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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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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工(1951年5月),回族河北易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1979年至2013年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1],曾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1968年到山西浑源县插队,1971年参军,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退伍后曾做过汽车工人,1978年报名参加检察人员公开招聘,1979年入职后历任书记员、检察员,80年代中期任北京市检察院分院审查起诉处副处长,后转正为处长,1997年后又先后担任过分院和第一分院副检察长、第一分院检察长[2]、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局级)、党组成员。

2000年4月,时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的方工担任成克杰案一审办案组负责人。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3],代表社会科学界,分入第三十三组。并担任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委[4]。2013年5月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正式退休[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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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最美奋斗者”建议人选及事迹简介. 新华社. 2019-09-15 [2024-06-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23). 
  2. ^ 祁彪. 方工:一位老检察的底色风采. 民主与法制周刊. 2020-07-27 [2024-06-23]. 
  3.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28日). 
  4. ^ 全国政协信息-方工.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9). 
  5. ^ 口述历史第12期 | 方工:我们办案如果是百分之一的错误,对于当事人来讲就是百分之百的冤屈. 京检在线. 2019-12-22 [2024-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