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县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縣尉是中國古代地方職官名。與縣丞同為古時縣令(或縣长)的首要辅佐官吏,权责一般包括抓捕賊盜、维护治安等“武职”。相當於現今的縣警察局長。

简述

[编辑]

縣尉的設置始於秦汉。依縣之大小,縣尉的數量不一,大县可能有两个尉,而西汉长安东汉西晋洛阳东晋建康等京县都设四个尉。隋唐時都曾一度改稱縣正,後又恢復。

县尉職位虽然低,但在唐代許多科舉出身的士大夫常要先經過擔任此官才能進一步晉陞,在許多唐詩中所稱少府常即是指縣尉。唐朝留下脍炙人口的《游子吟》作者孟郊就是溧阳县尉。

明清時,罷尉改置典史巡檢等,代其職。

另見

[编辑]

延伸阅读

[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縣尉部》,出自陈梦雷古今圖書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