也是有限的。管理員會濫權,用戶也會逾越該有的權利,所以,在指責他人濫權之際,請自省自己的手段和態度是不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請先自重,別人也會尊重你。-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12:57 (UTC)
    • 同意cobrachen君,對於封禁百楽兎,我不同意是濫權;但對於用戶以犯3RR來糾正,我不贊同,因只涉及名稱爭議,沒有明顯嚴重的破壞,應在WP:RM或向管理員通報。--Gakmo (留言) 2011年6月1日 (三) 15:37 (UTC)
你沒有辦法證明你是對的之前,自然不需要別人提出你是錯誤的說法。無法驗證的說法,自然是不需要進一步的反駁。-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3日 (五) 13:57 (UTC)
這個邏輯該怎麼批評呢?只能說原來你認為被指控的人要自證無罪,我很驚訝。然後依你的邏輯我應該可以胡說八道指控你如何如何,你便要出面自證清白。這遊戲好像會滿好玩的。--百楽兎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08:27 (UTC)
回過頭來說,所有抗辯管理員非要等一一釐清才可以封禁的話,我只要準備好一堆歪理,就可以慢慢耗下去了。--Reke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2:57 (UTC)
  1. 我的申訴都透過封禁申訴郵件列表,申訴內容也相同,何以你說我的申訴放在不同地方、申訴內容也不同?
  2. 星光下的人無任何理由卻數度回退,更從未參與過該條目名的討論,何以你認定為編輯爭議而非破壞?我回退此種無理由的回退行為為什麼你卻定義為編輯戰、回退戰?在你封禁前我已強調過對方是無理由的回退,在我看起來你的定義標準似乎因人而異,請說明。--百楽兎 (留言) 2011年6月2日 (四) 07:34 (UTC)
濫用權利,糟蹋社群善意的用戶,不僅僅要防止,而且要鼓勵社群一起正視與譴責。-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3日 (五) 00:36 (UTC)
(-)反對,與百楽兎前輩一起聲討管理員濫用權力,為所有用戶爭取平等的編輯與發言權,是出至內心的對社群表達善意,為何需譴責?社群長期對人不對事因反對而反對等諸多陋習,應該也是到了該全盤改善的時候。--立志向維基模範生百樂兔前輩學習 (留言) 2011年6月3日 (五) 11:15 (UTC)
自身濫用權限,沒有自省,又有何立場檢討別人是否濫權。事情是人做出來,既然要檢討別人,同樣的,自身也會有被別人提出檢視的可能,其他用戶也有這樣的立場,反而是糟蹋社群善意的行為,更是喪失自身所謂正當性的立場,更不要說檢討別人了。你有表達反對的權利,但是別人也可以忽視對社群無謂的干擾。-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3日 (五) 13:51 (UTC)
身為一個資深用戶,一個普通用戶不應該撰寫侵權內容,不應當為反3RR等規定,是認為不是權限?不需要遵守?你要檢討他人濫權,那你的部分呢?-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1:13 (UTC)
(:)回應:我從沒寫過侵權內容,你認錯人了。--百楽兎 2011年6月7日 (二) 08:04 (UTC)
  • (!)意見,當初他好心對你解除封禁,沒想到你非但不檢討自已的所作所為,到處興風作浪,最後還還反咬長夜無風一口,會不會太忘恩負義了?
解封你不是因為你沒錯,而是認為你被封禁的時間不需要那麼長,這個解封可不代表你沒以犯錯違規。你總是說別人有錯,但是無法接受你也會犯錯的事實。如此行徑,何來立場說任何人非法?你說別人無臉,請問你呢?犯錯還要到處鬧,你真的以為整個社群不會對你產生共識?-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5日 (日) 14:07 (UTC)
  • 再者,你口口聲聲認為管理員濫權,侵犯你的權益,那麼我請問你,那些以你的名義在干擾設社群討論的用戶,無論是不是你的魁儡,或者和你有沒有任何關係,他們肆無忌憚的作為,對其他用戶權益的侵犯,對社群溝通的干擾與困擾,都沒有見到你表示任何意見。那麼,這些帳都得要算在你的頭上之際,你濫用社群善意的侵害行為,你要怎麼負責?
