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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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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民政府
南京國民政府
1940年—1945年
格言:“和平反共建國”
国歌:中華民國國歌
  汪精衛國民政府實際統治區域  蒙疆聯合自治政府實際統治區域
  汪精衛國民政府實際統治區域  蒙疆聯合自治政府實際統治區域
地位日本帝国傀儡政权
首都南京
常用语言汉语
政府委員會制一党专政中華民國抗日戰爭時期在日本勢力範圍內的軍事政權
历史时期中華民國抗日戰爭時期
• 建立
1940年3月30日
• 终结
1945年8月16日
货币中储券(直辖地区)
联银券华北政务委员会
蒙疆券蒙疆联合自治政府
前身
继承
維新政府
臨時政府
國民政府
國民政府
中国共产党革命根据地
今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民國

汪精衛國民政府[註 1](1940年3月30日—1945年8月16日)又稱汪精衛政權南京國民政府,其使用的正式名稱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是中華民國抗日戰爭時期一個與日本帝国保持合作關係的政權,被普遍認爲是日本帝國在中國扶植的一個傀儡政權;首都在南京市,执政党为汪兆銘(汪精衛)另立的中國國民黨[1]至1944年11月汪精卫病卒后,始以陳公博為首。1945年8月日本戰敗投降,該政府解散。該政府自稱國民政府(於南京成立時即自稱「國民政府還都」),但中華民國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均不承認其合法性,稱之為汪伪国民政府[2]汪偽政府汪伪政权[註 2]或以偽「南京國民政府」,以區分於抗日戰爭前後的正統南京政府。由於趨附者中大才難尋,又派系複雜,內有公館派(黨附汪夫人陳璧君)及周佛海派等,外有其他依附日本之中國政客,汪政權最高層多身兼數職以平衡派系。如汪精卫本人即身兼行政院長、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國民政府委員會主席等頂層職務。而陳公博及周佛海等人亦身兼正副院長、主席、部長、市長等多項要職。

成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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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特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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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本帝國在其勢力範圍內推行華北特殊化政策,先後成立冀東防共自治政府蒙古軍政府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察南自治政府晉北自治政府蒙古聯盟自治政府等。

汪精衛取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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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中国国民党重要人物,他和其他低调俱乐部成员主张对日妥协以换取时间发展。1937年,中華民國抗日戰爭全面爆发。汪精卫响应近卫声明,前往云南试图获取滇系軍閥龙云的支持,意与日本军部合组政府。然而,龙云在汪精卫的“曲线救国”劝说下一直不表态,使汪精卫感到了警觉和疑虑,并在之后搭乘专机逃往法屬印度支那河内。蒋介石通过情报线人及龙云的汇报得知了汪精卫的行为,随后向汪精卫通过代信表示:“莫公开主和、莫与中央失去联系、莫要赴(担忧日本人对其控制)、可赴欧”等原则,以希望汪精卫不要与日本人合作。1938年12月29日,汪精卫“艷電”宣布与日本合作。中國国民党宣布将汪精卫开除党籍。5月8日汪抵上海,在江湾土肥原公馆与影佐祯昭和犬养健会谈。

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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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日本和满洲国最早承认汪精卫政府[註 1]為中華民國政府的合法性之外,與其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及政府还有德國義大利匈牙利羅馬尼亞保加利亞维希法国西班牙國克羅埃西亞斯洛伐克泰國

蔣介石領導的重慶國民政府(包括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抗日根據地)不承認汪精衛國民政府的合法性,稱其為汪偽、偽國民政府、汪政權,尤其加注引號。學術界其中一個常見稱呼是汪精衛國民政府。[註 1]汪精衛國民政府常與维希法国類比。[3][4]

成立與解散時間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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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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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國民政府[註 1]名义上接管原“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和“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等辖地,但是“临时政府”改组后的华北政务委员会与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仍保持一定的独立性。1940年3月30日,汪精衛在南京舉行國民政府“還都儀式”,發表《和平建國十大政綱》[5]。成立之初,汪精衛仍奉重慶林森為國民政府主席,汪精衛本人作「代主席」,兼領行政院長及中國國民黨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同時有五院院長設置及中國國民黨各級黨部,恢復戰前一切體制。

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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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11月10日,汪精衛去世。11月12日,中央政治委員會召開緊急會議,決定陳公博為行政院院長、代理國民政府主席,兼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并於11月20日正式就職。陳公博就職時稱,將堅持奉行汪精衛手訂之政策,無論戰爭如何推移、時局如何迫切,都不会動搖。周佛海繼陳公博之後,於1945年1月就任上海市市長[6]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8月16日下午4時,陳公博、周佛海在南京召開中央政治委員會臨時會議,宣布取消國民政府及其所有機構,成立南京臨時政務委員會和治安委員會,陳公博自任兩委員會委員長,周佛海任兩委員會副委員長;汪精衛國民政府存在了5年4個半月,最後終結[7]:893

