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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顏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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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颜伯嘉(12世纪—1223年),字辅之金朝北京路(治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南大明城)讹鲁古必剌猛安人,完颜氏,女真人。

金章宗明昌二年(1191年)登进士第。调任中都左警巡判官,孝懿皇后妹晋国夫人的家奴买东西不给钱,完颜伯嘉逮其数名家奴入狱,豪门敛迹。历任宝坻县丞、尚书省令史、太学助教,担任监察御史时,劾奏平章政事仆散揆。改任平凉治中。担任莒州刺史,平理冤狱。卫绍王大安年间,三次担任同知西京留守,权本路安抚使。金宣宗贞祐初,居父母丧,贞祐四年(1216年),起为顺义军节度使、震武军节度使兼宣抚副使,提控太和岭诸隘。奏荐西京副统程琢为同知西京留守,兼领一路义军,以图恢复山西。三月,转任元帅左监军、知太原府事、河东北路宣抚使。他和彰国军节度使斡勒合打有矛盾,斡勒合打与河东行省胥鼎一起上奏完颜伯嘉荐用程琢为非,七月,改知归德府,后来转任签枢密院事,知河南府事。兴定元年(1217年),知河中府,充宣差都提控,召为吏部尚书。兴定二年(1218年),任御史中丞,弹劾右副元帅蒲察阿里不孙临阵脱逃,阿里不孙除名。十二月,权参知政事、元帅左监军,行尚书省、元帅府于河中府,控制河东南北路便宜从事,不久罢归。兴定四年(1220年),河南水灾,充宣慰副使,按行京东。宰相们想要为河朔群雄置公府,他向金宣宗进言,分建九公,使统军守土。元光二年(1222年),因为言事切责,被降为同知归德府事。元光二年(1223年),遥授集知军节度使,权参知政事,行尚书省于河中府,率陕西精锐与平阳公史咏共图收复河东。同年六月去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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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史》卷一百 列传第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