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情緒勒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情緒勒索(英語:Emotional blackmail,亦可稱「FOG」),是一個由心理治療學家蘇珊·福沃德(Susan Forward)發揚的詞彙,意指一種在關係中不願意為自己的負面情绪負責,並企圖以威脅利誘控制他人的行為模式[1][2];它同時也是一個理論,主張恐懼(Fear)、義務(Obligation)、罪惡感(Guilt)〈取其英語首字母縮寫為「FOG」,同時有「如迷霧(fog)般」之雙關語意),是介於控制者與被控制者互動戲碼(play)中,主要的「人際溝通動態」(transactional dynamics)[3]。理解這些動態(dynamics),對於嘗試要從他人的掌控行為(controlling behavior)跳脫出來的人是有用的,同時也有助於克制他們自己為他人做一些令自己不舒服、非己所願、麻煩沉重的、甚至自我犧牲的事物的強迫感[1]。分析心理學創始人卡尔·荣格則用心理陰影(shadow)的概念指出了這種情緒不舒服的根源其實來自當事人內在的陰影[1]

概述

[编辑]

潛在被勒索者

[编辑]
  • 過度在乎別人感受者
  • 習慣自我懷疑者
  • 無法拒絕不合理要求者
  • 渴求他人肯定者
  • 有自殺的傾向
  • 貶低自己者

道德綁架

[编辑]

道德是一種無明確規範的行為準則,道德綁架指的是在無明確規範的行為準則下,利用道德,令其他人行為上或想法上受到影響,做出違反自主意識的作為。例如年老乘客以「敬老」為由,要求年輕的乘客讓座。或者,年長家人向年輕家人預告會作出一些激烈行為,使年輕家人關心他們。

被勒索者

[编辑]
  • 害怕關係會結束、害怕被討厭、總是覺得自己要做點什麼,才不會被淘汰或丟掉,所以會以他人的需要為第一,然後把自己壓得扁扁的。這種「把自尊建立在他人身上」的人,心理學家 Knee 等人[2]稱之為「關係依存型自尊英语Relationship-contingent self-esteem」(relational contingent self-esteem)者,會為愛、為工作、為重要的人變得患得患失,其中根據網路調查顯示,來自家人親戚間的話語為最大宗[3]。他們擔心的後果經常不會發生,卻因為一次又一次的犧牲,把自己困在那個恐懼的迷霧當中。

作用

[编辑]

一些處於較弱勢的人士(如長者),可以透過情緒勒索使他人將注意力轉移到他們身上。[4]

參見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1. ^ Storm.mg. 你我都有的「情緒陰影」!了解它,才能不被情緒牽著鼻子走,擺脫情緒化的心魔-風傳媒. [2018-02-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9) (中文(臺灣)). 
  2. ^ Knee, C. Raymond; Canevello, Amy; Bush, Amber L.; Cook, Astrid. Relationship-contingent self-esteem and the ups and downs of romantic relationship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608–627. [2017-06-16]. doi:10.1037/0022-3514.95.3.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16). 
  3. ^ Lab社群實驗室, Social. 「我都是為了你好!」 這些情緒勒索語錄讓人好窒息. Social Lab社群實驗室. 2022-01-19 [2023-0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3) (中文(臺灣)). 
  4. ^ (代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發稿) 香港晚年抑鬱意識及態度社區調查2018 - 新聞稿 - 傳媒 - 香港大學. www.hku.hk. [2022-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4)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