之后汪精卫政府的部分要员被清算,如:

  • 陈公博在被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从日本引渡回中国后在1946年被判处死刑并在苏州被执行枪决
  • 褚民谊在1946年被判处死刑并在苏州被枪决
  • 梁鸿志在1946年被判死刑并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被枪决
  • 缪斌在1946年被判处死刑并在苏州狮子口监狱被枪决
  • 梅思平林柏生在1946年被判处死刑并在南京老虎桥监狱被枪决
  • 傅式说在1946年被逮捕并在1947年被枪决
  • 丁默邨在1947年被判处死刑并在苏州狮子口监狱被枪决
  • 周佛海在日本投降后被国民政府逮捕并在1946年被判处死刑(后被蒋介石减为无期徒刑,1948年因病死于南京老虎桥监狱)
  • 陈群在日本投降后的1945年8月17日在南京寓所自尽
  • 赵正平也在日本投降后自尽。
  • 汪精卫:遗体在1946年被从墓中挖出并被火化,骨灰被抛入长江,位于南京的汪精卫墓也被何应钦炸毁。[8]

政府內閣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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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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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租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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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衛國民政府收回部分外國在華租界。如:1943年3月,與日本簽約收回蘇州日租界杭州日租界天津日租界等八市(福州、沙市等地的日租界其实并未真正设立)的日本租界。1943年7月,從維希法國手中收回上海法租界(由於天津及上海法租界效忠維希法國,因此太平洋戰爭爆發時沒被日軍佔領,而汪精衛國民政府能收回是因為歐洲的維希法國已於1942年11月被德國及意大利軍事佔領)。8月,從日本手中收回日軍於1941年12月8日起佔領的上海公共租界。10月,宣布廢除不平等條約中日基本條約》。1944年7月,由於意大利戰敗投降已經一年,因此汪精衛國民政府正式從意大利收回天津意租界上海公共租界意大利界區

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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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衛國民政府“成立3周年纪念大会”阅兵式

由於日本制肘,汪精衛國民政府未能新建軍隊,只能接收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中華民國維新政府所遺留之武裝力量,將維新政府綏靖軍任援道所部七個師和一個獨立旅改編為南京和平建國軍,後又招收軍統游擊隊,編為兩個步兵旅。此外,由日本顧問影佐禎昭移交華北治安軍計七個旅和一個團。

南京和平建國軍直轄6個方面軍(第三方面军吴化文魯蘇戰區新編第一師師長,1943年1月18日,率所部約4萬人在山東沂水地區投汪,被編為山東方面軍總司令,7月29日改稱第三方面軍總司令,並任命山東省保安司令部參謀長寧春霖為副總司令,郭受天為參謀長[7]:891;第六方面军孙殿英:冀察戰區新編第五軍軍長,1943年4月被俘投汪[7]:891)及4個綏靖公署華北治安軍則最高曾轄有14個集團軍;蒙疆的蒙古軍最高曾轄有10個

1940年,汪軍總數8.8萬人,而到1945年春已擴大到40餘萬人[9]。1945年9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和平建国軍由国民政府收编。[10]

1943年1月9日,汪精衛國民政府對英美宣戰,受到南京和上海市民上街遊行舉起橫幅支持參戰,掛起「擁護國民政府參戰」、「民國三十二年一月九日 國民政府對英美兩國宣戰了」的字條。[11]

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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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汪兆銘接待德國駐汪精衛國民政府大使海因里希·斯塔默(右方戴眼鏡之人)
1943年,汪精卫东京会见日本內閣總理大臣东条英机自由印度臨時政府领导人苏巴斯·钱德拉·鲍斯

汪精衛國民政府提倡泛亞洲主義,和日本、滿洲國及其他亞洲國家一起建立東亞新秩序,驅逐在亞洲的西方勢力。因為日本和德國、意大利及其它歐洲軸心國成員為同一陣營,汪精衛國民政府只特別針對英、美等盟軍作出負面宣傳,相反地對德、意等軸心國作出正面宣傳,其中「共和日報」曾讚賞德國科技、德國人為優秀民族和讚賞在納粹黨執政下令德國強大。除此之外,汪精衛國民政府亦宣傳反猶主義,因為汪精衛及其政府都認為猶太人操縱英美等國謀求控制全世界,而且同意納粹德國反猶的態度。[12]日本政府宣言「決定給予全力協助和支援。」[13]:532