尊重是相對的,你沒有付出起碼的尊重,那麼,社群也不需要繼續對你保有善意,或者是讓你有繼續活動的必要。-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5日 (日) 14:34 (UTC)
你清醒點吧,解封我是因為他們沒有證據證明他們認為那些IP是我的指控。
他人採用激烈的手段聲援我,我為什麼要表示意見?我在幕後指揮了嗎?他們怎麼做是他們的自由,我無權干涉。不然我找一群黑衣人,假冒支持你並在維基百科上大鬧一場,你要不要負責?
我要的只是合理的解釋,解釋為什麼管理權限是如此操作,這種基本的要求我一點都不覺得過份。
若社群要針對我做所謂的「共識」,那就去做啊。多數暴力不就是這麼來的?我一向就事論事,在理論理,怕啥?--百楽兎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08:27 (UTC)
喔,你真的以為你在任何角度上都以為出發嗎?是以理來論理嗎?理,不只是你使用,承認的理,也包括其他人更廣泛接受與認知的理,也包含以理性的態度來陳述你所謂的理。回顧你這一年來的發言和作為,你所掌握的裡又是在哪裡?
我能了解你的一些表現背後隱含的意義,但是,當你三番兩次的以同樣的手法和過程,甚至連事情發生,爭議的產生過程到最後的結果都是那麼一成不變的時候,你所謂的理,也早已經失去理性的象徵。
你所抗議的事實,會在你的手段下變成難以讓社群認可的激烈行為,各中的意義,只有你透過思考才能了解了。
你想要假冒任何用戶找人來鬧都請便,那剛好坐實你並不是站在的角度來陳述你的理念。而你現在表態的方式,所表現出對於你應該負責任的態度上,與你現在堅持的理念有極大的差異,也可以說,你的權益不能受損,但是因此傷害到其他人並無所謂。那麼,這樣的充滿以自我為出發點,而不考慮到其他人,頗讓人失望。-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1:09 (UTC)
(:)回應:理,當然非我個人認定即可,不然我直接宣判就是,現在還需要問誰給個合理的解釋呢?
假冒云云的前提是我要認同你的邏輯,明白吧?
你要求我沒有能力也沒有權力去做的事,你的失望乃事之必然,這要怪你還是怪我呢?--百楽兎 2011年6月7日 (二) 08:04 (UTC)
(!)意見:建議百樂兔君將事件原委補充您後來被長夜無風的解禁的事實,以利社群對「公審」的判讀。除此,因為這段時間將您封禁,或者可以擁有「解封」職權,或者卻忽視您申訴的維基管理行政員不只長夜無風,也建議百樂兔君順道將這些人一起提名納入公審名單,以免您遭「挑軟柿子」吃的質疑。--Winertai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04:11 (UTC)
(!)意見,不知什麼時候要公審百樂兔,像這種惡名昭彰的維基人,早就該被公審了。
(:)回應:管理員User:長夜無風的解封是針對管理員User:T.A 白河的錯誤獨斷。目前維基百科管理員通常各自為政,User:長夜無風的判決其他管理員不必要負連帶責任,當然也就無責可究。我現在就在請User:長夜無風解釋為什麼當時做那種判決。管理員User:T.A 白河錯誤又獨斷的責任當然改日也會追究。--百楽兎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08:27 (UTC)
主犯不追,追從犯;而且還可能是個未遂犯,是有點奇怪。況且據我所知,所以管理員應該都有解封您的職權,我個人認為如果要追究,應該是有權解封卻不解封的其他70位管理員,而不是執行解封的長夜無風。所以我還是覺得「先」所謂公審長夜無風是過了點。--Winertai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3:08 (UTC)
(:)回應:現在我所提的質疑都是管理員User:長夜無風個人的行為,和其他管理員毫無瓜葛。事情是他一個人做的,哪還來什麼從犯、未遂之論。--百楽兎 2011年6月7日 (二) 08:04 (UTC)
(:)回應:尊重您的看法,不過個人還是以為您應該要找的是將您永久封禁的人,而不是解封您的人。不管您怎解釋,這種反控解封者的事實是擺在眼前的。--Winertai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11:48 (UTC)

