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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学校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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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学校旧址
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初定单位
地址重庆市市中区人民路121号
时代1925年
编号3
认定时间1987年1月23日
中法学校旧址
第二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 (地级市级)
地址重庆市市中区人民路121号
时代1925年
编号3
认定时间1992年3月19日
中法学校旧址
第二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 (直辖市级)
地址人民路121号
时代1925年
编号123
认定时间2009年12月15日

中法学校旧址位于重庆市市中区人民路121号,现为大溪沟派出所,文物遗址年代为1925年,1987年1月23日列为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初定名单[1]。1992年3月19日列为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2009年12月15日列为第二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3][4]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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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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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重办发〔1987〕16号,1987年1月23日
  2. ^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重府发〔1992〕52号
  3.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09)118号,2009年12月15日
  4. ^ 中法学校旧址,2020年8月23日,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