中華民國外交部於1940年3月成立,外交部長由褚民誼兼任[14],並派大使到各歐洲軸心國成員作領事。 1940年8月31日,大日本帝国与汪精衛國民政府缔结了《中日基本关系条约》。 1940年12月10日,汪精卫派特使、外交部长徐良大满洲帝国首都新京,向康德皇帝溥仪递交国书。 1941年1月和8月,满洲国与汪精衛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互派大使。

国际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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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7月1日,德國意大利承認汪精衛國民政府為代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並和其建交,同一日,德國外長通知日本外務大臣,希望東京方面能夠北上進攻蘇聯。7月2日,重慶國民政府宣佈和德國及意大利斷交。以德意兩國為首的欧洲轴心国匈牙利羅馬尼亞保加利亞斯洛伐克克羅埃西亞亦在当天承認汪精衛國民政府,而西班牙國維希法國8月初也承认汪精衛國民政府[15]

1941年11月22日,汪精衛國民政府加入了反共產國際協定,随后泰国日本的其他傀儡自由印度缅甸国菲律賓也相继承认了汪精衛國民政府。1942年意大利迫梵蒂岡教宗承認汪精衛政府,但庇護十二世沒有這樣做。 1943年1月9日,汪精衛國民政府在南京對宣戰[16]

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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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衛國民政府雖在名義上統有華北政務委員會蒙疆聯合自治政府,事實上僅直接管轄江蘇淮海[註 3]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廣東中原[註 4]福建(部分日本占領地區)等省份南京上海汉口[註 5]廈門[註 6]特別市,再者,除了江蘇、淮海、安徽三省的形勢較為完整外,其他省區往往僅佔有少數;另曾設置浙東行政公署[註 7]、蘇北行政公署[註 8]及蘇淮特別行政區[註 9]等3個省級特别区。

華北政務委員會名義上管轄河北山東山西三省及北京(後改回北平)、天津青島等三個特別市;實際上尚管有河南省及江蘇長江以北地區[註 10];後另設立華北政務委員會第一直轄行政區[註 11]及冀東行政公署[註 12]等2個直轄省級特别区。

蒙疆聯合自治政府則管轄巴彥塔拉察哈爾錫林郭勒烏蘭察布伊克昭等五個与察南[註 13]、晉北[註 14]兩政厅,並先後設立厚和包頭張家口等3個特別市,合計10個省級單位。

1940年6月20日,中央政治委員會第11次會議決定對南京特別市政府實行改組,並定為首都。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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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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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衛國民政府時期,上海繼續是電影主要生產地。先后扶持成立了中华联合制片有限公司,后继续合并成为中华电影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制作了大量爱情电影和配合侵略的宣传电影。

後世以汪精衛國民政府時期為背景的電影有:

後世以汪精衛國民政府時期為背景的電視劇有:

