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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膠濟鐵路列車相撞事故

座標36°41′35″N 117°47′14″E / 36.693165°N 117.787124°E / 36.693165; 117.78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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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膠濟鐵路特別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地點
濟南
淄博
青州市
濰坊
高密
膠州
藍村
青島
事故地點
地圖
詳情
日期2008年4月28日,04:38
地點 中國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王村鎮
座標36°41′35″N 117°47′14″E / 36.693165°N 117.787124°E / 36.693165; 117.787124
路線膠濟線
起因超速、濟南局調度命令管理混亂
統計
列車T195次,5034次
乘客超過2000
死亡72
受傷416
損失上、下行中斷行車21小時22分

「4·28」膠濟鐵路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在2008年4月28日發生在中國山東省淄博市王村站附近的兩輛列車相撞事故,72死416傷。因發生在北京奧運聖火傳遞期間,引起了國內外關注。

這是中國鐵路事故自1997年湖南榮家灣列車相撞以來最嚴重的中國列車相撞事故。

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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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8日凌晨4時38分,由北京開往青島T195次旅客列車運行至濟南鐵路局管內膠濟下行線王村周村東間290公里800米處(處位編號K289+610),因超速,機後9至17位車輛出軌,並侵入上行線。過3分鐘後,由煙臺開往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車運行至上述路段,與侵入限界的T195次列車第15、17位間發生相撞,造成5034次列車機車及機後1至5位車輛脫軌。[1] 事故造成至少72人死亡,416人受傷[2] (其中重傷70人,受傷旅客中有4名法國籍旅客[3] ),中斷膠濟線上下行行車21小時22分,構成鐵路交通特別重大事故。由於鐵路運行中斷,濟南、青島都出現了大批旅客被滯留的情況。膠濟鐵路於2008年4月29日凌晨2時16分恢復運行。[4]

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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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山東省委書記姜異康、省長姜大明等也趕赴事故現場。淄博市啟動34所救護站,130輛救護車,700多醫護人員進行搶救。[5]

差別醫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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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中受傷的4名法籍人士,已在事發後被緊急轉入中國最好的醫院之一的北京協和醫院治療。北京協和醫院組織了包括營養科、醫療心理科等幾乎所有科室的專家為患者進行大會診,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副部長劉謙親自前去看望並送上鮮花,並承諾將全力為其提供最好的治療。受傷的4名法籍人士除1人重傷外均為輕傷,而更多受傷更為嚴重的中國籍旅客則是在當地條件相對簡陋的醫院裡接受治療。部份大陸民眾對於政府對外籍人士提供超國民待遇表示不滿。[6]

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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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泄露的鐵路局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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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一天後(4月29日),某專業鐵路網上社區披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對「初步原因分析」的電報[7]此「泄漏電報全文」未在官方媒體披露,但《南方都市報》的報導引用了相同名稱的電報,摘錄的內文字句亦一模一樣,該電報全文應該屬實。[8]電報如下:

  1. 濟南局對施工文件、調度命令管理混亂,用文件代替臨時限速命令極不嚴肅。濟南局《關於實行膠濟線施工調整列車運行圖的通知》,即154號文件,23日印發,距實施的時間28日0時僅有4天。如此重要的文件,卻在局網上發布,對外局及相關單位以普通信件的方式車遞,而且把北京機務段作為了抄送單位。文件發布後在沒有確認有關單位是否接到的情況下,4月26日又發布了4158號調度命令,取消了多處限速命令,其中包括王村周村東間便線限速的4240號調度命令(154號文件對該地段限速80km/h的條件並未取消),導致各相關單位在沒有收到154號文件的情況下,根據4158號命令,盲目修改了運器數據,取消了限速條件。
  2. 濟南局列車調度員在接到2245次機車反映現場臨時限速與運行監控器數據不符時,濟南局於4月28日4時02分補發了k293+780--k290+784處限速80km/h的4444號調度命令,但該命令沒有發給T195次機車乘務員,漏發了調度命令。
  3. 王村站值班員對4444號臨時限速命令沒有與T195次司機進行確認,也未認真執行車機聯控。

同時,北京局在沒有接到154號文件、也未確認限速條件的情況下,就盲目修改運器芯片;機車乘務員沒有認真瞭望,失去了防止事故的最後時機。[7]

國務院調查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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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示意圖

