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討論:鐵路車輛 (按種類)
外觀
現在的分類方法似以日語英語的對應頁面為準,與中文地區的分類習慣有所不同,建議依據中文地區的習慣分類。 首先總類目應稱作鐵路機車車輛,這主要是大陸地區的叫法,似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其次鐵路機車車輛可分為鐵路機車與鐵路車輛。其中鐵路機車可分為蒸汽機車、內燃機車和電力機車,鐵路車輛可分為鐵路客車與鐵路貨車。客車與貨車分別依據款型與用途再分,如硬座車、軟臥車、敞車、平車等。 另外依照大陸地區的分法,動車組應獨立於機車和車輛另分一類。至於台灣地區似乎沒有此種稱法,而分別有電聯車和柴聯車的稱法。其實大陸的動車組以電聯車為主,但其含義不限於電聯車與柴聯車的總和,某些固定編組的動力集中式列車也被稱作動車組,如北京西直門至八達嶺間的長城和諧號,為頭尾兩台內燃機車牽引的固定編組列車。 如果認為此種分類頗顯繁複,亦可簡化為總類目為鐵路車輛,子類別包括蒸汽機車、內燃機車、電力機車、鐵路客車、鐵路貨車、電聯車、柴聯車等。但此分法會造成鐵路機車車輛、鐵路機車和鐵路車輛在分類時的歧義,故不建議採納。 以上是一點個人意見,歡迎討論。以下是個人整理的一點名稱對照關係,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