一路走來,百樂兔在許多議題上的確觸及許多中文維基在運作或者是管理上的問題,這些都不應該被忽視,反而是社群需要去釐清和追究的。可是,在條目的編輯理念上,看到的百樂兔是另外一個走向,而這個走向是以負面的表態居多,其代以激烈的震盪來凸顯所謂的問題所在。然而,無論提出的問題是不是真的那麼嚴重,那麼廣於被接受或者是一種次文化的形成,在條目編輯上,百樂兔可以選擇更好的路徑去解釋他的理,並且找到更多理念相同的用戶去改變現狀,只是現實的發展令人感到惋惜。-cobrachen (留言) 2011年6月6日 (一) 11:26 (UTC)

剛好作為過路人看到這件事情。我認為百楽兎說現在在維基百科管理員通常各自為政;儘管今次百楽兎、長夜無風、T.A 白河能將事處理完成,將來難免會再次發生同類事件。我只覺得現在新人多,所組成的社群是否會能至少從百楽兎、長夜無風、T.A 白河等三位「老手」的角度處理爭議呢?如果說「現實的發展令人感到惋惜」,其實更重要的事情是向新人傳達「老手」的看法;換句話說就是傳承。舉例,我早前向行政員和很活躍的維基百科「老手」替一個議題詢問,得到的就只有winertai、Edouardlicn、wing、木木等四人的答覆;請問是否可以說對新人的不理會而間接做成社群次文化,而當這種次文化社群所達成的共識與老手的想法不同的時候,老手在出來說次文化是如何如何的錯;這樣的處理也是令人感到惋惜吧。為什麼不可以老手未雨綢繆地做些事情呢?-- Mountainninja (留言) 2011年6月7日 (二) 05:49 (UTC)
  • 看來一如他的一貫作風,管理員User:長夜無風不想或不覺得他需要為他的行為做解釋。如果一個管理員可以無視用戶的辯駁,單方面逕行判決,那麼,給這種管理員一個公開審理、解釋說明的場地似乎太友善了。也許我該學學他,直接判決他濫權;而且還是他自己放棄解釋說明的權力,情理都算勉勉強強(笑)。--百楽兎 2011年6月8日 (三) 07:24 (UTC)

(!)意見,請不要使用「公審」一詞,這是文化大革命時期的詞彙。—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Crazysoft對話貢獻)於2011年6月9日 (四) 23:44加入。

(:)回應:我的理解是「公審=公開審理」。--百楽兎 2011年6月10日 (五) 05:35 (UTC)

(!)意見,雖然個人對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的處理方式多有不認同,雖然情感方面也傾向於百樂兔。但這次仔細閱覽相關的檔案,不是贊同百樂兔的「公審」,我們應對事不對人應從程序方面入手,諸如如何預防管理員逾權的程序等。只能說維基百科的有些程序是比較機械,過去我這個一直自認為自己是新手的人也曾反了回退三原則,並為之發火。認為回退三原則這個程序應該有所改動,對於初犯者(前兩三次)管理員應是有提醒並指導其往編輯協調這樣的程序發展。我更發火的是有些破壞者利用維基百科的漏洞,硬是將我所編輯的潮陽區這個條目摘除優良條目。但氣歸氣,這些機械的程序不改進,還得繼續受氣。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12日 (日) 04:27 (UTC)

考慮百楽兎的封禁記錄以及習慣不用編輯摘要,看了上述所言,強烈(-)反對百楽兎在此對長夜無風的指控,看似顯無正當理由。解封百楽兎卻被如此指控,長夜無風,我在此支持你!--Jusjih (留言) 2011年6月19日 (日) 17:37 (UTC)

再次請管理員長夜無風回應

  1. 我的申訴都透過封禁申訴郵件列表,申訴內容也相同,何以你說我的申訴放在不同地方、申訴內容也不同?
  2. 星光下的人無任何理由卻數度回退,更從未參與過該條目名的討論,何以你認定為編輯爭議而非破壞?我回退此種無理由的回退行為為什麼你卻定義為編輯戰、回退戰?在你封禁前我已強調過對方是無理由的回退,在我看起來你的定義標準似乎因人而異,請說明。--百楽兎 2011年6月14日 (二) 06:26 (UTC)
  • (:)回應:關於你提到的第一個問題,我已就未及時回應你的申訴道歉過了,我不想再翻查冗長的歷史頁面來回應你提到的一些細節,因為縱使我及時回應你的申訴,我也只會告訴你相同的封禁理由。關於你提到的第二個問題,你可以看看「維基百科:破壞」方針頁里的「持續編輯戰或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一節的內容,當中說到「一些用戶不能同別人達成共識,甚至不顧其他所有人的反對頑固地進行編輯,在一般情況下這屬於編輯爭議,並非破壞,請參考Wikipedia:爭議的解決。但若用戶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或在極端情況下持續進行編輯戰,也屬於破壞。」也就是說,哪怕星光下的人真得是不顧其他所有人的反對頑固地進行編輯,那麼一般情況下也只屬於編輯爭議,而並非破壞。因為他又沒有違反3RR,又沒有動用機器人、動用傀儡等極端情況,所以我不可能去判定他為破壞,只能夠判定他為編輯爭議。--長夜無風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4:13 (UTC)