事故發生後,國家安監總局局長王君擔任國務院「4·28」膠濟鐵路特大交通安全事故調查組(國務院調查組)組長[9]。4月29日新華社報導其初步結論,直接原因是T195次列車超速行駛。

事發地點是一條為了修建膠濟客運專線而修建的臨時便線上的一個彎度較大的拐彎。該處限速為80km/h,而當時T195次的速度則達到了131km/h。當T195次高速過彎時,機車後面的第9至17位車輛由於離心力過大而脫軌,被甩到了外側的上行線路上。而此時5034次恰好經過,由於距離太近未能及時停車,從而導致機車與T195次車輛發生碰撞,第1至5位車輛脫軌傾覆。

據報道,一般機車在行駛時,都需要一張含有調度命令的IC卡,該卡內部存儲有地點限速等運行數據。若機車運行速度超過IC卡內記錄的該地區限速,則系統自動發出減速指令。濟南鐵路局4月23日曾印發了《關於實行膠濟線施工調整列車運行圖的通知》,其中含對該路段限速80km的內容。但在4月26日,該局又發布了一個調度命令,取消了多處限速命令,其中包括事故發生段。各相關單位根據4月26日的調度命令,修改了運行監控器數據,取消了限速條件。4月28日4時02分濟南局補發了該段限速每小時80km的調度命令,但該命令沒有發給T195次列車。王村站值班員和機車司機也沒有盡到車機聯控和認真瞭望的責任,從而導致事故的發生。[10]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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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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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事故造成鐵路旅客人身傷亡和自帶行李損失的,鐵路運輸企業對每名鐵路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15萬元,對每名鐵路旅客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2,000元。火車票亦含有最高賠償額度2萬元的保險。所以旅客可獲得的賠償共計人民幣17.2萬元[11][12]。也有消息稱遇難者可獲得20萬元的賠償,傷者未定。此消息未得到官方證實。

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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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鐵路局局長陳功、黨委書記柴鐵民、常務副局長郭吉光被免去職務,接受審查[1]。2009年5月26日,國務院對此次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作出批覆,共37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追究。濟南鐵路局常務副局長、局黨委常委郭吉光等6名事故責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外31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處分,給予時任濟南鐵路局局長陳功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時任濟局黨委書記柴鐵民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鐵道部雖然沒有高級官員因引咎辭職或被勒令辭職,但是時任鐵道部副部長胡亞東因此被處以行政記大過處分,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被處以行政記過處分。[13]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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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7日,造成此次事故的六名相關責任人,在濟南鐵路運輸法院受審。6名被告中郭吉光為原濟南鐵路局主管運輸的副局長,其他5名被告分別為2名調度員、1名車站值班員、1名車站助理值班員和1名火車司機。

2009年12月3日法院宣判:原北京機務段機車司機李振江、原王村站助理值班員崔和光、原王村站值班員張法勝、原濟南鐵路局調度所列車調度員蒲曉軍、原濟南鐵路局調度所施工調度員鄭日成、原濟南鐵路局副局長郭吉光身為鐵路職工,違反鐵路規章制度,導致發生特別重大交通事故,後果特別嚴重,均構成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判處李振江有期徒刑4年6個月;判處崔和光有期徒刑4年;判處張法勝有期徒刑3年6個月;判處蒲曉軍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判處鄭日成有期徒刑3年;判處郭吉光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14]

媒體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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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國金融時報認為,該起事故暴露出中國的鐵路系統亟需升級,但是資金不足是其面臨的主要問題。
  • 新華社認為該事故的發生是「基層安全意識薄弱,現場管理存在嚴重漏洞,安全生產責任沒有得到真正落實」導致的。[10]

列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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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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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9G-0182號機車在事發時未脫軌,截至2016年8月仍在運用

T195次是新型空調特快旅客列車,乘務隸屬於濟南鐵路局青島客運段,是六列「帆船之都·青島」奧運宣傳列車之一,並註冊了「海之情」服務類商標。事發時該車由北京鐵路局北京機務段所屬的韶山9型0182號電力機車牽引。

T195次北京站發車時間為22:50,終到青島四方站時間為次日07:24,到達淄博站的時間為次日04:19。事故發生時列車已至少晚點20分鐘。

T195次採用25K車底,全車編組17輛,車底隸屬濟南鐵路局濟南車輛段青島運用車間,事故後至少有9輛報廢[15][16]。編組為:

