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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魁星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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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魁星楼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
时代清代
编号184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利州魁星楼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魁星楼,又名奎阁楼,取其“魁星点斗出状元”之意得名而修建。座落在广元城西38公里的三堆镇政府办公楼旁的三堆文化站内。魁星楼建于清道光三年(1823),该楼高18.4米,共4层,底层为长宽各9米的正方形,木质阁楼,成宝塔式从底向上逐渐收缩。楼内间有悬道楼梯而上至顶层,颇具民族特色。魁星楼整体建筑用材讲究,建筑工艺水平较高,它对研究我国古代建筑结构特点具有重要的意义。2002年,魁星楼被广元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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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