彈劾管理員Gzdavidwong

1.作為管理員用廣州話"縮骨遮"這樣的詞語攻擊維基百科的網友(先撇開這詞是否是攻擊性詞彙,作為一個管理員用方言來跟與維基百科網友交流,態度首先就帶著不尊重)。在對方看不懂這句詞語而提醒他不要用"鳥語"後,gzdavidwong卻指責對方用"鳥語"一詞涉嫌人身攻擊,先擺對方一道。接著user:zhxy 519這用戶跑來"警告"我指我用"鳥語"一詞是"人身攻擊"。先撇開zhxy 519是否為其派系班馬採用雙重標準的警告,也撇開管理員gzdavidwong人身攻擊網友的事,來說說"鳥語"一詞是否涉嫌人身攻擊,大陸人對廣州話的俗稱有時是用"鳥語"來代替,這個詞彙常見於報刊媒體。即使廣州當地的報紙廣州日報也這樣說,可以大概看這篇報道。對方況且對涉嫌"人身攻擊"的詞彙這麼大做文章了,是否對涉嫌真正人身攻擊的詞彙也採用同樣標準?

2.作為管理員用濫用權限之嫌。Gzdavidwong在廣東這樣一個多族群多元化的省份的地方條目添加了粵拼,為了響應,我也計劃在廣東的地方條目添加潮拼,誰知Gzdavidwong竟然在不少城市回退我的編輯,說這些城市非潮州話城市,不應該添加潮拼。那按照gzdavidwong的邏輯,廣東非廣州話的地方也同樣沒必要有粵拼及所謂的粵拼外語了,那我也在潮州話、客家話城市裡去掉粵拼,並多次在編輯上交流一番,最終並無達到一致。我在刪了梅州的郵政拼音的時候,Gzdavidwong看起來並不是對著編輯爭議來入手,竟然最後打起官腔使出了所謂「提醒」,說我刪除除拼音意外的內容是「破壞行為」。且撇開梅州的郵政拼音是不是Meihsien不說,且撇開gzdavidwong所添加的內容是否涉嫌造假,那為什麼他添加粵拼去掉潮拼就不是「破話行為」了呢?這是否涉嫌在編輯爭議中濫用權限之嫌?且他明顯違反了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這樣方針,在廣東以粵語為中心。

3.作為管理員更需嚴以律己,行為更應比普通維基百科用戶端正。但gzdavidwong涉嫌造假(如果他不是一個管理員,我是不會用這個詞彙來形容),在其所添加的引用資料里,gzdadidwong可能並無看到《1947年廣東政區及郵政式廣東地名一覽》這樣一本書或是文章,但他在引用資料的時候卻是直接引用上。且Hoyun從所引用的資料名字來看更應該是郵政式,而非粵語外文名稱。這在學術上很不規範,雖然這樣的規範不能苛求在維基百科用戶,但作為管理員這種行為這種行為很難讓人容忍。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2:52 (UTC)

首先你提到的事情與作為管理員的權限是無關的(就算真的要封禁Polar1,基於避嫌是不會由Gzdavidwong宣判的),不過我必需說雙方討論時的用字上都不太善意,所以應當算編輯及討論爭議,希望Polar1和Gzdavidwong互相道歉了事。至於中文名的拼音,普通話、全部廣東話一併刪掉算了。--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3:05 (UTC)

(:)回應:首先繼續普及一下廣東話除了香港及一些廣府人的有強大的地域中心觀念外,廣東其他地方的人多不認同廣東話這個詞彙。管理員人身攻擊網友不僅僅是道歉了事,且其涉嫌造假。 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3:35 (UTC)

我說的廣東話是包含全部廣東地區方言,無只限定香港話與廣州話的意思,其實我應該說得更仔細一點是所有漢族方言(dialect)拼音,除非屬於偏門發音例如費(音「臂」)否則都沒有收錄價值。--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3:44 (UTC)

