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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 (正統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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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陳文 (明大臣)
陳文
大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少保
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籍貫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廬陵縣
族裔漢族
字號安簡
諡號莊靖
出生永樂三年(1405年)
逝世成化四年(1468年)
出身
  • 宣德十年乙卯科江西鄉試第一名舉人
  • 正統元年丙辰科進士及第

陳文(1405年—1468年),字安簡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廬陵縣(今江西省吉安市)人。明朝正統成化年間大臣。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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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十年(1435年)乙卯科鄉試第一,正統元年(1436年)一甲第二名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正統十二年命進學東閣。秩滿,遷侍講。景泰年間,任雲南布政使,減少當地的賦捐,一時名譽日起[1]

英宗復位,天順年間,學士呂原去世後,由李賢王翱推薦入閣。天順七年,禮部右侍郎兼學士。陳文卻數次阻擾李賢,自己說並非像李賢推薦的那樣好。後與侍讀學士錢溥結交,錢溥此人與太監交往頻繁;英宗即將過世之前,太監王綸與錢溥內謀草詔,欲逐李賢以錢溥代之,而以兵部侍郎韓雍代尚書馬昂,卻在英宗過世時,李賢要撰寫草詔(常會由首輔來進行這個工作)時,由陳文揭露出。此事過後改任吏部左侍郎,同知經筵事[2]

成化元年(1567年)進禮部尚書。後來李賢因奪情一事被羅倫所批評,陳文暗助李賢驅逐羅倫,被當時與論所鄙。還建議管理京營必須要跟太監共同行事,並且推薦了太監懷恩。《英宗實錄》成,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成化四年(1570年)卒。贈少傅,諡莊靖[3]

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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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素以才自許,在外頗著績效,士大夫多冀其進用。但是進入內閣,行事卻為鄙猥。參與大政,無甚建樹,朝退則引賓客故人置酒為曲宴,專務請屬;個性急狠,有仇必報。李賢過世後,陳文就更過分更隨意,名節大喪[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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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168):陳文,字安簡,廬陵人。鄉試第一,正統元年進士及第,授編修。十二年命進學東閣。秩滿,遷侍講。景泰二年,閣臣高谷薦文才,遂擢雲南右布政使,貴州比歲用兵,資餉雲南,民困轉輸。文令商賈代輸,而民倍償其費,皆稱便。稅課額鈔七十余萬,吏俸所取給,典者侵蝕,吏或累歲不得俸。文悉按治,課日羨溢。雲南產銀,民間用銀貿易,視內地三倍。隸在官者免役,納銀亦三之,納者不為病。文曰:「雖如是,得無傷廉乎?」損之,復令減隸額三之一。名譽日起,遷廣東左布政使,母憂未赴。
  2. ^ 明史》(卷168):英宗即復位,一日謂左右曰:「向侍朕編修,皙而長者安在?」左右以文對,即召為詹事。乞終制。不允。入侍東宮講讀。學士呂原卒,帝問李賢誰可代者,曰:「柯潛可。」出告王翺,翺曰:「陳文以次當及,奈何抑之?」明日,賢入見,如翺言。七年二月進禮部右侍郎兼學士,入內閣。文既入,數撓賢以自異,曰:「吾非若所薦也。」侍讀學士錢溥與文比舍居,交甚歡。溥嘗授內侍書。其徒多貴幸,來謁,必邀文共飲。英宗大漸,東宮內侍王綸私詣溥計事,不召文。文密覘之。綸言:「帝不豫,東宮納妃,如何?」溥謂:「當奉遺詔行事。」已而英宗崩,賢當草詔。文起奪其筆曰:「無庸,已有草者。」因言綸、溥定計,欲逐賢以溥代之,而以兵部侍郎韓雍代尚書馬昂。賢怒,發其事。是時憲宗初立,綸自謂當得司禮,氣張甚。英宗大殮,綸衰服襲貂,帝見而惡之。太監牛玉恐其軋己,因數綸罪,逐之去。溥謫知順德縣,雍浙江參政。詞所連,順天府尹王福,通政參議趙昂,南寧伯毛榮,都督馬良、馮宗、劉聚,錦衣都指揮僉事門達等皆坐謫。雍亦文素所不悅者也。改吏部左侍郎,同知經筵事。
  3. ^ 《萬曆野獲編·卷十三》:諡以易名,以故翰林官俱得諡文。而林文為侍講學士乃諡襄敏。至陳文諡莊靖,王文諡毅敏,二公則又殿閣大學士也,俱避其名以存厚,遂為故事。
  4. ^ 明史》(卷168):成化元年進禮部尚書。羅倫論賢奪情。文內愧,陰助賢逐倫,益為時論所鄙。三年春,帝命戶部尚書馬昂、副都御史林聰及給事中潘禮、陳越清理京營。文奏必得內臣共事,始可刬除宿弊,因薦太監懷恩。帝從之。《英宗實錄》成,加太子少保,兼文淵閣大學士。四年卒。贈少傅,謚莊靖。文素以才自許,在外頗著績效,士大夫多冀其進用。及居宮端,行事鄙猥。既參大政,無所建明。朝退則引賓客故人置酒為曲宴,專務請屬。性卞急,遇睚眥怨必報。及賢卒,文益恣意行,名節大喪。歿後,禮部主事陸淵之、御史謝文祥皆疏論文不當得美謚。帝以事已施行,不許。
官衔
前任:
李贤
明朝内阁首輔
1466年
繼任:
李贤
前任:
李贤
明朝内阁首輔
1466年-1468年
繼任:
彭時