編組 1 2-6 7 8 9 10-16 17
車型 KD
空調發電車
YZ
硬座車
CA
餐車
RW
軟臥車
YW
硬臥車
XL
行李車
事故情況 未脫軌 脫軌

2008年8月1日起,T195/196次列車正式停運。

50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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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4次是一列由煙臺開往徐州的普通旅客快車,乘務隸屬於上海鐵路局南京客運段[來源請求]徐州客運車間[17]。車底採用22B混25B車底,全車編組19輛,隸屬上海鐵路局合肥車輛段徐州運用車間,與金華西——煙臺2584/2581、2582/3次列車套跑。事故後有5輛客車報廢。

5034次煙臺站發車時間為21:50,終到徐州站時間為次日09:48,到達淄博站的時間為次日03:52。事發時該車晚點約10—15分鐘。

出事時5034次由東風11型內燃機車(DF11)牽引,機車編號為DF11-0400,原隸屬濟南鐵路局濟南機務段,事故後報廢。 [18]

類似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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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肇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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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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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林紅梅,齊中熙. 铁道部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 刘志军通报"4·28"事故. 新華網. 2008-04-29 [2008-04-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5-02). 
  2. ^ 新華社. 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确认遇难者72人. 新華網. 2008-05-03 [2008-05-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5-05). 
  3. ^ 新華社. 胶济铁路事故死亡人数增至70人 伤者升至416人. 新華網. 2008-04-28 [2008-04-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5-01). 
  4. ^ 新華社. 快讯:胶济铁路正式恢复通车. 新華網. 2008-04-29 [2008-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5-02). 
  5. ^ 新華社. 700余名医护人员参与列车相撞事故抢救工作. 新華網. 2008-04-28 [2008-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5-01). 
  6. ^ 周婷玉. 卫生部副部长刘谦看望胶济铁路事故中受伤法国旅客. 新華網. 2008-05-01 [2008-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5-02). 
  7. ^ 7.0 7.1 济南局胶济线“4.28”特别重大事故概况及初步原因分析. 海子鐵路網. 2008-04-29 [2008-04-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03). 
  8. ^ 胶济铁路劫难背后:一个多月3次提速 管理混乱. 搜狐新聞. 2008-05-04 [2020-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4-01). 原刊於《南方都市報》.
  9. ^ 中國中央電視台. 国务院胶济铁路事故调查组成立 王君任组长. 央視網. 2008-04-29 [2008-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7-20). 
  10. ^ 10.0 10.1 新華社. 不该发生的事故--"4·28"列车相撞事故原因追踪. 新華網. 2008-04-29 [2008-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5-02). 
  1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8-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3-19). 
  12. ^ 濟南時報. 山东火车相撞事故伤亡旅客可获多少赔偿引关注. 新浪網. 2008-05-01 [2008-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5-05). 
  13. ^ 央視網. 国务院对五起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做出严肃处理. 騰訊新聞. 2009-05-26 [2009-0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5-29). 
  14. ^ 新浪網. 胶济铁路列车相撞事故案宣判司机等6人获刑. 新浪網. 2009-12-03 [2009-12-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29). 
  15. ^ (鐵路新聞-內地)T195與5034次旅客列車相撞[永久失效連結]2008年4月28日
  16. ^ 山東火車相撞數百人死傷 1949年後同類事故最高死亡106人 Archive.is存檔,存檔日期2013-04-26南方周末,2008年4月28日
  17. ^ 徐医附三院承接部分“4.28”事故伤员的后续治疗工作. 徐州醫學院. 2008-05-05 [2017-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1). 
  18. ^ 山東火車相撞事故調查:改革動盪下的濟南鐵路局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人民網,2008年5月12日
  19. ^ 黃兆平. 費城火車出軌7死 時速106英里. 中央社. 2015-05-13 [2015-05-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18). 
  20. ^ 普悠瑪列車出軌18死190傷 車廂變形堆疊嚴重. 中央社. 2018-10-22 [2018-1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21. ^ 普悠瑪列車事故 22日最新消息總整理. 中央通訊社. 2018-10-22 [2018-10-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1) (中文(臺灣)). 
  22. ^ 第6432次新馬站出軌事故第6發 (新聞稿).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2018-10-22 [2018-1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22).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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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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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動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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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站專題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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