(:)回應:閣下說得在理,這點認同。經過閣下的教導,我也認同刪除所有拼音。

澄清一點,並非只有鳥語一詞欠妥。--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3:15 (UTC)

(:)回應:閣下認為其涉嫌"造假"是人身攻擊嘛?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3:35 (UTC)

返回上面,你恐怕不是一開始就說「涉嫌"造假"」。--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3:40 (UTC)

(:)回應:他的這位隊友在玩文字遊戲嗎?他如果沒造假的話,我可以公開為其道歉的。他拿點證據說說都是在該資料第幾頁不難的。再者說某人造假造假,如果不對的話,可不是人身攻擊,而是污衊了哦。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3:50 (UTC)

你要是說話和氣一點,單純請他提證據,豈不會相安無事?你說人造假,和指控何異?指控方沒有證據都不能隨便說罪名,何況維基。至於污衊和人身攻擊在維基無異,這個隨便。--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4:01 (UTC)

(:)回應:其實我已經不理你了。就跟我之前跟你說的,要懂得就事論事而不是黨同伐異的作風,即使pose擺得再多,如果做不到言行一致,是政僚的表現,更何況你許多雙重標準呢。他的這位隊友,在你「警告」我別「人身攻擊」的時候,是否是"指控"呢?且按照你的邏輯來說,你的證據應該是找出你的隊友沒造假,"鳥語"是個人身攻擊詞彙才來"指控"我才對嗎。再者你都覺得"縮骨遮"是不好的詞彙,怎麼你沒採用同樣標準警告你的隊友別「人身攻擊」呢。當然各位想看我跟zhxy 519的談話,可以看這裡,就不占用這裡了來歪樓。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4:14 (UTC)

如果你認為人身攻擊是指控的時候,那麼你所說的「鳥語」「沙文主義者」恰是證據。我的邏輯就是當你沒有證據指控時就好好講話,別說得那麼那難聽。你對我說了什麽?你怎麼只拿出自己的討論頁呢?我的討論頁上面你還在講難聽話。至於瓜皮仔我當然警告了他。--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4:42 (UTC)

(:)回應:原來已經「警告」了啊,這點值得表揚下,雖然遲了些,雖然還是在我的敦促下。繼續看你的表演,在你的talk跟我的talk下,我的語言都基本是copy一份的,怎麼在我的talk的話就不「難聽」了呢?到你那邊的talk就變得「難聽」了……這點實在不解,難道是淮北為橘的緣故?還有究竟我說人家"鳥語"在前,還是你的隊友用廣州方言說"縮骨遮"在前呢?最後非廣府人大多在喊廣府沙文主義呢,很難聽麼?如果閣下覺得這話難聽,那也沒法,不過提醒閣下既然懂得好好說話,可別拿起石頭砸自己大腿,以後看到"沙文主義"要好好說話,可別以下就說人家什麼自卑者的什麼受害來的。不然可能一些高喊"北方沙文主義"的廣府人也會以為說他們,特別是在編輯方言保護2010年廣州撐粵語行動這些相關條目時。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5:07 (UTC)

你自己在別人討論頁寫的小標題請勿無視。不妨看看,是誰第一個說沙文主義和扣罪名的?--Zhxy 519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5:39 (UTC)
先撇開這,又撇開那,哈哈哈。如果縮骨遮是公認的攻擊詞彙,難道其他人不會有意見?縮骨遮的意思是形容一個人能屈能伸,作為名詞就是可伸縮傘的一種。埋(買)單、搞掂(定)、的士、巴士這些粵語詞彙,現在不也是通行全國?您的意思就是全國人民都在說鳥語?還有縮骨遮我有說過是您嗎?哈哈哈。--瓜皮仔Canton 2011年6月23日 (四) 04:05 (UTC)
該管理員不僅僅是人身攻擊普通網友、造假資料的問題了,現在還在不斷挑釁普通網友。天地一沙鷗,人間任我行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13:06 (UTC)
瓜皮仔你的回覆對事態完全沒有幫助,反而只會令其惡化。如果一個字詞、一句消極的話對尋求共識沒有幫助的話就不應該說出口,不管那是否帶有直接的攻擊性。這裡不是你們辯論什麼字眼有沒有攻擊性或「不要對號入座」的場地,只要是立眼讓人不悅就是不恰當。-- 同舟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04:2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