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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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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教(?—?),字敬敷,號平墅浙江寧波府慈溪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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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浙江鄉試第二十三名舉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一百八名進士[1][2]。授桐城县知县,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选授陕西道試监察御史,六年巡按云南,七年参与平定寻甸土舍安铨、武定土舍凤朝文之乱。累官至贵州按察使,十七年二月升云南右布政使,升山东左布政使,二十年八月升光禄寺卿,二十一年十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被御史陈宗夔论劾沈教前在山东、云南任上贪声颇著,诏回籍听勘,不久令致仕[3]。著有《戎政錄》、《巡東漫集》、《巡南雜詠》等書。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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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浙江通志》:沈教两浙名贤錄字敬敷,慈溪人。正德甲戌进士,授桐城知县,桐故孔道,值宸濠变,巨阉悍将驻兵江上,供亿无算,教方为裁损,民忘其劳。擢御史,按云南,会土酋安铨构乱,凤朝文应之,六诏震动,教夙夜筹策,卒底定时,在盛年须为之白。厯藩臬,为光禄卿,升副都御史、督粮南京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