  • 《76号魔窟》

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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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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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此為學術界其中一個常見稱呼:
    • 姚吉光; 俞逸芬. 上海的小报. 《新闻研究资料》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 1981, (3). 江浙一帶被日軍所佔領,並且交付給汪精衛國民政府執政。余大雄在汪精衛國民政府執政期間,與他們有糾紛,因此遭到殺害。 
    • 黄美真; 张云 (编). 《汪精卫国民政府成立》.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4. 
    • 蔡德金. 《历史的怪胎——汪精卫国民政府》.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3. ISBN 7563314687. 
    • 白寿彝 (编). 《中国通史(修订本)第12卷, 上册》.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4: 880, 887, 891. 第十一章 汪精卫南京国民政府 [...] 第三节 汪精卫国民政府的僭立[...] 7月1日和2日,德国、意大利、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克罗地亚、西班牙、匈牙利、保加利亚等8国, 宣布承认汪精卫国民政府。 
    • 张宪文. 《中华民国史》. 南京: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6. 四、汪精卫国民政府 
    • 王泰升. 清末及民國時代中國與西式法院的初次接觸. 《中研院法學期刊》 (台北: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 2007, (1) [2022-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20). 戰時汪精衛國民政府的法院制度及其運作 
    • 魏文享. 沦陷时期的天津商会与税收征稽——以所得税、营业税为例. 《安徽史学》 (合肥: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 2016, (4). 1940年3月,汪精卫国民政府成立后 
    • 劉威志. 《梁汪和平運動下的賦詩言志 (1938-1948)》. 國立清華大學博士論文. 2017: 69, 139. 本論文研究中日戰爭期間,梁鴻志維新政權與汪精衛國民政府治下的詩詞作品 
  2. ^ 此为学术界通常使用的称呼之一,例如:
    • 白寿彝《中国通史》第12卷·近代后编·乙编·综述·第十一章第三节中包含“伪政权的统治区域”“伪政权的权力机关”“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40年以后,伪政权名义上有三个,一个是南京汪伪政权,华北伪政权在汪伪政权建立后名义上归属汪伪政权,实际上伪政权是管不着的。二是‘满洲国’。三是伪蒙疆政府。三个政权名称虽异,但都是日本的傀儡政权,性质是一样的。”等内容。
    • 张宪文《中华民国史》第三卷第六章第四节中也包含“伪中央政府”(多次出现)“汪精卫建立伪政权”“提高临时政府在伪中央政权中的地位”“南、北伪政权头目”“汪伪军队”等内容。
  3. ^ 1944年2月1日由蘇淮改設
  4. ^ 1945年3月29日由豫陝鄂皖邊區改設
  5. ^ 1939年4月20日成立武漢特別市,後改名為漢口特別市;1943年10月19日降級改隸湖北省
  6. ^ 1939年7月1日成立,原直属台湾总督府,后改由日本兴亚院厦门联络部控制;1943年3月6日交還
  7. ^ 1942年5月28日設置
  8. ^ 1941年11月設置
  9. ^ 1942年1月24日設置,後改為淮海省
  10. ^ 1941年11月以前
  11. ^ 1943年11月23日設置
  12. ^ 1944年7月設置
  13. ^ 1943年1月1日改制為宣化省
  14. ^ 1943年1月1日改制為大同省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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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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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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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蔡德金. 《历史的怪胎——汪精卫国民政府》.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3. ISBN 7563314687. 
  2. ^ 陈至立 (编). 汪伪国民政府. 辞海.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19 [2024-03-17]. ISBN 978-7-5326-5325-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7). 
  3. ^ 抗日战争时期的汪精卫与汪伪政权研究学术座谈会综述 (PDF). [2018-06-2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1-17). 
  4. ^ 谢選駿. 变脸中国. : 111. ISBN 9781329863750. 
  5. ^ 新政府十大政綱. 盛京時報 (奉天). 1940-03-31. 
  6. ^ 蔡德金. 〈汪精衛國民政府始未末〉. 《江蘇文史資料選輯》第二十九輯. 
  7. ^ 7.0 7.1 7.2 章伯鋒、莊建平主編 (编). 《抗日戰爭》第六卷. 四川大學出版社. 1997. 
  8. ^ 南京汪精卫墓掺五吨碎钢铁浇筑 后被300斤炸药炸开-中国新闻网. www.chinanews.com.cn. [2024-0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13). 
  9. ^ 左史. 〈汪偽軍事機構及偽軍概況〉. 《江蘇文史資料選輯》第十二輯. 
  10. ^ 和平建国军. 八路军太行纪念馆. 2011-04-21 [2017-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1-18). 
  11. ^ (珍貴片段)1943年1月9日,汪精衛在南京宣布對英美宣戰並發表講話,並有南京和上海市民支持參戰的橫額 - YouTube. www.youtube.com. [2020-08-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31). 
  12. ^ So, Wai Chor. Race, Culture, and the Anglo-American Powers: The Views of Chinese Collaborators. Modern China. January 2011, 37 (1): 69–103. JSTOR 25759539. 
  13. ^ 楊克林、曹紅. 《中國抗日戰爭圖誌》. 廣州: 廣東旅游出版社. 1995年1月. ISBN 7805215413. 
  14. ^ 施宣岑.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简明指南》. 档案出版社. 1987. 
  15. ^ 周惠民. 德国对“满洲国”及“汪政权”的外交态度. 国立政治大学历史学报. 2005年5月, (第23期). 
  16. ^ 梅定娥. 伪满时期文学资料整理与研究:研究卷·妥协与抵抗. 北方文艺出版社. 2017-01-01 [2020-06-21]. ISBN 978-7-5317-3615-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22) (中文).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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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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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mes C. Hsiung and Steven I. Levine, eds., China's Bitter Victory: The War with Japan, 1937–1945 (Armonk, N.Y.: M. E. Sharpe,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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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ederick W. Mote, Japanese-Sponsored Governments in China, 1937–1945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4).
  • Joseph Newman, GoodBye Japan (references about Chinese Reformed Regime), published in New York, March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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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owett, Phillip S., Rays of The Rising Sun, Armed Forces of Japan's Asian Allies 1931-45, Volume I: China & Manchuria, 2004. Helion & Co. Ltd., 26 Willow Rd., Solihul, West Midlands, Eng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